87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0年

6月20日

查看其他日期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06-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312 证券简称:燕麦科技 公告编号:2020-002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0年6月19日上午11时以现场+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0年6月1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立亮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五人,实到监事五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提高了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相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款项合计人民币1,370.82万元,以募集资金置换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的款项合计人民币291.88万元。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本议案经出席监事会的监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4)。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并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推进计划,公司的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1,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其中收益凭证购买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公司在选择投资收益凭证等产品时,相关产品需属于风险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明确保本约定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该项议案内容及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也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1,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其中收益凭证购买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本议案经出席监事会的监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5)。

特此公告。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6月20日

证券代码:688312 证券简称:燕麦科技 公告编号:2020-003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

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0年6月19日,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并授权相关人员办理工商登记、备案相关事宜。

根据公司2019年7月15日召开的2019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有关事宜的议案》,股东大会已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完善《公司章程(草案)》并办理有关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鉴于董事会已取得股东大会授权,此次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的相关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808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587万股,本次发行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0,760.8696万元变更为人民币14,347.8696万元,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完成验资(天健验〔2020〕3-36号),股本由人民币10,760.8696 万元变更为人民币14,347.8696万元。同时,公司股票已于2020年6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正式上市,公司类型由“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情况

根据公司2019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有关事宜的议案》,结合公司发行上市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草案)》进行修改,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一)原《公司章程(草案)》第三条修改为:

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587万股,其中新股发行3,587万股,于2020年6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二)原《公司章程(草案)》第六条修改为: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4,347.8696万元。

(三)原《公司章程(草案)》第十九条修改为:

公司股份总数为14,347.8696万股,全部为普通股。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20日

证券代码:688312 证券简称:燕麦科技 公告编号:2020-004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燕麦科技”)以募集资金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款项合计人民币1,370.82万元,以募集资金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的款项合计人民币291.88万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808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自律监管决定书》([2020]150号),同意燕麦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05,921,6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9,801,217.55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26,120,382.45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6月2日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6月2日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2020]3-36号)。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为加快项目建设以满足公司发展需要,在本次发行上市的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展和资金需求,先行以自筹资金投入实施上述项目,待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公司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的相关规定置换本次发行前已投入使用的自筹资金。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截至2020年6月1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金额为人民币1,370.82万元,因此,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截至2020年6月10日公司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370.8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上述事项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0]3-373号)

四、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7,980.12万元,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了人民币291.88万元,需用人民币291.88万元募集资金置换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上述事项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0]3-373号)

五、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0年6月1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置换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款项合计人民币1,370.82万元,以募集资金置换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的款项合计人民币291.88万元。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同意意见。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要求。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提高了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相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款项合计人民币1,370.82万元,以募集资金置换公司已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的款项合计人民币291.88万元。

(二)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2020年6月19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0]3-373号),认为燕麦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燕麦科技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

(三)独立董事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的时间未超过六个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已出具了《关于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0]3-373号)。该项议案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深圳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使用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370.82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91.88万元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

(四)保荐机构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同时,相关置换事项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出具了相应的鉴证报告,并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使用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燕麦科技实施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文件

1、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之独立意见;

2、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深圳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0]3-373号);

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20日

证券代码:688312 证券简称:燕麦科技 公告编号:2020-005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1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1,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其中收益凭证购买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808号)同意,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587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05,921,6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9,801,217.55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26,120,382.45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6月2日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6月2日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3-36号)。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二)额度及期限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1,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其中收益凭证购买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公司在选择投资收益凭证等产品时,相关产品需属于风险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明确保本约定产品。

(四)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实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展和建设进程,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风险控制措施

1、为控制风险,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其中收益凭证购买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投资风险较小,在企业可控范围之内。

2、公司现金管理投资品种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3、公司财务中心安排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的独立董事认为: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1,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和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其中收益凭证购买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该项议案内容及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也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综上,公司的独立董事同意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1,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和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其中收益凭证购买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的监事会认为: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1,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和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其中收益凭证购买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该项议案内容及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也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综上,公司的监事会同意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1,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和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其中收益凭证购买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燕麦科技实施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2、保荐机构出具的《华泰联合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20日

证券代码:688312 证券简称:燕麦科技 公告编号:2020-006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指定高级管理人员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指定高级管理人员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股票已于2020年6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正式上市,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指定高级管理人员邝先珍女士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代行时间不超过三个月。公司确定的董事会秘书邝先珍女士将尽快报名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组织的科创板董事会秘书培训。公司将在邝先珍女士取得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且其任职资格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尽快完成董事会秘书的备案工作。

高级管理人员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期间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755-23243087

传真:0755-23243897

电子邮箱:ir@yanmade.com

联系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邦凯路9号邦凯科技城2号C栋

特此公告。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