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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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5%以上股东减持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

2020-06-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619 证券简称:嘉泽新能 公告编号:2020-040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5%以上股东减持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是基于财务投资者(信息披露义务人)的退出决策,履行此前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不触及对上市公司的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化,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18日收到公司股东Goldman Sachs Investments Holdings (Asia) Limited (高盛亚洲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盛亚洲”)发来的《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告知函》,自2020年3月1日至2020年6月18日期间,高盛亚洲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20,741,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注:因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故上表中相关数据起算日为2020年3月1日。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相关股东股份变化情况

注:1、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形;

2、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的情形;

3、本次权益变动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一致。

三、其他重要说明

(一)公司于2019年9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19-056)、于2020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0-027)。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上述减持计划。

(二)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化,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O年六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