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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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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参股公司债务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0-06-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402 证券简称:金融街 公告编号:2020-052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参股公司债务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事项概述

近日,公司按持股比例为参股公司北京武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0.9亿元。

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于2020年5月20日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债务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和2020年5月21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债务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和《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北京武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担保额度为12亿元,目前已使用0亿元,本次使用0.9亿元,累计使用0.9亿元,剩余11.1亿元未使用,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审批额度内办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基本信息

2、被担保人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3、本次被担保对象北京武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由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李亮在北京武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担任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十章第一节10.1.3条及10.1.5条规定,北京武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属于公司关联方,公司与北京武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之间存在关联关系。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北京武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署《项目借款合同》,向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融资不超过3亿元。

公司作为持有北京武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30%股权的参股股东,与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署《保证合同》,公司按30%的持股比例为北京武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0.9亿元,同时其他股东按股权比例提供担保。

担保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本金(币种金额大小写)的30%即人民币0.9亿元及利息(包括逾期罚息和复利)、违约金、赔偿金和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等)。保证合同期限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止。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用于支持北京武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开发建设,公司按股权比例提供担保,同时其他股东按股权比例提供担保,且北京武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反担保,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本次担保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公司章程》和《公司对外担保制度》等有关规定。

五、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本次担保事项发生前,公司已为北京武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6.37亿元,本次担保事项发生后,公司为北京武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7.27亿元,在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审议额度内发生。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审批通过的为全资、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提供的处于有效期的担保额度为646.38亿元;公司经股东大会、董事会批准,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201.69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比例为58.11%,其中对合并报表外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0.77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比例为3.10%。公司无逾期担保金额、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

2.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