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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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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被移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公告

2020-06-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89 股票简称:*ST信通 公告编号:临2020-133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被移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63),公司因(2020)宁01执恢26号案件而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公司就《关于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公告》中所涉情况已作出相关处理。近日,公司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示信息查询,获悉公司已被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移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公司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20日

证券代码:600289 股票简称:*ST信通 公告编号:临2020-134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诉事项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二审判决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

● 涉案金额:5,350万元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案判决为终审判决,后续执行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目前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损益的影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诉讼情况概述:

1、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西安品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品博公司”)、亿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阳集团”)、及邓伟借款合同纠纷案,不服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市中院”)(2017)粤03民初2414号民事判决,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广东省高院”)提起上诉。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2月7日和2019年2月28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亿阳信通新增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16)和《亿阳信通关于涉诉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18)。

2、公司向广东省高院提起上诉,请求:

撤销一审判决,发回一审法院重审或依法改判公司不承担责任。

二、二审判决的主要内容:

日前,公司收到广东省高院民事判决书(2019)粤民终1340号,主要结论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由公司承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三、特别说明:

1、本案判决为终审判决,后续执行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目前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损益的影响。如有执行进展,公司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公告执行进展情况。

2、公司一直积极与亿阳集团沟通,督促亿阳集团严格执行重整计划草案,尽快解决因其债务纠纷所引发的涉诉担保事项。

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有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20日

证券代码:600289 股票简称:*ST信通 公告编号:临2020-135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涉嫌违规担保事项

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存在因涉嫌未履行审议程序为控股股东亿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阳集团”或“控股股东”)提供担保及控股股东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0月12日、11月16日、12月19日、2020年1月15日、2月19日、3月18日、4月21日及5月2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涉嫌违规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89、临2019-103、临2019-116、临2020-015、临2020-027、临2020-046、临2020-073和临2020-099)及公司已披露的其他相关公告。

现将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涉嫌违规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如下:

一、关于资金占用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控股股东实际占用公司资金总额为70,840.45万元,其中因涉及诉讼判决被执行和司法拍卖金额23,802.24万元,并且尚未归还占用公司资金。上述事项公司已及时进行了信息披露,详情请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关于涉嫌违规担保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涉及控股股东的担保诉讼共计45笔,涉案本金476,948万元,未诉担保本金20,050万元(本金),合计担保总额为本金496,998万元。涉诉事项中,共计有12笔(其中同一原告,不同案号的两起涉诉事项合并为一笔统计)生效判决为公司需承担全部或部分赔偿责任,涉案本金共计127,787万元;另有15笔生效判决,公司不承担担保责任,涉案本金111,461万元;其余诉讼尚处于司法程序中,合计涉案本金237,700万元。公司在收到相关法律文书后均及时进行了信息披露,详情请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发生违规情形的原因及主要责任人

1、关于公司发生违规情形的原因及主要责任人,中国证监会已于2017年12月6日开始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截至本公告日,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尚在进行中,公司正在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

2、公司于2020年1月2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决定书》(2019)137号,由于(1)控股股东违规占用公司巨额资金;(2)公司违规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巨额担保;(3)公司业绩预告不准确;(4)公司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年审会计师对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出具否定意见、对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公司控股股东亿阳集团、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公司时任董监高进行了责任认定并予以纪律处分。具体内容请参见上海证券交易所2019年12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对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亿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邓伟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纪律处分的决定》全文。

四、解决涉嫌违规问题采取的措施及进展情况

1、公司解决涉嫌违规问题采取的措施及进展

1)强化公章管理。

2)公司成立专门小组解决相关事项,并与专业律师团队合作积极应诉。

3)2020年5月29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哈尔滨中院”)裁定批准了亿阳集团变更后的重整计划草案(万怡投资)(裁定书编号:黑01破5-4号),公司一直积极与亿阳集团沟通,督促亿阳集团严格执行重整计划草案,尽快解决因其债务纠纷所引发的涉诉担保事项。

2、控股股东关于解决涉嫌违规事项的承诺

为消除资金占用及涉嫌违规担保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已做出如下承诺:

2018年6月29日,公司发布了《关于收到实际控制人承诺函的公告》,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将优先归还公司现存的相关或有债务。

2018年9月3日,公司发布《关于收到亿阳集团发来的回复函的公告》。亿阳集团在《回复函》中确认,在其过往经营中,确实存在通过五洲博通从公司借用资金的情况。亿阳集团承诺会尽快筹措资金,附加上收益分期偿还所欠款项。同时,以其干细胞资产作为上述还款的担保保证。由于公司无法对干细胞资产可变现价值进行判断,公司一直的诉求是希望亿阳集团以现金形式偿还。

2020年5月29日,哈尔滨中院裁定批准了亿阳集团变更后的重整计划草案(万怡投资),在重整计划草案执行过程中,亿阳集团的上述承诺是否能够实际履行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将继续督促亿阳集团严格执行重整计划草案,尽快制定并落实还款计划,如有进展将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五、相关风险提示:

1、亿阳集团重整计划草案执行的不确定性风险

亿阳集团重整计划草案在执行过程中,存在不确定性,根据《破产法》第九十三条规定,重整计划草案执行期间,如亿阳集团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重整计划草案,其仍存在被宣告破产清算的风险。

2、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的风险

哈尔滨中院裁定批准亿阳集团变更后的重整计划草案对公司可能产生重大影响,亿阳集团重整计划草案的执行可能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并且可能涉及到公司被全面要约收购。公司将根据重整计划草案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主营业务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受亿阳集团债务诉讼的影响,包括基本户在内的多个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部分业务的投标受到很大影响,新签约合同额下降。由于业务发展受到影响,员工积极性受挫,受公司2020年出现欠发工资情况以及竞争对手持续恶意挖角影响,近期一线研发骨干大量离职,研发能力损失巨大,新业务拓展处于缓慢停滞状态。目前员工欠薪情况已经得到有效解决,公司正在通过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并积极采取措施恢复研发能力。但如果营业收入继续下降,公司将面临主营业务继续亏损的风险。

4、公司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可能存在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

2017年12月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黑调查字[2017]26号),因公司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截至本公告日,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尚在进行中,公司正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

如公司因前述立案调查事项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根据行政处罚决定认定的事实,触及了《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的,将面临重大违法退市风险。

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公司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20日

证券代码:600289 证券简称:*ST信通 公告编号:临2020-136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上交所对公司2019年年报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15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0】0730号,以下简称“《监管工作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1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的《收到上交所对公司2019年年报监管工作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130)。

上交所要求公司于收到监管工作函后于2020年6月19日之前披露回复内容,由于公司正在跟会计师确认回复内容,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回复全部问询事项,为保证回复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延期回复《监管工作函》,并在5个交易日内进行回复。

公司将尽快完成《问询函》的回复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