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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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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通新能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20-06-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33版)

客服热线:400-6989-898

(68)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号

法定代表人:李工

联系人:范超

电话:(0551)65161821

客服电话:96518

(69)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厦20楼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联系人:李晓伟

电话:(0755)25831754

客服热线:4008881888

(70)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1号楼2001

法人代表:姜晓林

联系人: 孙秋月

电话:(0532)85023924

客服电话:95548

(71)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926号同德广场写字楼31楼

法人代表:李长伟

联系人: 王婧

电话:010-88321613

客服电话:0871-68898130

(72)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世纪商贸广场45层

法定代表人:杨玉成

联系人:陈宇

电话:(021)33389888

客服热线: 95523或4008895523

(73)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室

法定代表人:李琦

联系人:陈宇

电话:010-88085858

(74)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中路336号

法定代表人:李俊杰

联系人:邵珍珍

电话:021- 53519888-6220

客户服务电话:4008-918-918

(75)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86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人:朱琴

电话:021-20315290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76)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肖林

联系人:张晓辰

电话:(010)63080994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8899

(77)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特8号

法定代表人:李新华

联系人:奚博宇

电话:(021)68751860

客服电话:95579或4008-888-999

(78)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

法定代表人:李福春

联系人:付静雅

电话:(0431)85096517

客户服务电话: 4006000686

(79)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北京西路88号江信国际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徐丽峰

联系人:占文驰

电话:(0791)86283080

客服电话:400822211

(80)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8号

法定代表人:廖庆轩

联系人: 周青

电话:023-63786141

客服电话:4008096096

(81)北京晟视天下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甲六号万通中心D座28层

法定代表人:蒋煜

联系人:许爽

客服电话:4008188866

(82)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常州市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层

法定代表人:赵俊

联系人: 王一彦

电话:021-20333910

客服电话:400-888-858

(83)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岗厦社区深南大道南侧金地中心大厦9楼

法定代表人: 吕春卫

联系人: 龚愫雪

电话:0755-36991933

客服电话:400-620-6868

(84)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层、20层

法定代表人: 胡伏云

联系人: 陈靖

电话:020-88836999

客服电话:95396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上更新。

二、登记机构

名称: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13、14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13、14、15层

邮政编码:518053

法定代表人:高峰

电话:(0755)26948075

联系人:杜嘉

三、律师事务所

名称:广东嘉得信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中民时代广场A座201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中民时代广场A座201

法定代表人:闵齐双

联系人: 尹小胜

经办律师: 闵齐双 刘少华 尹小胜 崔卫群

电话:(0755)33382888(总机) (0755)33033096(直线) 13480989076

传真:(0755)33033086

四、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507单元0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联系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俞伟敏

经办注册会计师:薛竞、俞伟敏

五、基金名称

融通新能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六、基金的类型、运作方式和存续期间

1、基金存续期间:不定期

2、基金类别:混合型

3、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七、基金的投资目标

通过梳理新能源产业发展所带来的投资机会,投资于相关优质上市公司,并结合积极的大类资产配置,谋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八、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股指期货、权证等权益类金融工具,债券等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包括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企业债、公司债、可转换公司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中小企业私募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0%-95%,其余资产投资于债券、货币市场工具、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基金持有全部权证的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在扣除股指期货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投资于新能源相关上市公司的证券资产合计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

九、基金的投资策略

1、大类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的资产配置策略主要是通过对宏观经济周期运行规律的研究,基于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宏观及市场分析,确定组合中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比例,规避系统性风险。

在资产配置中,本基金主要考虑宏观经济指标,包括PMI水平、GDP 增长率、M2增长率及趋势、PPI、CPI、利率水平与变化趋势、宏观经济政策等,来判断经济周期目前的位置以及未来将发展的方向。

2、股票投资策略

(1)新能源产业的界定

本基金对新能源产业的界定如下:

A.核能:指核能发电及相关配套产业;

B.太阳能:包括光伏发电、光热发电、光化学发电、光感应发电和光生物发电等;

C.风能:指风能发电及相关配套产业;

D.生物质能:将生物质能量转化为燃料;

E.智能电网:指电网智能化及相关配套产业;

F.新能源汽车:包括混合动力汽车(HEV)、纯电动汽车(EV)和燃料电池电动汽车(FCEV)及其配套的电池产业;

G.海上风电及相关配套设备,如风电安装平台设备,海上风电安装工程服务等相关业务;

H.光伏、核电、风电、新能源电池的材料研发相关公司,如部分化工和有色金属类上市公司;

I.清洁煤利用,天然气、煤层气、清洁煤气、煤化工、页岩气、页岩油等油气资源开采设备制造与服务;

J.新能源电站工程服务,电站运营等相关公司,如涉及新能源业务的大型发电集团、现金充裕的高速公路类公司等;

K.余热余压发电相关行业上市公司;

L.污水处理与运营、大气污染防治、固废处理与运营、环境监测设备的生产与服务;

M.节能设备制造、合同能源管理及服务等;

N.新能源环保相关优势行业:主要集中在第三产业如高端装备制造与服务、节能建筑、环保建材、化工低碳新材料、有色金属中废金属资源化回收利用、金融地产行业向低碳的转型和支持、现代农业如渔光互补等;此外,信息与技术服务、商业旅游、食品饮料、商贸零售、纺织服装、轻工制造、家电等行业与低碳的融合也在此列。

未来如果基金管理人认为有更适当的新能源产业划分标准,基金管理人有权视情况对新能源产业的界定方法进行调整变更并及时公告。

(2)本基金结合定量和定性分析,通过对上市公司基本面状况分析、财务分析和股票估值分析的三层分析来逐级优选股票,在确定新能源上市公司范畴的基础上,发掘技术领先、竞争壁垒明显、具有长期可持续增长模式并且估值水平相对合理的优质上市公司进行组合式投资。

A. 上市公司基本面状况分析

具体分析而言,行业地位方面,选择在产业链上有稳固地位,行业壁垒高的上市公司;技术研发方面,通过对公司产品和研发团队的判断,选择有竞争优势,符合新能源技术发展趋势的公司;公司治理结构方面,选择管理层优秀,公司治理结构规范,有清晰的竞争战略,人员激励到位的公司。

B. 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分析

本基金的财务分析偏重于公司的成长性分析。本基金通过对财务报告提供的信息,系统性的分析企业的经营情况,重点关注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经营效率,业务成长能力、持续经营能力、资金杠杆水平以及现金流管理水平,对公司做出综合分析和评价,预测公司未来的盈利能力,挑选出有优良财务状况的上市公司股票。

C. 上市公司股票估值分析

本基金将采用多种指标对股票进行估值分析。包括盈利性指标(市盈率、市销率等)、增长性指标(销售收入增长率,净利润增长率等)以及其他指标对公司股票进行多方面的评估。本基金同时将公司市值与行业竞争对手、未来市场成长空间进行多维度对比。基于以上的综合评估,确定本基金的重点备选投资对象,从中选择最具有投资吸引力的股票构建投资组合。

3、债券投资策略

在债券投资上,我们贯彻“自上而下”的策略,采用三级资产配置的流程。

(1)久期管理

根据对利率趋势的判断以及收益率曲线的变动趋势确定各类债券组合的组合久期策略。

(2)类属配置与组合优化

根据品种特点及市场特征,将市场划分为企业债、银行间国债、银行间金融债、可转换债券、央行票据、交易所国债六个子市场。在对几个市场之间的相对风险、收益(等价税后收益)进行综合分析后确定各类别债券资产的配置。具体而言考虑市场的流动性和容量、市场的信用状况、各市场的风险收益水平、税收选择等因素。

(3)通过因素分析决定个券选择

从收益率曲线偏离度、绝对和相对价值分析、信用分析、公司研究等角度精选有投资价值的投资品种。本基金财产力求通过绝对和相对定价模型对市场上所有债券品种进行投资价值评估,从中选择暂时被市场低估或估值合理的投资品种。

本基金重点关注:期限相同或相近品种中,相对收益率水平较高的券种;到期期限、收益率水平相近的品种中,具有良好流动性的券种;同等到期期限和收益率水平的品种,优先选择高票息券种;预期流动性将得到较大改善的券种;公司成长性良好的可转债品种;转债条款优厚、防守性能较好的可转债品种。

(4)中小企业私募债投资策略

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是在中国境内以非公开方式发行和转让,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公司债券。由于其非公开性及条款可协商性,普遍具有较高收益。本基金将深入研究发行人资信及公司运营情况,合理合规合格地进行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投资。本基金在投资过程中密切监控债券信用等级或发行人信用等级变化情况,尽力规避风险,并获取超额收益。

(5)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基金管理人本着风险可控和优化组合风险收益的原则,投资于资产支持证券,以期获得稳定的收益。坚持价值投资理念,综合考虑信用等级、债券期限结构、分散化投资、行业分布等因素,制定相应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计划。根据信用风险、利率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变化、把握市场交易机会,积极调整投资策略。

4、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权证看作是辅助性投资工具,其投资原则为优化基金资产的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将在权证理论定价模型的基础上,综合考虑权证标的证券的基本面趋势、权证的市场供求关系以及交易制度设计等多种因素,对权证进行合理定价。本基金权证主要投资策略为低成本避险和合理杠杆操作。

5、金融衍生工具投资策略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本基金可基于谨慎原则运用股指期货等相关金融衍生工具对基金投资组合进行管理,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对冲系统性风险和某些特殊情况下的流动性风险,提高投资效率。本基金主要采用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衍生品合约,通过多头或空头套期保值等策略进行套期保值操作。

十、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内地新能源主题指数收益率×50%+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50%

选择该业绩比较基准的理由主要如下:

1、作为专业指数提供商提供的指数,中证指数公司提供的中证系列指数体系代表性强,具有一定的优势和市场影响力;中证内地新能源主题指数代表性强,综合反映了沪深市中新能源产业公司的整体表现。

2、中债综合(全价)指数能够较好的反映债券市场变动的全貌,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投资的比较基准。

如果指数编制单位停止计算编制这些指数或更改指数名称,本基金可以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业绩基准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本基金可以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而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十一、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中等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水平的投资品种。

十二、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根据基金合同规定,复核了本报告中的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20年3月31日。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无。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无。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无。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无。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无。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9.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无。

9.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本基金可基于谨慎原则运用股指期货等相关金融衍生工具对基金投资组合进行管理,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对冲系统性风险和某些特殊情况下的流动性风险,提高投资效率。本基金主要采用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衍生品合约,通过多头或空头套期保值等策略进行套期保值操作。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0.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无。

10.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无。

10.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无。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1.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报告期内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11.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11.3其他资产构成

11.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无。

11.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无。

十三、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5年6月29日,基金业绩截至日为2019年12月31日。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各阶段基金投资业绩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如下表所示:

十四、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证券账户开户费用、银行账户维护费用;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帐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帐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9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等相关费率。

调高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等费率,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等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2日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五、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五、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基金法》、《运作管理办法》、《销售管理办法》、《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管理人最新一期刊登的本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在“重要提示”部分明确了更新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截止日期、有关财务数据的截止日期;

2.在“三、 基金管理人”部分,根据最新资料进行了更新;

3.在“四、 基金托管人”部分,根据最新资料进行了更新;

4.在“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 根据最新资料进行了更新;

5.在“九、基金的投资”部分,根据最新资料进行了更新, 并更新了“八、基金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更新数据为本基金2020年第1季度报告中的投资组合数据;

6.在“十、基金的业绩”部分,根据最新资料进行了更新;

7.在“二十一、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部分,根据最新资料进行了更新;

8.在“二十二、其他应披露的事项”部分,对本基金自上次更新招募说明书截止日以来的相关公告进行了列示。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