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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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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06-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989 证券简称:九芝堂 公告编号:2020-064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由董事长提议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6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6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会议情况已通报公司监事会,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在公司董事充分理解会议议案并表达意见后,本次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高岩嵩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情况请参看公告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以及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5)全文。

2、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1提名孙健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2提名谢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前述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情况请参看公告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以及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5)全文。

上述第1项、第2项议案审议通过的董事候选人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选举。

3、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定于2020年7月9日召开公司2020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详细情况请参看公告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67)全文。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独立意见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24日

证券代码:000989 证券简称:九芝堂 公告编号:2020-065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以及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情况

因本公司于2020年3月18日召开2020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杜未木先生、刘春凤女士、余欣阳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后,尚有1名非独立董事席位空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高岩嵩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提名高岩嵩先生(个人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前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在提交公司2020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就任,任期自当选之日起与第七届董事会余下任期一致。

高岩嵩先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曾在美国德州大学西南医学中心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师从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得主Michael Brown教授和Joseph Goldstein教授,具有良好的科研及学术水平。曾任清华海峡研究院(厦门)生物科技与医药研究中心副主任。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九芝堂美科(北京)细胞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

二、独立董事辞职以及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独立董事马卓檀先生、张昆女士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独立董事马卓檀先生、张昆女士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前述独立董事提交辞职报告后,公司董事会中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因此前述辞职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时生效。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前,马卓檀先生、张昆女士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马卓檀先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恪尽职守、谨慎勤勉,忠实履行职责,根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对公司重大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促进了公司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客观性,对公司的合规治理与规范运作做出了重大贡献,本公司董事会对马卓檀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张昆女士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兢兢业业,忠实履行职责,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有建设性的建议,维护了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长远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本公司董事会对张昆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提名孙健先生、谢丰先生(个人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孙健先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博士生导师,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长期从事企业管理、资本运营与金融市场方向研究。曾任中国海洋大学副教授、教授、经贸学院副院长、经济学院院长,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学院副院长、党委书记兼副院长、院长。现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保险创新研究院院长。

谢丰先生,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拥有丰富的中国及海外公司财务管理经验。曾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高级经理、荟才环球企业咨询(北京)有限公司总监、趣游科技集团财务副总裁、触控科技集团财务总监、乐道互动(天津)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兼首席财务官。现任SNK Corporation董事、北京凯文德信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前述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在提交公司2020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就任,任期自当选之日起与第七届董事会余下任期一致。

特此公告。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24日

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

1、高岩嵩先生,1982年6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曾在美国德州大学西南医学中心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曾任清华海峡研究院(厦门)生物科技与医药研究中心副主任。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九芝堂美科(北京)细胞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

高岩嵩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56,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65%;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孙健先生,1959年11月出生,博士,教授,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曾任中国海洋大学副教授、教授、经贸学院副院长、经济学院院长,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学院党委书记、副院长、院长。现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保险创新研究院院长。

孙健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3、谢丰先生,1974年6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曾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高级经理、荟才环球企业咨询(北京)有限公司总监、趣游科技集团财务副总裁、触控科技集团财务总监、乐道互动(天津)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兼首席财务官。现任SNK Corporation董事、北京凯文德信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谢丰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989 证券简称:九芝堂 公告编号:2020-066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本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本人作为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的事项,在听取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的汇报和相关说明后,经过认真讨论,本人对该事项予以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提名高岩嵩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人同意提名高岩嵩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提名程序符合有关规定,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岗位职责的要求。本人同意将上述候选人提交公司2020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选举。

2、关于提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人同意提名孙健先生、谢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提名程序符合有关规定,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岗位职责的要求。本人同意将上述候选人提交公司2020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选举。

独立董事:王波、马卓檀、张昆

2020年6月24日

证券代码:000989 证券简称:九芝堂 公告编号:2020-067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7月9日(星期四)下午14:5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7月9日上午9:15-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7月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7月2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凡在股权登记日15: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九芝堂集团第一会议室(北京市朝阳区姚家园路朝阳体育中心东侧路甲518号A座)

9、参加会议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他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选举高岩嵩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2.01选举孙健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选举谢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以上议案2适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选举独立董事2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表决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如果不同意该候选人可以投0票。

以上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的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其他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证明书(加盖公章)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除提供前述资料外还须持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除提供前述资料外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附件二)。

(3)融资融券股东登记: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本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本公司的股东名册。有关股票的投票权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名义为投资者的利益行使。有关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投资者如需参加本次股东大会,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受托证券公司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受托证券公司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及地点:2020年7月3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5:00,湖南省长沙市桐梓坡西路339号;2020年7月9日现场会议召开之前,九芝堂集团第一会议室(北京市朝阳区姚家园路朝阳体育中心东侧路甲518号A座)

3、登记方式:拟参会股东应在登记时间内以传真、信函、专人送达方式将本条第1项所述资料或其复印件传真至登记地点,注明“拟参加股东大会的人员”的字样,请于登记材料上注明联络方式。采用传真等非原件方式进行登记的,应该在会议召开前将原件提交会议签到处备查。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桐梓坡西路339号

联系人:黄可

联系电话:0731-84499762;传真:0731-84499759

电子信箱:dshbgs@hnjzt.com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24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89,投票简称:“九芝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独立董事(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7月9日的交易时间,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络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7月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人/单位对会议所审议事项依照以下指示行使表决权。

投票说明:

1、本次投票分非累积投票和累积投票。

(1)非累积投票:

请在“同意”、“反对”、“弃权”中的一项划“√”,多选、未选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2)累积投票:

请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如下: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应选人数。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2、本授权有效期:自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有效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份数量和性质: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