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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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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0-06-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56 证券简称:*ST中天 公告编号:2020-097

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6月23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广渠门内大街45号雍贵中心D座9层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董事长施清荣先生因工作原因不能主持本次股东大会,按照《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之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由出席会议的持有最多表决权股份的股东代理人李学亮先生主持。会议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1人,施清荣先生、焦祺森先生、敖宇先生、郜治宙先生、林大湑先生、程仕军/SHIJUN CHENG先生、卢申林/SHENGLIN LU先生、秦丽萍女士因工作原因请假未参加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甘懋旭先生因工作原因请假未参加会议;

3、董事会秘书由海涛先生因居家隔离未出席会议;公司总经理黄杰先生,副总经理徐天啸先生,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谢支华先生,公司财务负责人孟志宏先生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中天能源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中天能源2019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中天能源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中天能源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关于中天能源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中天能源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关于中天能源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2020年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议案名称:关于为青岛中天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高科技工业园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4、6、9、10、12为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天娇、侯佳音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6月24日

证券代码:600856 证券简称:*ST中天 公告编号:临2020-098

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将被终止上市的

第三次风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A股股票(股票简称:*ST中天,股票代码:600856)已连续12个交易日(2020年6月8日-6月23日)收盘价格均低于股票面值(即人民币1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可能将被终止上市。现就风险提示如下: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3.1 条之(五)款的规定,如果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不包含公司股票停牌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股票面值,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3.6 条的规定,公司出现连续10个交易日(不包含公司股票停牌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股票面值的,应当在下一交易日发布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其后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直至收盘价低于股票面值的情形消除或者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之日。

对于上述情况,公司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高度重视并密切关注。截至目前,公司经营正常,公司正在努力稳定并改善公司经营的基本面,为后续经营提供有利保障。

公司董事会将密切关注公司当前股票价格走势,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看待市场变化,审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