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6月24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东方红颐和积极养老目标五年持有期混合型
基金中基金(FOF)合同生效公告

2020-06-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6月24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基金募集情况

注:

1、按照有关规定,本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以及与本基金有关的法定信息披露费由本基金管理人承担。

2、本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万份至10万份(含)。

3、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10万份至50万份(含)。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运作本基金。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设定锁定持有期,每份基金份额的锁定持有期为5年。锁定持有期指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下同)、基金份额申购申请日(对申购份额而言,下同)或基金份额转换转入申请日(对转换转入份额而言,下同)起(即锁定持有期起始日),至基金合同生效日、基金份额申购申请日或基金份额转换转入申请日次5年的年度对日前一日(即锁定持有期到期日)止。每份基金份额的锁定持有期结束后即进入开放持有期,自其开放持有期首日起才可以办理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每份基金份额的开放持有期首日为锁定持有期起始日次5年的年度对日,若该年度对日为非工作日或不存在对应日期的,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风险提示:本基金为养老目标基金,致力于满足投资者的养老资金理财需求,但养老目标基金并不代表收益保障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收益承诺。本基金为非保本产品,存在投资者承担亏损的可能性。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中基金,是目标风险型基金,且投资风格为积极型,其预期收益及风险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货币市场基金中基金、债券型基金及债券型基金中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中基金。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需谨慎,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敬请投资者关注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提前做好风险测评,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购买风险等级相匹配的产品。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6月24日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东方红货币市场基金

增加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陆金所基金”)协商,陆金所基金自2020年6月29日起(含)开始销售本公司旗下东方红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简称“东方红货币”,基金代码:A类份额,005056、B类份额,005057)。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务办理

2020年6月29日起(含),投资者可通过陆金所基金办理东方红货币基金A类、B类份额的开户、申购及赎回业务。

相关业务办理时间与具体流程以陆金所基金的具体规定为准。

二、咨询方式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9031

公司网站:http://www.lufunds.com

(2)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920-0808

公司网址:www.dfham.com

三、 风险提示

1、基金销售机构的具体营业网点、业务办理方式及流程等,请投资者遵循陆金所基金的规定。

2、风险提示: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需谨慎,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于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相关业务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提前做好风险测评,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购买风险等级相匹配的产品。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