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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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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0-06-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90版)

18、2019年11月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三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规定,鉴于授予激励对象中高明生、张梦华、苏海峰、李小明、叶艳丽、曾祥辉、张彬、潘美琴、颜义平、姚玉金、王创文、杨淳、薛玉、刘晶、王刚、刘少明、伍志平、王健、陈永胜、李海姣、李桂荣、黄文雄22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失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其中,高明生持有三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42,000股,张梦华持有三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25,040股,苏海峰持有三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0,000股,李小明持有三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2,000股,叶艳丽持有三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2,000股,曾祥辉持有三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1,680股,张彬持有三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32,000股,潘美琴持有三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2,800股,颜义平持有三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24,560股,姚玉金持有三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2,000股,王创文持有三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8,000股,杨淳持有三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20,000股,薛玉持有三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64,000股,刘晶持有三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1,720股,王刚持有三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0,000股,刘少明持有三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20,000股,伍志平持有三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20,000股,王健持有三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48,000股,陈永胜持有三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26,560股,李海姣持有三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0,000股,李桂荣持有三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2,000股,黄文雄持有三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2,840股)467,200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公司将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三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价格为4.59元/股。

鉴于授予激励对象中肖倩倩、薛玉、李桂荣、黄文雄4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失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其中,肖倩倩持有三期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14,000股,薛玉持有三期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 119,000股,李桂荣持有三期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 14,000股,黄文雄持有三期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 14,000股)161,000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公司将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三期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价格为5.01元/ 股。

此次回购注销完成后,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7,397,520股调整至16,769,320股,其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212人调整至190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3,787,020股调整至13,319,820股;预留部分股票授予对象由81人调整至77人,预留授予数量由3,610,500股调整至3,449,500股。

19、2020年2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三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规定,鉴于授予激励对象中张学银、吕儒航、盛莎3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失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其中,张学银持有三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2,840股,吕儒航持有三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20,000股,盛莎持有三期首 次授予限制性股票24,960股)57,800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公司将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三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价格为4.59元/ 股。鉴于授予激励对象中张学银、张小君、夏冰3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失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其中,张学银持有三期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24,500股,张小君持有三期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17,500 股,夏冰持有三期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 17,500股)59,500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三期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价格为5.01元/ 股。

此次回购注销完成后,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6,769,320 股调整至 16,652,020 股,其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 190 人调整至 187 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3,319,820 股调整至 13,262,020 股;预留部分股票授予对象由 77 人调整至 74人,预留授予数量由 3,449,500 股调整至 3,390,000 股。

20、2020年5月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三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规定,鉴于授予激励对象中龙艳1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失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7,500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公司将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三期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价格为5.01元/ 股。

此次回购注销完成后,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6,652,020 股调整至 16,634,520 股,其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187 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13,262,020 股;预留部分股票授予对象由 74人调整至 73人, 预留授予数量由3,390,000 股调整至3,372,500股。

二、本次回购原因、数量及价格

根据《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规定,鉴于授予激励对象中程蔚1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失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7,040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公司将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三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价格为4.59元/股。

根据《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规定,鉴于授予激励对象中张黎、陈旋、方金勇、张琴琴4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失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96,000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其中,张黎持有三期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20,000股,陈旋持有三期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12,000股,方金勇持有三期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16,000股, 张琴琴持有三期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48,000股) 。公司将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三期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价格为5.01元/股。

此次回购注销完成后,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6,634,520股调整至16,531,480股,其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187人调整至186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3,262,020 股调整至13,254,980股;预留部分股票授予对象由 73人调整至 69人, 预留授予数量由3,372,500股调整至3,276,500股。

上述事项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也不会 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 股东创造价值。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对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进行核查后认为:该次回购注销相关限制性股票的单价准确。董事会本次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股份。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相关规定独立董事认为: 根 据《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规定,原激励对象程蔚、张黎、陈旋、方金勇、张琴琴5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已经不符合激励条件,失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

六、律师事务所出具专项法律意见

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程序、数量和 价格确定等,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和《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君泽君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6月29日

证券代码:002327 证券简称:富安娜 公告编号:2020-054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第四期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四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有关事项详细如下:

1、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18 年 11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2、2019年1月10日公司发布了《关于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公告》,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19年1月11日。本次激励计划本次激励计划授予股份数量为 3,285,600 股,占授予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38 %。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股份来源为向激励对象发行新增,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人数为 81 人,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 2019年1月11日。

3、2019 年 4 月 17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据《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规定,鉴于授予激励对象中马子玉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失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马子玉持有四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20,000股)2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公司将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四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价格为3.70元/股。

此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四期限制性股票数量由3,285,600股,调整至 3,265,600 股,其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81人调整至 80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3,285,600 股,调整至3,265,600 股。

4、2019 年 6月 27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据《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规定,根据《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规定,鉴于授予激励对象中赵云云、庞迎迎2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失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其中,赵云云持有四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25,000股,庞迎迎持有四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30,000股)155,000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公司将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四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价格为3.7元/ 股。

此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四期限制性股票数量由3,265,600股,调整至3110,600股,其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80人调整至 78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3,265,600股,调整至3110,600股。

5、2019 年 9月 19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规定,鉴于授予激励对象中任二林、江啸2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失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其中,任二林持有四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25,000股,江啸持有四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25,000股)5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公司将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四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价格为3.7元/ 股。

此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四期限制性股票数量由3,110,600股调整至3,060,600股,其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78人调整至 76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3110,600股调整至3,060,600股。

6、2019年11月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份的议案》,同意向激励对象林汉凯等 5 人一次性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共计 770,000股,实际授予的激励对象为 5 人,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为 770,000股,占授予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9%。

此次预留授予部分完成后,四期限制性股票数量由3,060,600股调整至3,830,600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060,600股,首次授予人数为76人,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70,000股,预留授予人数为5人。

7、2020年2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规定,鉴于授予激励对象中南伟松、彭泽尧2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失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其中,南伟松持有四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35,000股,彭泽尧持有四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55,000股)19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公司将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四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价格为3.7元/ 股。

此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四期限制性股票数量由3,830,600股调整至3,640,600股,其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76人调整至 74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3,060,600股调整至2,870,600股,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70,000股,预留授予人数为5人.

8、2020年4月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规定,鉴于授予激励对象中洪学同1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失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0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公司将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四期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价格为3.43元/ 股。

此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四期限制性股票数量由3,640,600股调整至3,540,600股,其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74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2,870,600股,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770,000股调整至670,000股,预留授予人数由5人调整至4人。

9、2020年5月1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规定,鉴于授予激励对象中邹泽平、谢敏、蒙瑞鹏、方巧、赖建平5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失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其中,邹泽平持有四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21,630股,谢敏持有四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49,000股,蒙瑞鹏持有四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21,000股,方巧持有四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22,750股,赖建平持有四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4,000股)128,380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公司将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四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价格为3.7元/ 股。

此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四期限制性股票数量由3,540,600股调整至3,412,220股,其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74人调整至69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2,870,600股调整至2,742,220股,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70,000股,预留授予人数4人。

二、本次回购原因、数量及价格

根据《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规定,鉴于授予激励对象中谢彩娟、叶智辉、袁建设3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失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其中,谢彩娟持有四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28,000股,叶智辉持有四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7,500股,袁建设持有四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28,000股)73,500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公司将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四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价格为3.7元/ 股。

此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四期限制性股票数量由3,412,220股调整至3,338,720股,其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69人调整至66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2,742,220股调整至2,668,720股,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70,000股,预留授予人数4人。

上述事项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也不会 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 股东创造价值。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对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进行核查后认为:该次回购注销相关限制性股票的单价准确。董事会本次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 制性股票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股份。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相关规定独立董事认为: 根 据《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规定,原激励对象谢彩娟、叶智辉、袁建设3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已经不符合激励条件,失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公司本次回购 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

六、律师事务所出具专项法律意见

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程序、数量和 价格确定等,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和《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君泽君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6月29日

证券代码:002327 证券简称:富安娜 公告编号: 2020-056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6月22日以邮件方式送达。会议于2020年6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全部7名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中独立董事郑贤玲女士、张燃先生、张龙平先生、孔英先生、董事何雪晴女士、陈国红女士以通讯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林国芳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与会董事经过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根据公司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按照限制性股票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第三期限制性首次授予股票第三个解锁期的解锁事宜。本次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599,440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55%。

二、会议以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会议以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二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规定,鉴于激励对象中张黎、刘金元2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失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其中,张黎持有二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24,000股,刘金元持有二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6,000股)3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公司将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二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价格为4.7元/ 股。

三、会议以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会议以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三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规定,鉴于授予激励对象中程蔚1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失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7,040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三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价格为4.59元/股。鉴于授予激励对象中张黎、陈旋、方金勇、张琴琴4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失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96,000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其中,张黎持有三期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20,000股,陈旋持有三期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12,000股,方金勇持有三期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16,000股, 张琴琴持有三期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48,000股) 。三期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价格为5.01元/股。

以上事项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会议以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四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规定,鉴于授予激励对象中谢彩娟、叶智辉、袁建设3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失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其中,谢彩娟持有四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28,000股,叶智辉持有四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7,500股,袁建设持有四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28,000股)73,500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公司将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四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价格为3.7元/ 股。

以上事项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6月29日

证券代码:002327 证券简称:富安娜 公告编号:2020-057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6月22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6月29日在公司二楼总裁办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书面投票表决,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庆贤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根据公司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按照限制性股票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第三期限制性首次授予股票第三个解锁期的解锁事宜。本次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599,440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55%。

二、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二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规定,鉴于激励对象中张黎、刘金元2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失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其中,张黎持有二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24,000股,刘金元持有二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6,000股)3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公司将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二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价格为4.7元/ 股。

三、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三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规定,鉴于授予激励对象中程蔚1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失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7,040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三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价格为4.59元/股。鉴于授予激励对象中张黎、陈旋、方金勇、张琴琴4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失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96,000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其中,张黎持有三期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20,000股,陈旋持有三期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12,000股,方金勇持有三期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16,000股, 张琴琴持有三期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48,000股) 。三期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价格为5.01元/股。

以上事项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四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规定,鉴于授予激励对象中谢彩娟、叶智辉、袁建设3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失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其中,谢彩娟持有四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28,000股,叶智辉持有四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7,500股,袁建设持有四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28,000股)73,500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公司将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四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价格为3.7元/ 股。

以上事项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0年6月29日

证券代码:002327 证券简称:富安娜 公告编号: 2020-058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减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二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已 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三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四期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

根据《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规定,鉴于激励对象中张黎、刘金元2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失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其中,张黎持有二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24,000股,刘金元持有二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6,000股)3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

根据《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规定,鉴于授予激励对象中程蔚1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失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7,040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三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价格为4.59元/股。鉴于授予激励对象中张黎、陈旋、方金勇、张琴琴4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失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96,000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其中,张黎持有三期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20,000股,陈旋持有三期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12,000股,方金勇持有三期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16,000股, 张琴琴持有三期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48,000股) 。

根据《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规定,鉴于授予激励对象中谢彩娟、叶智辉、袁建设3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失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其中,谢彩娟持有四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28,000股,叶智辉持有四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7,500股,袁建设持有四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28,000股)73,500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公司将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

公司将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待回 购注销业务完成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数量由,577,530股调整至15,547,530股;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数量由16,634,520股调整至16,531,480股;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数量由3,412,220股调整至3,338,720股。

本次公司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股份将涉及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本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