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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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0-06-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52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6月2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21号新大都饭店2号楼2212会议室(注:因正值疫情防控期间,为防止人员聚集,部分人员采用在线连接主会场方式进行)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杨斌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2人,董事杨斌、石祥臣出席会议,其余董事因公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监事长刘惠斌、监事郭雪飞、赵昕均出席会议;

3、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延长公司配股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配股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关于上述议案的详细内容,请参见本公司2020年6月11日发出的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6月19日的会议资料。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和会议资料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浏览并下载。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梅英、李显希。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首创股份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6月29日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53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度第六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度第六次临时会议于2020年6月23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0年6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会议由董事长刘永政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会议经表决后,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投资石家庄市栾城区古运粮河生态修复建设PPP项目的议案》

1、同意公司投资栾城区古运粮河生态修复建设PPP项目,预计总投资人民币73,681.21万元(最终投资额以竣工决算审计为准);

2、同意公司与河北新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四川青石建设有限公司合资设立石家庄首创环境治理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注册登记为准),注册资本人民币18,435.04万元,其中公司持股89.8%,出资金额为人民币16,554.66万元,四川青石建设有限公司持股0.1%,出资金额为人民币18.44万元;

3、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最终确认的相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临2020-054号公告。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29日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54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石家庄市栾城区古运粮河生态修复建设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 投资金额和比例:本项目总投资额人民币73,681.21万元(以下除非特别注明,所称“元”均指人民币元)。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首创股份”)联合体拟与政府出资代表共同设立项目公司(暂定名为石家庄首创环境治理有限责任公司,最终名称以工商注册登记为准,以下简称“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投资、融资、建设、运营和移交等工作,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18,435.04万元。其中,首创股份持股89.8%,出资金额为16,554.66万元;四川青石建设有限公司持股0.1%,出资金额为18.44万元;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持股0.1%;河北新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公司政府方出资代表)持股10%。

● 特别风险提示:融资风险。

一、项目概述

2020 年 6 月 29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20 年度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石家庄市栾城区古运粮河生态修复建设PPP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建设一运营一移交(BOT)模式实施本项目, 本项目总投资额73,681.21万元。公司作为联合体牵头人,与中铁四局局集团有限公司、四川青石建设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中标本项目。本PPP项目为生态修复建设项目,采用BOT模式实施。由公司与其他中标联合体单位在栾城区出资设立项目公司,栾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授予项目公司在项目合作期内的特许经营权。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投资、融资、设计、建设、运营和移交等工作。合作期内栾城区财政局向项目公司支付可用性服务费和运营维护服务费,合作期满项目公司将项目设施无偿移交给栾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其指定机构。

本次交易无需经过股东大会批准。

对本项目的投资及相关协议的签署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本项目为财政部 PPP 项目综合信息平台项目管理库入库项目,采用建设一运营一移交(BOT)模式实施,项目内容包括河道工程、河道建筑物工程、引水工程、土方开挖、前置库、潜流湿地、原位多级强化净化工程、曝气机、管网工程、河道型湿地、智慧水务工程、绿化工程、水电工程、水秀工程等,并对上述资产进行运营和维护。

本项目总投资额73,681.21万元,合作期限为 20 年(含建设期 2 年)。

(二)项目公司的基本情况

项目公司暂定名为石家庄首创环境治理有限责任公司(最终名称以工商注册登记为准),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项目总投资的25.02%,约为18,435.04万元。其中,首创股份持股89.8%,出资金额为16,554.66万元,四川青石建设有限公司持股0.1%,出资金额为18.44万元,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持股0.1%,河北新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0%。

三、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石家庄市栾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石家庄市栾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为河北省石家庄市栾城区惠源路21号;负责人为靳瑞志,其联系电话为0311-85503573。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首创股份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

(二)河北新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河北新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04月29日,注册地为石家庄市栾城区政府院内,法人代表为程保立,注册资本57,90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以自有资金对国家非限禁或禁止的项目进行投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土地整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

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86年11月10日,注册地为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望江东路96号,法人代表为李新生,注册资本:714,621.944332万元。经营范围包括承建国内外铁路、公路、房屋建筑、市政、水利水电、港口与航道、机电安装、电力、城市轨道交通、机场、铁路铺轨架梁、通信、信号、电气化接触网、环保工程;国内外铁路、建筑、市政、公路工程勘测、设计、监理、咨询及项目管理;城乡规划编制;工程检测;土地开发、房地产开发以及交通、市政公用工程设施、公共生活服务设施、健康养老、特色小镇等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咨询、规划、勘察设计、建设、管理;施工机械租赁、修理;汽车检测;为铁路提供运输设备;铁路临管运输;声屏障制造及安装;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水泥制品生产、销售;新型建筑材料研发、生产、销售、仓储;混凝土(砂浆)外加剂的生产、销售;苗木、花卉种植培育及销售;软件产品销售;承包境内外国际招标工程;境外工程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境外工程劳务人员;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四)四川青石建设有限公司

四川青石建设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3月7日,注册地为成都市青羊区二环路西二段56号附10号,法人代表为裴自川,注册资本:10,00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以下范围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项目凭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市政公用工程、房屋建筑工程、爆破与拆除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公路路面工程、公路路基工程、公路交通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园林古建筑工程、土石方工程、防腐保温工程、环保工程、河湖整治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公路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地基基础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钢结构工程、水利水电机电安装工程、消防设施工程、公共安全技术防范工程、商品批发与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协议签署:由石家庄市栾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甲方)与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牵头人)、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四川青石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乙方)签署《石家庄市栾城区古运粮河生态修复建设PPP项目合同》,协议内容如下:

1、特许经营权:甲方通过与乙方签订本合同,将投资、建设、运营维护项目相关附属设施的特许经营权授予乙方。

2、合作内容:甲方依照栾城区政府的授权,授予乙方在项目合作期限内进行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项目设施的权利,并在项目合作期满时将其占用的项目设施等项目资产,无偿完好地移交给甲方或栾城区政府指定的其他机构。

3、建设内容:(1)水利工程。运粮河全长 12.26 km,排涝标准为 20 年一遇。根据河道功能及景观格局将运粮河分为三段:新城段 2.0 km (东坡路~中兴大道);老城段 7.25 km (中兴大道~柴武大街);郊野段 3.01 km (柴武大街~东南明渠)。工程内容包括河道工程和建筑物工程。河道工程主要为土方开挖、土方回填、生态护坡、生态挡墙等工程;建筑物工程主要包括水闸3座、溢流堰6座、临时工程1项。

(2)水环境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引水工程(提升泵站3座、DN600钢管12.7KM)、土方开挖、前置库(曝气机5台、提升泵站1座)、潜流湿地、原位多级强化净化工程、曝气机、管网工程、河道型湿地等。

(3)智慧水务工程。2个“体系”+1个“中心”+1个“平台”,即:监测体系、通信体系、大数据云计算中心、智慧管理云服务平台。

(4)水景观工程。包括绿化工程、水电工程、水秀工程等。

4、项目用地:甲方和土地管理部门指定机构应在约定时间内完成本项目相关土地的流转,办理项目的用地手续,并向乙方提供没有设定他项权利、满足项目土地使用条件的项目用地;乙方在项目特许期内有权根据本合同依法自由地、独占性地使用项目土地。项目建设所需的用地由政府负责流转,流转所需拆迁安置的费用计入总投资。由乙方与项目所在地政府职能部门签属用地协议,乙方承担土地流转租赁费用(暂定为 400 万元/年,据实结算),费用计入乙方运维成本。

5、特许经营期限:20年(含建设期2年)。

6、投资总额:73,681.21万元,投资额需经政府方最终审计确认。

7、项目公司注册资本:18,435.04万元

8、期满移交:合作期满,将项目设施无偿移交给甲方或其指定机构。

9、合同生效条件:本合同经河北省栾城区政府审核同意,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五、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项目所在区域为河北省省会石家庄市,属于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核心区域,将具有很好的示范效应,对公司进一步开拓京津冀地区具有重要意义。

项目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公司取得本项目后,不会产生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的情况。

六、项目的风险分析

本项目投资规模及融资相对较大,存在诸如不能按期融入项目所需资金以及融资条件不甚理想等潜在的融资风险。

解决方案:本项目为重大民生工程,手续完备,项目组已与河北省建行、河北省农发行、河北省国开行等银行对接多次,就项目融资条件,特别是放款条件进行了细致沟通,以保证项目融资到位。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