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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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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06-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168 公司简称:武汉控股

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拟以2019年12月31日总股本709,569,692股计算,向全体股东以派现金方式进行利润分配,每10股派现金红利1.06元(含税),共计75,214,387.35元。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说明

1、污水处理业务

公司下属排水公司为武汉市主城区提供污水处理服务,是武汉市污水处理行业的龙头企业。

根据其与武汉市政府签订的《武汉市主城区污水处理项目运营服务特许经营协议》及其补充协议,排水公司自2012年4月25日起,获得30年污水处理服务特许经营权,对特许经营项目下各类城市污水收集、运输、处理等相关设施享有经营管理、运营维护和重置更新,在所服务区域提供合格的城市污水处理公共服务,并获得合理服务费用的特许权利。武汉市政府方作为唯一买方在特许经营期内,向排水公司采购污水处理服务并支付污水处理服务费。排水公司下属各污水处理厂均采用国内成熟污水处理工艺,能够基本满足现行尾水达标排放的要求。报告期末,排水公司下属黄浦路(10万吨/日)、二郎庙(24万吨/日)、龙王嘴(30万吨/日)、汤逊湖(10万吨/日)、南太子湖(35万吨/日)、黄家湖(20万吨/日)、三金潭(50万吨/日)、落步嘴(12万吨/日)、沙湖(15万吨/日)等九座污水处理厂,总设计处理能力为206万吨/日,相应的污水泵站26座、污水收集管网197.7公里。

除排水公司外,公司还通过公开市场招标的方式获得以下污水处理项目:

(1)武汉市东西湖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污水处理规模为10万吨/日,设计出水水质执行国家一级A排放标准。根据与武汉市东西湖区水务局签订的《东西湖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建设工程BOT特许经营协议》,该项目采用BOT模式,特许经营期为21年,截止报告期末,东西湖区污水处理厂已开始投产运行;

(2)湖北省宜都城西污水处理厂BOT项目,处理规模1万吨/日,根据与宜都市政府签订的《宜都市城西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BOT协议书》,该项目采用BOT模式,特许经营期为29年,截止报告期末,宜都市城西污水处理厂已开始投产运行;

(3)湖北省仙桃市乡镇生活污水处理PPP项目,处理规模5万吨/日,根据与仙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签订的《仙桃市乡镇生活污水处理PPP项目合同》,该项目采用PPP模式,特许经营期为30年,项目处于建设阶段,未开始商业运营;

(4)黄梅县乡镇污水处理设施PPP项目,处理规模1.12万吨/日,根据与黄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订的《黄梅县乡镇污水处理设施PPP项目协议》,该项目采用PPP模式,特许经营期为30年,项目处于建设阶段,未开始商业运营。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总污水处理能力为217万吨/日。

2、自来水业务

公司自来水业务产品为市政自来水,经营区域在武汉市汉口地区。下属宗关水厂、白鹤嘴水厂总设计处理能力为130万吨/日,能够有效地满足服务区域内社会用水需求。公司自来水业务目前处于区域垄断经营,根据公司与武汉市水务集团签署的《自来水代销合同》,公司将生产的自来水通过水务集团的供水管网资源进行销售。

3、隧道运营业务

公司控股的长江隧道公司是武汉长江隧道的投资、建设和运营主体,是武汉市大型隧道投资、建设和运营单位。武汉长江隧道目前是武汉市中心城区的重要长江过江通道之一,对缓解武汉市过江交通的拥挤状态发挥了重要作用。自2018年1月1日零时起,武汉市停止征收“九桥一隧一路”车辆通行费,但未明确自2018年起隧道公司原有营运模式及盈利机制是否调整,该事项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暂无法判断。(详见上交所网站sse.com.cn 2017年9月14日公司相关公告)

(二)行业情况说明

1、污水处理行业

从行业发展来看,党的“十九大”以来建设生态文明被提升为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在党和国家战略层面受到高度重视,包括排水、水生态等在内的水环境综合治理行业存在巨大的发展空间,综合环境服务在本轮发展周期中成为重要的市场需求。在本轮发展周期中,为加快补齐城镇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短板,实现污水管网全覆盖、全收集、全处理,国家三部委制定了《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019一2021年)》,该方案对污水厂、管网等工作提出了阶段性的目标以及实施举措,未来在污水厂提标改造、管网细分领域将会有很大的增量市场。随着人们对环境和生活质量要求的提高,环保法律法规和考核制度日趋严格,污水处理行业的较多细分领域,如农村污水、流域治理、黑臭水体治理等方面发展进行得如火如荼,是污水处理行业新的业务增长点,未来也是污水处理企业竞相争夺的市场。

2、自来水行业

供水行业是一个传统行业,具有明显的市政性、公共性、经营性之“三性合一”特征,行业特性决定了行业发展与市场化进程。近年来,供水行业市场化进程不断加快,供水行业快速发展。但供水行业长期困扰于低质低价的恶性循环。随着中国供水行业的发展,城市与乡镇之间供水“不平衡不充分”,千家万户龙头水的“不平衡不充分”,部分老旧小区管网老化,二次供水需求得不到满足等现象日益突出。在本轮行业发展周期中,城乡一体化建设,统筹区域供水成为趋势,大量存量和新建供水项目出现,为供水企业提供了发展机遇。

3、隧道运营业务

随着我国城市交通建设投资迅猛增长,各类已建成的隧道项目日益增多,隧道运营业务对管理水平要求日益提高,未来专业化的隧道运营管理业务市场空间逐步释放,由专业的主体投资运营是必然的发展趋势,同时采用特许经营方式可能会成为隧道经营的重要模式。

本公司是武汉市水务龙头企业。其中通过特许经营的方式取得了武汉市主城区污水处理特许经营权,污水处理业务服务范围涵盖了武汉市主城区大部分区域,是武汉市主城区最主要的污水处理企业;自来水业务占武汉市汉口地区自来水生产90%以上的市场份额,居于区域主导地位。公司经过多年发展,积累了丰富的污水、供水运营及工程建设经验,拥有大量专业技术与运营管理人才。本公司未来将在充分发挥水务项目运营能力、确保水处理质量的同时,还将重点推进农村污水处理、黑臭水体治理、中水回用、海绵城市建设等业务,提升水环境综合治理能力,做好技术储备和开发准备,提升综合环境服务能力,打造全国性水务环保综合服务供应商。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5.2公司债券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2014年11月7日公司完成2014年第一期6.5亿元公司债的发行工作。本期债券的期限为5年,附第3年末公司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本公司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即2017年11月6日将本期债券第4年和第5年的票面利率调整为4.95%。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对“14武控01”公司债券回售申报的统计,债券持有人有效回售申报数量为43,002手,回收金额为4,300.20万元,回售实施完成后公司债余额变更为60,699.80万元。报告期内,公司已按时完成本期债券本息的偿付(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2019年10月25日公司相关公告)。

2016年6月27日公司完成2014年第二期3.5亿元公司债的发行工作。报告期内,公司已按时完成本期债券利息的偿付(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2019年6月14日公司相关公告)

5.3公司债券评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19年5月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出具了公司债信用评级报告,公司信用等级AA+级,评级展望稳定。报告期内公司评级结果未发生变化,不存在评级差异的情况。该评级报告已于2019年5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shxsj.com)发布。

5.4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累计污水处理结算水量74,584.65万吨,其中排水公司各厂结算价格为1.99元/吨,宜都公司结算价格为1.09元/吨,武汉济泽公司结算价格为1.07元/吨,污水处理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29,368.98万元,占总营业收入的84.58%。自来水生产累计供水量32,283.58万吨,结算价格0.55元/吨,实现营业收入17,238.81万元,占公司总营业收入的11.27%。武汉水务环境实现营业收入2,602.73万元(合并抵消后为568.40万元),占公司总营业收入的1.70%(合并抵消后为为0.37%)。此外,公司实现营业外收入2,854.45万元。

2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会计政策变更

①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2017年修订)》(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2017年修订)》(财会〔2017〕9号),于2017年5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财会〔2017〕14号)(上述准则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经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9年4月28日决议通过,本公司于2019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前述新金融工具准则。

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所有已确认金融资产,其后续均按摊余成本或公允价值计量。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以本公司该日既有事实和情况为基础评估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以金融资产初始确认时的事实和情况为基础评估该金融资产上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为三类:按摊余成本计量、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及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其中,对于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将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不计入当期损益。

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租赁应收款及财务担保合同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本公司追溯应用新金融工具准则,但对于分类和计量(含减值)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新金融工具准则不一致的,本公司选择不进行重述。因此,对于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本公司调整2019年年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2018年度的财务报表未予重述。

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本公司的主要变化和影响如下:

一一本公司于2019年1月1日及以后将持有的部分非交易性股权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列报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一一本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将坏账准备计提方式由已损失法变更为预计损失法,同时调整2019年年初留存收益,列报科目由资产减值损失变更为信用减值损失。

A、首次执行日前后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对比表

a、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b、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B、首次执行日,原金融资产账面价值调整为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的新金融资产账面价值的调节表

a、对合并报表的影响:

b、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C、首次执行日,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调节表

a、对合并报表的影响:

b、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D、对2019年1月1日留存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影响:

②财务报表格式变更

财政部于2019年4月、9月分别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合并财务报表格式作出了修订,本公司已根据其要求按照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已执行新金融准则、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合并财务报表格式编制财务报表。主要变化如下::

A、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行项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行项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

B、新增“应收款项融资”行项目;

C、列报于“其他应收款”或“其他应付款”行项目的应收利息或应付利息,仅反映相关金融工具已到期可收取或应支付,但于资产负债表日尚未收到或支付的利息;基于实际利率法计提的金融工具的利息包含在相应金融工具的账面余额中;

D、将“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行项目自“其他收益”行项目前下移至“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行项目后,并将“信用减值损失”行项目列于“资产减值损失”行项目之前;

E、“投资收益”行项目的其中项新增“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行项目。本集团根据上述列报要求相应追溯重述了比较报表。

(2)会计估计变更

本公司本报告期无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5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