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0年

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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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20-07-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市公司名称: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白银有色

股票代码:601212

信息披露义务人:瑞源(上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1号国际俱乐部写字楼701室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1号国际俱乐部写字楼701室

权益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二〇二〇年七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伙协议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在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白银有色”)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白银有色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二)负责人基本情况

二、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 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 的情况。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是信息披露义务人出于自身发展和资金需求考虑而进行的交易。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的股份增减计划

根据公司 2020 年 5 月 12 日披露的《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信息披露义务人计划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 417,714,9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5.64%)。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减持 50,650,000股,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信息披露义务人将继续实施上述减持计划,并按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同时,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减持其持有的白银有色股份的可能性,并将会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白银有色 438,876,300 股股份,占当时总股本比例为 5.93%。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

三、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变为367,064,9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96%。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具体如下: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除本次披露的减持股份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买卖白银有色股份的情形。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4.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及白银有色董事会办公室,以供投资者查询。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瑞源(上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陈凡

日期:2020 年 7 月 1 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瑞源(上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陈凡

日期:2020年7月1日

证券代码:601212 证券简称:白银有色 公告编号:2020一临042号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份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 公司目前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1日收到股东瑞源(上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瑞源基金”)发来的《瑞源(上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告知函》和《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本次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瑞源(上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瑞源基金”)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11年8月31日

主要经营场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707号F39-19室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瑞源基金无一致行动人。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瑞源基金于2019年12月26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71,811,400,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97%。

三、减持前后瑞源基金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情况

在本次权益变动前,瑞源基金持有公司股票438,876,300股,占白银有色总股本的5.93%。本次权益变动后,瑞源基金持有公司股份367,064,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6%。

四、所涉及后续事项

(一)公司目前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上述股东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二)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瑞源基金履行权益变动报告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本次权益变动后,瑞源基金仍在其减持计划实行期间,公司将督促其严格遵守相关减持规定,并及时向投资者披露相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