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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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2020-07-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91证券简称:中宠股份 公告编号:2020-077

债券代码:128054 债券简称:中宠转债

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①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7月1日(星期三)14:30;

②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7月1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7月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飞龙路88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郝忠礼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则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召开程序合法、合规。

2、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110,393,22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2.616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110,371,82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2.604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21,4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121%。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1,747,95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991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1,726,55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979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21,4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121%。

3、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通过远程视频方式出席会议并进行见证。

二、会议的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逐项审议了各项议案,并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0,392,5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4%;反对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747,25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00%;反对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综上所述,该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宠股份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方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宠股份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