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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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郎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的更正公告

2020-07-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45 证券简称:卓郎智能 公告编号:临2020-034

卓郎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卓郎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卓郎智能2019年年度报告》,因工作人员疏忽,现将有关内容更正如下:

一、“第五节 重要事项”之“一、普通股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中“(四)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普通股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应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更正前:

不适用

更正后:

适用

二、“ 第九节 公司治理”之“九、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更正前:

公司聘请普华永道对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了审计意见。根据普华永道出具的《卓郎智能2019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于2019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卓郎智能2019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更正后:

公司聘请普华永道对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卓郎智能2019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该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了否定意见。公司董事会对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作出了专项说明。以上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卓郎智能2019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20)第1649号)、《卓郎智能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卓郎智能董事会关于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三、“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之“审计报告”中“三、关键审计事项”

“(一)商誉及无固定使用期限的无形资产的减值风险”

更正前:

参见财务报表附注二(27)(b)(ii)、附注四(14)和附注四(15) 。

更正后:

参见财务报表附注二(45)(b)(ii)、附注四(27)和附注四(28)。

“(二) 销售商品予关联方之交易”

更正前:

参见财务报表附注二(22)及附注七(4)(b)。

更正后:

参见财务报表附注二(40)及附注八(5)(a)。

“(三) 重大第三方新客户的销售交易”

更正前:

参见财务报表附注二(22)、附注二(27)、附注四(10)及附注六。

更正后:

参见财务报表附注二(40)、附注二(45)、附注四(14)及附注七。

四、“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之“财务报表”中“二、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40) 收入”“ (b) 具有融资性质的分期收款销售商品”

更正前:

本集团销售商品,有时会采取分期收款的方式,如分期收款发出商品,即商品已经交付,货款分期收回。如果延期收取的货款具有融资性质,其实质是本集团向购货方提供信贷时,本集团按照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收入金额。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通常应当按照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或商品现销价格计算确定。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与其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在合同或协议期间内,按照应收款项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金额进行摊销,作为财务费用的抵减处理。其中,实际利率是指具有类似信用等级的企业发行类似工具的现时利率,或者将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折现为商品现销价格时的折现率等。

更正后:

本集团对部分销售商品收入采用分期收款的方式。销售合同或协议价款的收取采用递延方式,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本集团按照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与其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或协议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五、“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之“财务报表”中“二、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46)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b) 金融工具”

“表3:新金融工具准则下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更正前:

注释:四(2),(3)

更正后:

注释:四(2),(4)

“表4:新金融工具准则下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更正前:

注释:四(4),(6)

更正后:

注释:四(8)

六、“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之“财务报表”中“四、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 (78) 其他综合收益”

更正前:

详见附注55

更正后:

详见附注四(55)

七、“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之“财务报表”中“七、分部信息”“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更正前: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更正后: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原公告其余内容保持不变。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卓郎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2日

证券代码:600545 证券简称:卓郎智能 公告编号:临2020-035

卓郎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卓郎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9月1日、2019年9月18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不低于人民币6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20,000万元(含),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9.59元/股(含)。回购的股份拟用于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回购的股份优先用于公司股权激励,其中用于股权激励的股份数不低于本次实际回购股份数的70%,用于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数不高于本次实际回购股份数的30%(详见公司公告临2019-045、临2019-046、临2019-048、临2019-052)。2019年9月2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详见公司公告2019-054)。2019年10月9日、2019年11月2日、2019年12月4日、2020年1月7日、2月4日、3月3日、4月3日、5月8日和6月3日,公司分别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详见公司公告临2019-056、临2019-064、临2019-065、临2020-002、临2020-005、临2020-010、临2020-016、临2020-022和临2020-24)。2020年2月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达到1%暨回购进展公告》(详见公司公告临2020-006)。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0年6月,主要受到定期报告披露前10个交易日内不得进行回购股份的约束,公司未进行股份回购,截至2020年6月月底,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20,091,0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6%,成交最高价为7.97元/股,成交最低价为5.32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140,145,149.55元。

公司的回购计划未发生变化,将继续根据披露的回购方案进行股份回购。公司后续将根据有关规定的要求,实施股份回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卓郎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2日

证券代码:600545 证券简称:卓郎智能 公告编号:临2020-036

卓郎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2020年7月1日,公司控股股东江苏金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昇实业)持有公司股份889,759,67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6.94%,累计质押公司股份839,273,511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数的94.33%,占公司总股本的44.28%。

● 控股股东金昇实业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含本次)占其持股份数量比例超过80%。

一、上市公司股份质押

卓郎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1日收到控股股东江苏金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通知,金昇实业将其持有的部分本公司股份进行了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2. 控股股东本次质押公司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3. 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金昇实业未来半年和一年内暂无即将到期的质押股份。

2.控股股东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3.控股股东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控股股东的股份质押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及公司治理造成重大影响。

4.控股股东本次质押所融资金的具体用途及预计还款资金来源

本次质押所融资金主要用于支持金昇实业子公司生产经营,金昇实业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其还款来源主要为自有资金及下属子公司分红所得。

5.控股股东与公司交易情况

2019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6.质押风险情况评估

截至目前,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有足够的风险控制能力,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本次质押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若股份出现平仓风险,金昇实业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并通知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披露。

特此公告。

卓郎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