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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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07-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061 证券简称:农产品 公告编号:2020-056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2020年7月1日上午10:0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6月28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13人,实到董事1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何建锋先生主持,经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逐项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同意控股子公司安庆海吉星公司为认购安庆海吉星项目的银行按揭贷款客户提供阶段性担保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安庆海吉星公司为认购安庆海吉星项目的银行按揭贷款客户提供阶段性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7)。

同意票数1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本议案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相关独立董事意见及保荐机构核查意见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二、关于清算注销参股公司云南普洱茶公司的议案

鉴于政策环境发生变化,为了降低投资风险,根据参股公司云南普洱茶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普洱茶公司”)合资合同及章程约定,经股东协商一致,同意云南普洱茶公司终止经营并进行清算注销。云南普洱茶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一)名称:云南普洱茶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二)住所: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北部新区

(三)法定代表人:姚晓鹏

(四)注册资本:5,000万元

(五)实收资本:5,000万元

(六)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七)成立日期:2014年12月18日

(八)营业期限:2014年12月18日至2064年12月18日

(九)经营范围:为茶叶等农副产品、工业原料大宗商品现货交易及相关金融服务等提供场所、设施和中介、经纪、拍卖、财务、咨询服务;其他相关项目投资及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十)股东及出资情况:

单位:万元

注:深圳前海农产品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十一)财务状况:

经审计,截至2019年12月31日,云南普洱茶公司资产总额为32,323,370.59元,负债总额为1,096,175.23元,净资产为31,227,195.36元;2019年度,云南普洱茶公司营业收入为36,786.16元,净利润为-1,235,369.15元。

未经审计,截至2020年4月30日,云南普洱茶公司资产总额为32,106,972.05元,负债总额为1,268,401.06元,净资产为30,838,570.99元;2020年1至4月,云南普洱茶公司营业收入为33,609.17元,净利润-388,624.37元。

(十二)债权债务:云南普洱茶公司不存在未偿还债务。

(十三)人员安置:剩余3名员工将由当地股东普洱新华国茶有限公司接收,若未接收,将按《劳动合同法》规定,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十四)未决事项:云南普洱茶公司不存在担保、诉讼、仲裁等未决事项。

本事项不会影响公司业务发展和盈利能力,有利于公司整合和优化资源配置,降低投资风险。本事项对公司损益影响需待清算完成后确定,最终以审计结果为准。

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授权管理层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办理清算注销事宜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同意票数1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三、关于同意控股子公司沈阳公司干货库以公开挂牌方式招租的议案

为促进公司控股子公司沈阳海吉星农产品物流有限公司(公司持有其95%股权,以下简称“沈阳公司”)可持续发展,同意沈阳公司对干货库A、B库区合计16,151平方米(仓储库面积14,880平方米,月台面积1,271平方米)以公开挂牌方式在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实施招租,租期九年。

沈阳公司本次干货库初始租金价格为19元/平方米/月(其中月台租金单价为仓储库租金单价的50%);租金价格按每三年递增,按九年合同期计算,租金总额为33,513,480元,租金支付方式为按季度支付。具体如下:

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挂牌、签署法律文件等相关事宜。

同意票数1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四、关于修订《公司产权变动管理规定》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产权变动管理,完善产权变动管理程序,结合相关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实际,对《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产权变动管理规定》进行修订。

同意票数1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五、关于公司2020年后评价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票数1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特此公告。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三日

证券代码:000061 证券简称:农产品 公告编号:2020-057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安庆海吉星公司

为认购安庆海吉星项目的银行按揭贷款客户

提供阶段性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1日上午10:0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控股子公司安庆海吉星公司为认购安庆海吉星项目的银行按揭贷款客户提供阶段性担保的议案》,根据金融机构贷款政策和商业惯例,为了加快推进安庆海吉星农产品物流园项目(以下简称“安庆海吉星项目”),同意控股子公司安庆海吉星农产品物流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庆海吉星公司”)为认购安庆海吉星项目客户向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分行申请的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1.8亿元。

本事项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事项的被担保人为认购安庆海吉星项目的客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若上述被担保人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担保行为涉及关联交易,则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二、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安庆海吉星农产品物流园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6年07月25日

3、注册地址:安庆市宜秀区机场大道22号

4、法定代表人:蒋小平

5、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建设农产品批发市场、商业街、电商总部、城市商业综合体及配套的居住小区;房地产开发与销售;经营和管理农产品批发市场及配套设施;农产品批发市场和相关物业的销售、租赁业务;农产品相关的加工、配送、销售及仓储服务、会展服务、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限制公司经营及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关系:

单位:万元

8、主要财务数据:?

经审计,截至2019年12月31日,安庆海吉星公司资产总额为23,500.92万元,负债总额为15,875.26万元,净资产为7,625.66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7.55%;2019年度,安庆海吉星公司处于建设期,未开展业务,无营业收入,利润总额为-858.04万元,净利润为-858.04万元。

未经审计,截至2020年4月30日,安庆海吉星公司资产总额为27,404.42万元,负债总额为20,074.00万元,净资产为7,330.4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3.25%;2020年1至4月,安庆海吉星公司处于建设期,未开展业务,无营业收入,利润总额为-295.23万元,净利润为-295.23万元。

9、安庆海吉星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本次担保的被担保人系符合贷款银行贷款条件并购买安庆海吉星项目的银行按揭贷款客户。若上述被担保人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担保行为涉及关联交易,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四、担保主要内容

担保主要约定具体如下:

(一)担保方式:阶段性连带责任担保。

(二)担保范围:借款本金、利息以及债权人实现债权发生的诉讼费、律师代理费等。

(三)担保期间:自按揭贷款资金到账之日起至借款人办妥正式抵押登记手续前。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安庆海吉星公司为符合银行贷款条件的按揭贷款购房客户提供阶段性担保,符合相关政策规定和商业惯例,有利于加快推进项目,风险基本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按揭贷款担保事项系按照银行为客户提供按揭贷款的商业惯例和相关规定办理,风险基本可控。本次按揭贷款担保事项有利于推进项目,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按揭贷款担保事项的审查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同意控股子公司安庆海吉星公司为认购安庆海吉星项目的银行按揭贷款客户提供阶段性担保的议案》。

七、累计担保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余额为75,726.75万元(含本次董事会审议担保金额,具体金额以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58%,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余额为23,68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56%;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总余额为52,046.75万元(含本次董事会审议担保金额,具体金额以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02%,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形。截至目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同意全资子公司广西海吉星农产品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为认购沿街商业项目的银行按揭贷款客户提供阶段性担保事项未实际发生,未包括在上述担保总余额中(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2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八、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同意控股子公司安庆海吉星公司为认购安庆海吉星项目的银行按揭贷款客户提供阶段性担保的独立意见;

3、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为认购安庆海吉星项目的银行按揭贷款客户提供阶段性担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