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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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龙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因误操作导致短线交易的公告

2020-07-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02 证券简称:*ST鼎龙 公告编号:2020-048

鼎龙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因误操作导致短线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鼎龙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2日收到公司董事杨芳女士出具的《关于误操作造成短线交易的情况说明》(以下简称“《情况说明》”),获悉杨芳女士因操作失误,于2020年7月1日卖出了部分公司股票而构成短线交易。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的规定,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短线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杨芳女士于2020年3月12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买入公司股票263,300股(成交均价为3.46元/股),于2020年7月1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卖出公司股票400股(成交均价为2.71元/股)。

根据《证券法》的相关规定,上述行为构成短线交易。

二、本次短线交易的处理情况

1、根据《情况说明》,本次短线交易是由于杨芳女士误操作所造成,其本人并无减持公司股票的计划,不具有短线交易的主观故意。杨芳女士已深刻认识到本次违规交易事项的严重性,因本次误操作构成短线交易而给公司和市场带来的不良影响,向公司董事会和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杨芳女士表示今后将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加强证券账户管理,谨慎操作,并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勤勉尽责,认真履行作为公司董事的职责和义务。

2、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按照本次杨芳女士买入之后卖出公司股票400股的成交均价计算,本次短线交易行为未获得收益, 故不存在将收益交至公司的情况。

3、经公司问询及核查,该行为是杨芳女士误操作导致的短线交易,未发生在公司披露定期报告的敏感期内,不存在因获悉内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况,亦不存在利用短线交易谋求利益的目的。

4、公司董事会已向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重申了股份变动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切实管理好各自名下的证券账户,避免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三、备查文件

1、董事杨芳女士出具的《关于误操作造成短线交易的情况说明》。

特此公告。

鼎龙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七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