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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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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到期付息存在
不确定性的特别风险提示公告

2020-07-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50 证券简称:*ST康得 公告编号:2020-146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到期付息存在

不确定性的特别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得新”或“公司”)2017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债券简称:17康得新MTN002,债券代码:101753016)应于2020年7月14日付息,由于公司流动资金紧张,本期中期票据到期付息存在不确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 发行人: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 债券名称: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

3. 债券简称:17康得新MTN002

4. 债券代码:101753016

5. 发行总额:10亿元

6. 发行期限:5年

7. 本计息期债券利率:5.48%

8. 付息日:2020年7月14日

9. 评级情况:主体评级C,债项评级C

10.本期应付利息金额:54,800,000.00元人民币

11.主承销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2.登记托管机构: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二、付息风险提示

因公司流动性紧张,应于2020年7月14日付息的“17康得新MTN002”的付息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后续将与债权人积极沟通债务解决方案,力争与债权人就债务偿还事宜达成可行方案。

三、兑付办法

托管在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的债券,其付息/兑付资金由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划付至债券持有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债券付息日或到期兑付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划付资金的时间相应顺延。债券持有人资金汇划路径变更,应在兑付前将新的资金汇划路径及时通知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因债券持有人资金汇划路径变更未及时通知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而不能及时收到资金的,发行人及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

四、本次付息相关机构

1.发行人: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烨

联系电话:0512-80151177

2.联席主承销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荀雅梅

联系电话:010-66592749

3.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一峰

联系方式:010-66109641

4.托管机构: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部门:运营部

联系人:谢晨燕、陈龚荣

联系电话:021-63325290 021-63323832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7月3日

证券代码:002450 证券简称:*ST康得 公告编号:2020-147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债务人破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子公司张家港康得新光电材料有限公司(下称:光电公司)和江苏康得新智能显示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江苏智显)的通报,光电公司和江苏智显的债务人智慧海派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智慧海派)已被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申请,会对公司的应收账款造成影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事件概述:

2019年12月,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南昌中院)关于智慧海派的破产清算申请,并指定了管理人。

2020年3月11日,光电公司和江苏智显分别向智慧海派的管理人申报了债权,金额分别为69,917,544.00元和31,495,089.48元。

2020年6月2日,光电公司和江苏智显收到了管理人送达的不予确认申报债权的审查意见书,该文件中描述了:“经查明,你单位申报的“合同债权”没有真实交易事实,为虚假业务。故管理人对你单位申报的债权不予确认。”公司随后向管理人提出了异议申请,于2020年6月28日收到了管理人不予认定的复核意见书。

二、该事项对本公司的影响:

智慧海派宣告破产之后,破产程序即进入清算阶段,该事项有可能导致光电公司和江苏智显上述债权不能收回。公司已积极开展自查工作,并密切关注该事项的进展,维护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