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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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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63版)

2020-07-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63版)

网络通信服务业务报告期同比收入、成本、毛利、毛利率的变动:

①、IDC业务财务指标变动情况及原因

公司IDC业务包含分布式IDC和自建IDC中心(机柜出租),报告期财务指标变动情况如下:

报告期公司IDC业务收入、成本同比大幅下滑,主要由于云计算行业在2018年开始已呈现集中化和低价格趋势,2019年形势更加严峻,公司分布式IDC多为轻资产的代销运营商模式,大客户业务流失,收入下降。

公司自建IDC中心,主要是已建成投入使用的上海外高桥数据中心和深圳盐田港数据中心一期,但因为规模较小,且采用外包方式经营,收入低盈利少。公司已启动盐田港数据中心二期建设,同时将一期收回自营,IDC业务未来将会产生可观的利润。

②、CDN业务财务指标变动情况及原因

CDN业务收入总额不高,但降幅较大。

报告期财务指标变动情况如下:

CDN业务受互联网行业巨头的垄断影响,市场出现较为激烈的价格战,导致公司市场份额大幅缩减和服务价格的大幅降低,CDN业务主要根据客户占用的CDN带宽量及其选用的增值服务类型收取相关费用,由于客户数量和选用的服务减少导致带宽的复用比较以前年度减少。

②、成本结构变动情况及分析

报告期,网络通信服务业务成本结构同比情况如下:

报告期公司网络通信业务成本结构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外购宽带流量的比重均在83%以上,即网络通信业务主要成本和盈利能力均较为依赖外购宽带流量的价格。

④、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情况及分析

公司网络通信服务业务在同行业中可比的上市公司有网宿科技和光环新网,毛利率对比情况如下:

由于网络通信业务所处的行业发展状况发生变化,行业内可比上市公司毛利率均不同幅度的下降。公司网络通信服务业务毛利率同比下降幅度不大,基本保持与上年一致,但与同行业相比毛利率过低,主要在于公司的网络通信业务规模较小,竞争地位弱,同时深圳自建机房尚未完工,尚未产生收益。

⑤、大客户变动情况及原因

公司网络通信服务业务大客户在报告期变动较大,具体如下:

由于国内电信运营商逐步推进重点客户的集约化营销管理,导致部分客户和业务流失。

2、公司网络通信服务业务收入下滑原因及毛利率下降的合理性

网络通信服务业务国内主要以三大运营商为主,拥有骨干网等基础设施及雄厚的资金实力,市场集中度较高。公司近年网络通信服务业务的业务模式及盈利模式基本没有发生变化,由于云计算行业的高速发展对传统IDC行业的冲击、互联网行业巨头垄断CDN业务以及国内电信运营商逐步推进重点客户的集约化营销管理,报告期有部分客户,部分大客户销售额(如咪咕视讯、湖南卫视等)大幅低于以前年度,这是造成收入下滑的主要原因。童年时销售单价下降幅度较大,销售和成本差价空间减小,导致毛利率下降。

公司已布局自建数据中心,未来将会加大市场占有率,并加强APM等增值产品的销售力度。

(3)报告期内,你公司通信网络建设技术服务收入3.14亿元,同比增加206.62%,毛利率44.76%,请你公司结合通信网络建设技术服务的业务内容、核心竞争力、主要客户及市场占有率变化、成本结构变化以及可比上市公司情况等,说明通信网络建设技术服务收入大幅增加的原因,并结合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毛利率情况说明该项业务毛利率水平的合理性;

回复:

1、报告期公司通信网络建设技术服务业务财务指标同比变动情况及原因

公司通信网络建设技术服务业务主要包括通信网络设计服务及通信网络工程服务。

报告期该业务相关财务指标同比情况如下:

纳入合并范围后2018年(11-12月)至2019年的收入、成本、毛利、毛利率的变动:

报告期内,通信网络建设技术服务收入3.14亿元,同比增加206.62%,主要因为上年10月底公司才取得该业务经营主体的控制权,上年合并该业务只有最后两个月。毛利率同比没有较大变化。

报告期该业务成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成本结构与上年度没有变化,因人工费用中绩效部分一般在年终按项目结算,2019年全年与上年11~12月相比有所变化。

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毛利率情况如下:

与同行业最为可比的上市公司吉大通信毛利率对比情况来看,公司毛利率没有较大差异。

2、公司通信网络建设技术服务业务核心竞争力情况

公司在通信网络服务技术业务方面,拥有多个业务资质和全领域设计服务能力,通过了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认证注册范围涵盖通信工程的勘察、设计、咨询及相关服务等范围,能够满足客户多样需求,带来多样化的客户群,公司已与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铁塔等全国性电信服务提供商建立并维持长期的业务关系,并在政企市场取得较大突破,减轻公司对全国性电信服务提供商的依赖,增强了公司发展的可持续性。

(4)请你公司详细说明报告期内分产品收入中“其他服务”的主要内容,并说明报告期内“其他服务”收入大幅下滑的原因。

回复:

报告期公司其他服务收入说明及下滑原因

公司其他服务收入主要是代理增值收入,指公司利用已有的客户资源,为运营商发展客户,由运营商直接为客户提供服务器托管、租用以及其他增值服务的收入。

报告期其他服务收入财务指标同比变动情况如下:

国内电信运营商逐步推进重点客户的集约化营销管理,加强对最终客户的统谈统签能力,这种直签模式,造成公司代理增值收入的部分客户和业务流失。

问题4. 年报显示,报告期内,你公司期间费用1.69亿元,同比增加33.53%,期间费用率为20.45%,同比增加6.43个百分点。请你公司结合期间费用的构成、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详细说明你公司报告期内期间费用率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

回复:

1、报告期公司期间费用构成明细:

报告期公司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及财务费用构成情况分别如下:

管理费用主要构成明细:

销售费用主要构成明细:

财务费用主要构成明细:

2、同行业可比公司期间费用率情况:

公司期间费用率情况如下:

国内同行业可比公司期间费用率情况如下:

3、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增加原因:

根据公司2018年6月与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一创证券”)签署的《独立财务顾问协议》约定,公司聘请一创证券就公司收购华麒通信股权的交易提供财务顾问服务并担任主承销商,服务费用总计人民币3580万,公司应在该交易募集配套资金到位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支付。公司于2018年完成该股权交易,并完成了支付对价中的股份发行,募集配套资金于2018年4月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批复,截至2019年4月批复到期,公司未能完成募集配套资金,按照协议约定,公司在2019年确认了该笔费用。

另外,公司上年合并华麒通信只有最后两个月,因此费用与报告期相比总额减少。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同比增加33.53%,期间费用率为20.45%,同比增加6.43%。如上述公司期间费用构成明细所示,如果扣除上述3580万元的费用,公司期间费用率为16.11%,同比增加2.09%,没有较大变化,与同行业相比也没有较大差异。

问题5. 年报显示,报告期内,你公司研发投入金额4,090.38万元,同比增加35.03%,研发投入资本化的金额891.83万元,同比增加107.17%。请你公司:

(1)详细说明报告期公司研发项目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项目预算、报告期投入金融、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金额、累计投入占比、项目研发进度、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等,请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增加的原因;

回复:

1、报告期研发投入的实际金额

经与2019年审计报告核对,年报显示的报告期研发投入金额4090.38万元有误,报告期内实际研发投入应为36,048,401.17元,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为4.37%,研发投入资本化的金额为6,620,565.66元,资本化占研发投入的比例为0.8%。

报告期实际研发投入金额36,048,401.17元计算,同比增加19%,研发投入资本化的金额 662.06万元,同比增加53.80%。

2、报告期研发项目情况如下:

3、报告期研发投入增加的原因

公司上年合并华麒通信只有最后两个月,因此报告期研发费用与上年相比显示增加。

为了提升市场竞争力,加大产品自主创新力度,在稳定和巩固原有市场基础上,公司不断开拓互联网业务中的新市场,挖掘新的利润增长点,对研发投入一直保持投入状态。

(2)详细说明公司研发费用资本化的依据及其合理性,对相关研发支出的前期会计处理是否审慎合理;

回复:

1、公司研发费用资本化的依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一无形资产》第九条规定,“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确认为无形资产: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应当证明其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公司在研发项目立项前,对研发项目的技术需求与自身技术水平是否相符、与自身的资金状况和产能是否相符进行分析和调研;研发的项目系针对市场需求、技术趋势进行的,这类项目已经证实有市场空间,研发成果可以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公司目前拥有一支专业的研发团队,具有在项目立项前公司评估项目所需技术需求与自身技术水平,确保公司拥有研发项目所需的技术。公司研发费用资本化经过项目评审等环节,相关费用与项目直接相关,相关支出可以单独核算和可靠计量。

2、研发支出会计处理审慎合理:

公司严格执行研发资本化的会计政策,对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只有对于研发项目已经完成调研、设计及研究,达到可以开发的阶段,相关支出才开始资本化。一般当试运行优化阶段结束,进入结题验收报告时,我们认为该研发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将结题验收报告之后的阶段定义为资本化期间。

报告期,公司资本化研发投入占研发投入的比例为18.37%,费用化率达81.63%。公司认为,对相关研发支出的前期会计处理是审慎合理的。

(3)请你公司年审会计师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年审会计师意见:

1、我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有关开发支出、研发费用披露的相关数据为:a、研发支出期初余额为136,591.49元;b、研发支出期末余额为665,991.83元;c、研发本期资本化金额为6,091,165.32元;d、研发费用为29,427,835.51元。报告期研发投入金额为36,048,401.17元(b+c+d-a),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金额为6,620,565.66元(c+b-a)。

高升控股公司年报披露的研发投入金额 4,090.38 万元、研发投入资本化的金额 891.83 万元有误,公司在上述回复中调整后确认的数据与审计报告一致。

2、针对公司2019 年开发支出的审计,我们执行了以下主要审计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1)我们取得了公司研究开发支出资本化时点相关会计政策并判断是否合理,并检查是否按相关规定执行。(2)取得并查看了研发支出项目明细账;(3)取得并查看了研发项目立项报告、项目试验报告、验收报告、研发人员工作记录等项目资料;(4)取得并查看研发人员清单,并结合研发人员学历情况、工作经验等情况核查了研发人员的合理性;(5)结合细节测试以及研发项目支出原始单据核查了研发费用真实性;(6)取得并查看了公司研发成果转化为专利或软件著作权等文件。

3、基于我们对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工作包括对开发支出以及研发费用执行的相关审计程序,我们没有发现公司上述回复与我们所了解的信息存在不一致的情形。

问题6. 年报显示,2019年12月26日,你公司与北京四海云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海云能”)、九州恒盛签订了三方协议,将你公司前期向九州恒盛支付的电力工程项目工程款3,000.00万元转让给四海云能承接公司应收九州恒盛电力将原3,000.00万元债权消失。你公司已于2020年4月8日与四海云能正式签订了3,850.00万元电力工程建设合同。请你公司:

(1)详细说明四海云能是否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关联方,该次交易价格是否公允,交易是否存在商业实质,并说明选择四海云能进行业务合作的原因,是否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本次交易是否会形成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回复:

关于与四川四海云能合作情况说明如下:

如前述问题1中的第2问回复中所述,北京四海云能受让了创新云海对九州恒盛预付款2850万的债务后,又将该2850万作为创新云海与四川四海云能电力工程项目的预付款,三方于2020年4月签署了创新云海盐田港数据中心二期项目的《用户电力工程施工合同》,合同总价款3850万。

经核查,北京四海云能及其股东、四川四海云能及其股东,均非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关联方。

公司综合评估后最终选择与四川四海云能进行合作,因项目输电线路路径与最初规划不同,并且在合同中新增加了项目能评、可研、立项等新的工作内容,因此最终定价3850万是合理公允的。

合同签署后,四川四海云能已安排团队在深圳展开调研,已完成了该项目新的可研报告,正在办理电力报装等相关手续。

综上,本次交易存在商业实质,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不存在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2)详细说明该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并请你公司年审会计师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关于该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如前所述,公司因与九州恒盛就预付款退回产生纠纷,公司无法判断收回该3000万元的明确时间,因此2018年将该笔预付工程款在其他应收款披露,并按照账龄计提了坏账准备300万元。

2019年公司重新启动深圳盐田港数据中心二期项目的建设,在扣除了九州恒盛150万元前期费用之后,由北京四海云能承接了2850万的债务。目前该笔款项已作为创新云海对对北京四海云能和四川四海云能的预付工程款。该笔预付款系以获取最终工程项目完工为目的,并非以收回该笔预付款为目的,其性质属于预付长期资产款,因此报告期该笔预付工程款未调整至其他应收款核算并计提坏账。

年审会计师意见:

基于我们对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工作包括对其他应收款、其他非流动资产执行的相关审计程序,我们没有发现公司上述回复与我们所了解的信息存在不一致的情形。

特此公告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