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7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0年

7月9日

查看其他日期

常熟市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0-07-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035 证券简称:常熟汽饰 公告编号:2020-038

债券代码:113550 债券简称:常汽转债

转股代码:191550 转股简称:常汽转股

常熟市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85元(含税)。本次不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相关日期

● 差异化分红送转: 否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0年5月18日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分配方案

1.发放年度:2019年年度

2.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285,926,321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8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81,489,001.49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留存。本次不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三、相关日期

四、分配实施办法

1.实施办法

(1)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的,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股东持股数,按比例直接计入股东账户。

2.自行发放对象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罗小春先生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发放。

3.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和 《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的有关规定,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于持股1年以内(含1年)的,本次分红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投资者转让股票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本公司,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具体实际税负为:股东的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20%;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10%。

(2)对于持有公司限售股的境内个人股东,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按照《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的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继续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为10%。

(3)对于持有公司股票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根据《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如该类股东认为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任何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4)对于持有公司股票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公司将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其股息红利所得税由其按税法规定自行申报缴纳。

五、有关咨询办法

公司股东可在工作日通过以下方式咨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的相关事宜。

联系部门:证券投资部

联系电话:0512-52330018

特此公告。

常熟市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9日

证券代码:603035 证券简称:常熟汽饰 公告编号:2020-039

债券代码:113550 债券简称:常汽转债

转股代码:191550 转股简称:常汽转股

常熟市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常汽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常汽转债”修正前转股价格:9.93元/股

●“常汽转债”修正后转股价格:9.65元/股

●“常汽转债”转股价格调整起始日期:2020年7月16日

●“常汽转债”自2020年7月8日至2020年7月15日停牌,2020年7月16日起复牌恢复转股。

一、转股价格调整依据

常熟市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85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留存。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20年5月18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常熟市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的规定,在“常汽转债”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常汽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将按照相关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

因此,“常汽转债”转股价格将进行调整。本次调整符合《常熟市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

二、转股价格调整公式

根据《常熟市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的规定,在“常汽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常汽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届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根据上述方案中“派送现金股利:P1=P0-D” 的公式计算,调整前转股价P0为9.93元/股,每股派发现金股利D为0.285元/股,则调整后转股价P1=P0-D=9.93元/股-0.285元/股=9.65元/股。因此“常汽转债”的转股价格由9.93元/股调整为9.65元/股。

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0年7月16日起生效,常汽转股(转股代码:191550)自2020年7月8日至2020年7月15日停牌,2020年7月16日起恢复转股。

特此公告。

常熟市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9日

证券代码:603035 证券简称:常熟汽饰 公告编号:2020-040

债券代码:113550 债券简称:常汽转债

转股代码:191550 转股简称:常汽转股

常熟市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常汽转债”,债券代码:113550,转股代码:191550)将于2020年7月16日开市起复牌恢复转股。

常熟市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实施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7月8日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2020年7月15日)停止转股,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3日披露的《常熟市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19年度权益分派时转股连续停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36)。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常汽转债”将于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0年7月16日)开市起复牌恢复转股。

敬请“常汽转债”持有人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常熟市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