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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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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

2020-07-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23 证券简称:世茂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45

债券代码:143165 债券简称:17世茂G1

债券代码:143308 债券简称:17世茂G2

债券代码:143332 债券简称:17世茂G3

债券代码:155142 债券简称:19世茂G1

债券代码:155254 债券简称:19世茂G2

债券代码:155391 债券简称:19世茂G3

债券代码:163216 债券简称:20世茂G1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总裁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总裁刘赛飞先生因个人原因,于2020年7月8日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辞职报告,申请辞去公司董事、总裁职务。刘赛飞先生的辞职申请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刘赛飞先生在辞去董事、总裁职务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公司对刘赛飞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7月9日

证券代码:600823 证券简称:世茂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46

债券代码:143165 债券简称:17世茂G1

债券代码:143308 债券简称:17世茂G2

债券代码:143332 债券简称:17世茂G3

债券代码:155142 债券简称:19世茂G1

债券代码:155254 债券简称:19世茂G2

债券代码:155391 债券简称:19世茂G3

债券代码:163216 债券简称:20世茂G1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7月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公司5名监事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各项议案,本次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同意聘任吴凌华先生担任公司总裁,任期自2020年7月8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结束日止。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总裁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将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尽快完成法定代表人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表决情况: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公司控股股东峰盈国际有限公司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提名吴凌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公司董事候选人任职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本届董事会届满。吴凌华先生当选公司董事后将同时担任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表决情况: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提请公司于2020年7月30日召开公司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情况: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2020-047临时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7月9日

附件:

吴凌华先生简历

吴凌华先生,47岁,南京大学经济法硕士,现任公司总裁;历任公司副总裁,华润置地有限公司商业地产事业部常务副总经理、华润置地(南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华润(深圳)有限公司华润中心总经理。

证券代码:600823 证券简称:世茂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7

债券代码:143165 债券简称:17世茂G1

债券代码:143308 债券简称:17世茂G2

债券代码:143332 债券简称:17世茂G3

债券代码:155142 债券简称:19世茂G1

债券代码:155254 债券简称:19世茂G2

债券代码:155391 债券简称:19世茂G3

债券代码:163216 债券简称:20世茂G1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7月3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7月30日 14点 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新金桥路15号金桥红枫万豪酒店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7月30日

至2020年7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9日在上海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凡符合出席会议条件的股东单位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出席人身份证、能证明出席人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文件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凡符合出席会议条件的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个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进行登记(相关资料同上);

4、登记时间:2020年7月27日(上午10:00-12:00;下午1:00-4:00);

5、登记地点:上海市长宁区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楼。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办法

1、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潍坊西路55号上海世茂大厦7楼;

2、邮政编码:200122;

3、联系电话:(021)20203388;传真:(021)20203399;

4、联系人:俞峰。

(二)现场会议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7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823 证券简称:世茂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8

债券代码:143165 债券简称:17世茂G1

债券代码:143308 债券简称:17世茂G2

债券代码:143332 债券简称:17世茂G3

债券代码:155142 债券简称:19世茂G1

债券代码:155254 债券简称:19世茂G2

债券代码:155391 债券简称:19世茂G3

债券代码:163216 债券简称:20世茂G1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股现金红利0.26元

● 相关日期

● 差异化分红送转: 否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0年6月17日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分配方案

1.发放年度:2019年年度

2.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3,751,168,261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6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975,303,747.86元。

三、相关日期

四、分配实施办法

1.实施办法

(1)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自行发放对象

公司股东峰盈国际有限公司、上海世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西藏世茂企业发展有限公司、黄浦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

3.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公司股份的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和《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有关规定,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0.26元。

对个人持股1年以内(含1年)的,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6元,待个人转让股票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公司,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具体实际税负为:股东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20%;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10%。

(2)对于持有公司股票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公司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 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扣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0.234元。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3)对于香港联交所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投资公司A 股股票(“沪股通”):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的规定,其现金红利将由公司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义持有人账户以人民币派发,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34元。

(4)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公司将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由纳税人按税法规定自行判断是否应在当地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0.26元(含税)。

五、有关咨询办法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实施相关事项的咨询方式如下:

联系部门: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上市事务部

联系电话:021-20203388

特此公告。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