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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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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委托贷款到期收回的公告

2020-07-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578 证券简称:三星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0-066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委托贷款到期收回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贷款到期收回的情况

此前,经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星新材”) 于 2018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可使用不超过7,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经公司于2019 年 3 月 25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可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3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前次现金管理使用期限结束之日(即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起12个月内循环使用。前述合计15,300万元现金管理额度,以下称“第一次现金管理额度”。

公司于2019年6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9年7月10日召开了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前述额度(前述额度包括第一次现金管理额度)可自201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截至2020年7月9日)循环使用。前述合计4.5亿元现金管理额度,以下称“第二次现金管理额度”。

公司于2019年12月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9年12月18日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在上述第二次现金管理额度上增加1亿元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即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变更为3亿元,第二次现金管理额度总额变更为5.5亿元,以及,本次增加的1亿元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同样自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7月9日期间循环使用。公司原现金管理额度有效期内已经实施的现金管理行为依然有效。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在上述决策权限内,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贷款:

(一)公司于2019年7月26日分别与德清同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清支行签订《对公委托贷款借款合同》、《对公委托贷款代理协议》,使用自有资金12,000万元,通过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清支行向德清恒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贷款期限为2019年7月26日-2020年7月7日,贷款年利率8.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7月30日在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三星新材委托贷款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68);公司于2019年8月9日分别与德清同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清支行签订《对公委托贷款借款合同》、《对公委托贷款代理协议》,使用自有资金8,000万元,通过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清支行向德清恒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贷款年利率8.5%,本次委托贷款分两笔发放,首笔委托贷款期限为2019年8月9日-2020年7月7日,金额为5,000万元,第二笔委托贷款期限为2019年8月26日-2020年7月7日,金额为3,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13日、2019年8月27日在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三星新材委托贷款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71)、《三星新材委托贷款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73)。

截至2020年7月7日,公司已收回上述全部委托贷款本金及利息,其中:本金金额20,000万元,利息金额按季结算合计1,600.13万元。

(二)公司于2020年1月3日分别与浙江德清交运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清支行签订《对公委托贷款借款合同》、《对公委托贷款代理协议》,使用自有资金10,000万元,通过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清支行向浙江德清交运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贷款年利率9.3%,本次委托贷款分笔发放。首笔委托贷款期限为2020年1月3日-2020年7月7日,金额为7,500万元,第二笔委托贷款期限为2020年1月19日-2020年7月7日,金额为2,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7日、2020年1月21日在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三星新材委托贷款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03)、《三星新材委托贷款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11)。

截至2020年7月7日,公司已收回上述全部委托贷款本金及利息,其中:本金金额9,500万元,利息金额按季结算合计448.21万元。

二、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提供委托贷款余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提供委托贷款余额为0元。

特此公告。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 7月9日

证券代码:603578 证券简称:三星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0-067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

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德清支行、湖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禹越小微企业专营支行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德清支行1,500万元人民币、湖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禹越小微企业专营支行1,200万元人民币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及期限:慧盈人民币单位结构性存款产品 20232564(83天实际产品期限受制于银行提前终止条款)、DD20200603湖银公2020年6个月第三期(6个月)

● 履行的审议程序: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0年5月7日召开了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以不同期限的定期方式存储,或购买结构性存款、或购买其他保本理财产品,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以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前述额度可自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循环使用。在额度范围内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由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通过银行 进行现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

(二)资金来源

1.本次理财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的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358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91.565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期限6年,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156.5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总额人民币859.07万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297.4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6月6日到账,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出具了“天健验〔2019〕146 号”《验证报告》。

截至 2019 年12月 31 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委托理财产品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7月 8 日与华夏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德清支行签订华夏银行慧盈人民币单位结构性存款业务协议书(定制版),于 2020 年7月8日与湖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禹越小微企业专营支行签订单位大额存单业务申请书,具体情况如下:

注 1:本产品与上海期货交易所黄金期货价格 AU2012 挂钩,预期年化收益率在 1.54% 至 3.08%之间,具体内容详见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中的“预期年化收益率”。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在授权范围内,严格按照公司内部控制管理相关规定的有关要求开展现金管理,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进展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障资金安全。独立董事、监事会将持续监督。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华夏股份有限公司合同主要条款

2、湖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额存单产品主要内容

(二)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进行的,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27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本次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和固定利率、固定期限的存款产品,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

(三)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本次购买的是银行理财产品。公司本着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用于现金管理的产品严格把关,谨慎决策。期间,公司将与银行保持密切联系,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一)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德清支行是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华夏银行”)的分支机构,华夏银行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股票代码为 600015。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与华夏银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湖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禹越小微企业专营支行为湖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分支机构。

1、受托方基本情况

2、受托方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截止 2019年12月31日,湖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资产总额为人民币7,120,508.03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445,665.59万元,2019年度营业收入为2民币174,619.82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75,697.60万元。(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截止2020年3月31日,湖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资产总额为人民币7,347,021.57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482,551.19万元,2020年1-3月营业收入为人民币46,236.91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33,565.13万元。

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与湖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产品赎回的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与华夏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德清支行签订华夏银行慧 盈人民币单位结构性存款业务协议书(定制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700万元购买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披露的《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45)。

上述理财产品已于2020年7月7日到期,公司已收回本金1,700万元,并收到理财收益108,623.01元。

五、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止2020年3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31.49%,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金额为2,7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2020年3月31日)货币资金的比例为17.54 %,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同时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会计处理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公司现金管理产品本金计入资产

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或货币资金,实际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或利息收入。具体以审计结果为准。

六、投资风险提示

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市场波动的影响而无法达到预期收益。

七、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2020年4月2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0年5月7日召开了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前述额度可自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循环使用。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8)。

八、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前十二个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特此公告。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9日

● 备查文件

1、华夏银行慧盈人民币单位结构性存款业务协议书(定制版);

2、华夏银行机构理财业务申请表;

3、华夏银行单位理财产品凭证;

4、湖州银行单位大额存单业务申请书;

5、湖州银行开户证实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