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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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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决议公告

2020-07-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659 证券简称:璞泰来 公告编号:2020-083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璞泰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7月8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7月9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采用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5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5人,公司董事韩钟伟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梁丰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讨论和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一致通过并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中“10.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决议有效期”予以修订,发行方案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本次修订前后的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鉴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限已经调整,公司董事会根据前述调整编制了《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具体内容详见。

独立董事就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促进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顺利推进,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事宜的议案》中授权有效期限由“本授权自股东大会批准本授权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但如果公司已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方案的核准文件,则上述授权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完成日(其中第4项授权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完成届满六个月之日)。”调整为“本授权自股东大会批准本授权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其余事项不变。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本次董事会部分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提议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7月10日

证券代码:603659 证券简称:璞泰来 公告编号:2020-084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璞泰来”)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7月8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7月9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采用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公司监事会主席刘芳女士、监事王晓明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刘芳女士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讨论和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一致通过并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中“10.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决议有效期”予以修订,发行方案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本次修订前后的具体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鉴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限已经调整,公司监事会根据前述调整编制了《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具体内容详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三、报备文件

1、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0年7月10日

证券代码:603659 证券简称:璞泰来 公告编号:2020-085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预案(二次修订稿)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公司董事会编制的《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以下简称“预案修订稿”)将于2020年7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预案修订稿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预案修订稿所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7月10日

证券代码:603659 证券简称:璞泰来 公告编号:2020-086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非公开

发行A股股票预案

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璞泰来”)于2020年7月9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决议有效期进行了调整,发行方案其他内容保持不变。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决议有效期调整事项尚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现公司就本次修订及更新涉及的主要内容说明如下: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

特此公告。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7月10日

证券代码:603659 证券简称:璞泰来 公告编号:2020-087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

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

回复(修订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2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00995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

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针对反馈意见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和逐项落实。根据相关要求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6月24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0)及《关于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审核意见,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的回复内容进行了相应补充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修订稿)》。公司将按照要求将上述反馈意见回复及时报送中国证监会。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7月10日

证券代码:603659 证券简称:璞泰来 公告编号:2020-088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7月2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7月27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叠桥路456弄116号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7月27日

至2020年7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公告于2020 年 7 月 10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顺利召开,公司依据股东大会出席人数安排会议场地以及会务工作,为减少会前登记时间,提高会议效率,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以及股东代表需提前登记确认。登记方式以及方法具体如下:

(一)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须加盖法人公章以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证券账户卡至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当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到公司登记。

(二)具体登记方法

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以直接到会议指定地点进行登记,也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或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登记(须在2020年7月24日16点前公司收到的传真、信件或电子邮件为准),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三)登记时间和地点

2020年7月24日(9:30-11:30,13:30-16:00)

上海浦东新区叠桥路456弄116号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联系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叠桥路 456 弄 116 号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1-61902930

联系人:韩钟伟、张小全

传真:021-61902908

邮政编码:201315

特此公告。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1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7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