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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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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2020-07-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公告编号:2020-081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回购注销原因: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股权激励20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因发生离职或考核年度发生降、免职等岗位、职务变动,或存在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等情形,公司决定将上述激励对象全部或部分未解锁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

● 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本次回购部分2017年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为743,300股, 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43,300股。注销日期为2020年7月16日。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根据《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有关条款,以及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0年4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高孝军、王海松、童莞莞、张海滨、夏飞、廖善顺、张云飞、肖文彬、周晓斌、王必慷、周安心、王业凤、鲁洪祥、齐鑫、陈慧婷、屈岳飞、董建品、胡幼安、张琦、陈炯贤等20人因离职或考核年度发生降、免职等岗位、职务变动,或存在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等情形,决定对上述人员持有的部分未解锁限制性股票743,300股予以回购注销。董事张柏忠先生、张国明先生、凌根略先生因参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属于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其余6名非关联董事均同意本议案。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已根据法律规定就上述股份回购注销事项履行了通知债权人程序,发布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的债权人公告》,债权申报时间为:2020年4月10日至2020年5月24日,债权申报期内债权人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上述内容详见2020年4月10日公司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0-049、2020-050)。截止本公告日,债权申报期(45天)已届满。公司未收到任何债权人对此次议案提出异议的情况,也未收到任何公司债权人向公司提出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要求。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1、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相关规定、依据

公司《2017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十五节 本激励计划的变更、终止(四)激励对象发生职务变更、离职或死亡” 规定:在解锁年度内解锁日前,因激励对象职务变化降职使用时,按照调整后的职务将授予股票数量进行调减,调减的股票数量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在当期解锁日后30个工作日内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因不能胜任工作岗位等情形导致激励对象被公司免除一切职务,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公司将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还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而离职的,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取消其激励资格,自离职之日起所有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即被公司回购注销。

公司《2017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协议书》之“七、甲方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对上述职务变化、降职、免职、解聘或辞职而离职以及其他存在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情形,需回购注销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内容,做了同样的约定。

2、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

(1)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高孝军、王海松、童莞莞、张海滨、夏飞、廖善顺、张云飞、肖文彬、周晓斌、王必慷、周安心等11人,因离职或考核年度发生降、免职等岗位、职务变动,或存在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等原因,公司拟对其持有的2017年股权激励全部或部分尚未解锁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510,400股进行回购注销。

(2)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王业凤、鲁洪祥、齐鑫、陈慧婷、屈岳飞、董建品、胡幼安、张琦、陈炯贤等9人,因离职或考核年度发生降、免职等岗位、职务变动或存在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等原因,公司拟对其持有的2017年股权激励全部或部分尚未解锁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232,900股进行回购注销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规定,以及公司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的上述约定,公司有权单方面回购注销上述股权激励对象尚未解锁的公司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1)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高孝军、王海松、童莞莞、张海滨、夏飞、廖善顺、张云飞、肖文彬、周晓斌、王必慷、周安心等11人,被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分别为37,500股、75,000股、37,500股、25,200股、37,500股、37,500股、37,500股、22,200股、21,200股、90,000股、89,300股,合计股份数量510,400股,回购价格为1.23元/股。

(2)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王业凤、鲁洪祥、齐鑫、陈慧婷、屈岳飞、董建品、胡幼安、张琦、陈炯贤等9人,被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分别为9,000股、54,000股、8,100股、3,800股、22,200股、36,600股、87,000股、6,100股、6,100股,合计股份数量232,900股,回购价格为1.56元/股。

综上,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资金总额为991,116.00元,上述回购款将全部以公司自有资金支付。

2、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上述人员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0股;公司剩余未解锁股权激励的全部限制性股票数为3,201,200股。

(三)回购注销安排

1、本次回购股份专用账户开立情况: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股票回购专用账户的开立(账户名: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账户; 账号:B882285231);公司已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上述20人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743,300股的回购过户手续。

2、预计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于 2020年7月16日完成注销。

三、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四、说明及承诺

1、公司董事会说明: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涉及的决策程序、信息披露符合法律、法规以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规定和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的安排;不存在损害激励对象合法权益及债权人利益的情形。

2、公司承诺:公司已核实并保证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的对象、股份数量、注销日期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公司已充分告知相关激励对象本次回购注销事宜,且相关激励对象未就回购注销事宜表示异议。如因本次回购注销与有关激励对象产生纠纷,公司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事宜的回购注销条件、对象、数量、价格、资金来源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事宜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回购注销事宜已履行了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所需的必要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回购尚需办理涉及的减少注册资本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六、上网公告附件

1、公司董事会关于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的说明与承诺书;

2、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公告编号:2020-082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理财产品投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本次理财产品投资内容:收回到期理财产品福建海峡银行结构性存款、广发银行“薪加薪16号”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收回到期理财金额人民币11,000万元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业务的额度为不超过8.2亿元(单日最高余额)。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5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 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0-062、2020-067)。

根据公司第四届第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同意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短期投资理财业务的决议,现将公司及其子公司近期收回及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并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为了进一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有效降低财务成本,为公司和股东获得更高的回报。

(二)资金来源

本次理财资金来源为: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2020年6月8日,公司全资孙公司漳州旗滨玻璃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人民币6,000万元购买了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霄支行的人民币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到期日2020年7月13日。

2、2020年6月12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购买了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人民币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到期日2020年7月13日。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6月10日和2020年6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 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0-070、2020-072)。

公司已于2020年7月13日按期赎回上述理财产品,收回本金人民币11,000万元,并获得理财收益人民币33.80万元。上述理财产品本金和收益现已归还公司资金账户。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将风险控制放在首位,对理财产品投资严格把关,谨慎投资。

1.投资风险

公司开展的银行理财业务,通过选取低风险、短周期、优方案的银行理财产品,可较大程度避免政策性变化等带来的投资风险;但尽管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考虑到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影响的风险,投资的实际收益存在不确定性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理财业务,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和退出。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必要时可外聘人员、委托相关专业机构,对投资品种、止盈止亏等进行研究、论证,提出研究报告。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银行尽量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合作较多的商业银行进行,对理财业务管理规范,对理财产品的风险控制严格,公司通过与合作银行的日常业务往来,能够及时掌握所购买理财产品的动态变化,从而降低投资风险。

(3)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审计内控部进行日常监督。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可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该投资。

(5)公司将依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公司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符合董事会和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

二、投资风险提示

尽管本次公司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三、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理财事项决策程序。2020年5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业务,额度为不超过8.2亿元(单日最高余额),自2020年5月26日起至2021年5月31日期间有效,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具体投资产品的情况,组织制定理财投资方案,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理财投资方案由公司经营层负责组织、协调,财务总监牵头实施,公司财务管理部具体操作落实。本事项涉及额度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2、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业务的议案,并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业务的议案》,并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四、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为:公司累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资金218,000万元(含本次理财金额,共29笔;其中理财投资单日最高余额为8.2亿元),已收回218,000万元,期末尚未到期理财产品本金余额为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五、备查附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本次办理理财产品的相关业务凭证。

特此公告!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七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