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0年

7月17日

查看其他日期

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山西监管局警示函的公告

2020-07-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40 证券简称:跨境通 公告编号:2020-065

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山西监管局警示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长徐佳东、财务负责人安小红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0]4号。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徐佳东、安小红:

2020年2月2日,你公司披露2019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3亿元至-11.3亿元。4月29日,公司发布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和2019年年报,实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7.08亿元,与2月份业绩预告披露内容差异较大。

公司年度业绩是投资者关注的重大事项,可能对公司股价及投资者决策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应及时、准确、审慎地披露预测性信息。你公司在披露业绩预告时,未对可能影响业绩的重要因素进行客观、审慎地判断,且更正信息披露滞后。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一款、第三条之规定,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之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及董事长徐佳东、财务负责人安小红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公司及相关个人应认真吸取教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严格规范信息披露行为,杜绝此类行为再次发生。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次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特此公告。

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