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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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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2020-07-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 603355 证券简称:莱克电气 公告编号:2020-028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拟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1、公司对拟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公司于2020年7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发布了《激励计划》、《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公告,并于2020年7月7日通过公司内部网站上公示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1)公示内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

(2)公示时间:2020年7月7日-2020年7月16日

(3)公示方式:公司内部网站

(4)反馈方式:以电话方式进行反馈

(5)公示结果:在公司的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个人或组织对公司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2、公司监事会对拟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含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含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任的职务等资料。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结果及核查情况,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2、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 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