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7月17日

查看其他日期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2020-07-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西水股份 证券代码:600291 编号:临 2020-028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目前,深圳德景新共计持有本公司股份 116,076,150 股(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本公司总股份的10.62%;其中质押的股份数为 116,076,150 股,占其持股总数的100%,占本公司总股份的 10.62%。

近日,本公司接到股东深圳市德景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德景新”)的通知,获悉其将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登记手续,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解除质押的情况

单位:股

上述解质的股份已于当日办理了再质押,具体情况详见下文。

二、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2、上述质押股份不涉及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三、其他事项

深圳德景新质押上述股份系为自身融资提供担保,若质押出现平仓风险, 其将采取追加保证金或提前还款等措施以应对可能出现的平仓风险,由此产生的 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

上述质押事项如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本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进行披露。

特此公告。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十七日

证券简称:西水股份 证券代码:600291 编号:临 2020-029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0年7月14日、7月15日、7月16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征询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于2020年7月14日、7月15日、7月16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日常经营情况正常,不存在重大变化。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本公司自查并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询证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公司控股股东正元投资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肖卫华均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和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正在筹划涉及公司的并购重组、股份发行、债务重组、收购、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亦未涉及市场热点概念。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公司未出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股票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波动幅度较大。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