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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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
质押变动的公告

2020-07-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1012 股票简称:隆基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76号

债券代码:136264 债券简称:16隆基01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

质押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李振国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44,499,06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44%,截至本公告日累计质押公司股份数量139,996,000股,占其持股数量的25.71%。

● 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李春安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98,033,19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55%,截至本公告日累计质押公司股份数量115,283,272股,占其持股数量的28.96%。

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李振国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李春安先生通知,获悉其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已办理解除质押和质押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李春安先生于2020年7月15日将其持有的47,7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质押给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相关质押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以上质押股份未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二、本次股份质押解除的基本情况

2020年7月15日,李振国先生、李春安先生分别将其原质押给中国进出口银行陕西省分行的77,000,000股、45,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办理了解除质押业务(原股份质押情况请详见公司2018年8月30日、2018年9月29日披露的相关公告),本次解除质押情况如下:

除李春安先生同日办理的上述47,700,000股股份质押业务外,李振国先生、李春安先生本次解除质押的股份目前不用于后续质押,如未来基于其个人需求拟进行股权质押,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李振国先生、李喜燕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李春安先生累计质押情况如下:

单位:股

以上股东所持股份无限售和冻结的情形。

四、其他说明

李振国先生和李春安先生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资金偿还能力,累计质押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以及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形。若公司股价波动到预警线时,李振国先生和李春安先生将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公司将持续关注李振国先生和李春安先生的股权质押风险,并根据实际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七月十七日

股票代码:601012 股票简称:隆基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77号

债券代码:136264 债券简称:16隆基01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

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或“公司”)于2020年7月15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煤业”)《关于股份减持的告知函》,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000681585170N

法定代表人:杨照乾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国有控股)

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

住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一路2号

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一路2号

经营范围:煤炭开采、经营、销售、加工和综合利用(限分支机构凭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煤炭铁路运输(限自营铁路);新能源项目的投资、开发、经营和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陕西煤业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合计327,639,0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69%,其中: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46,385,1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8%;通过其设立的“西部信托·陕煤-朱雀产业投资单一资金信托”(以下简称“朱雀信托”)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81,253,87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1%。陕西煤业以上股份来源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参与公司配股以及因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增加股份。

因朱雀信托存续期即将届满,需要退出并进行清算,陕西煤业于2020年7月6日至2020年7月15日通过朱雀信托经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减持公司股份57,749,04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3%。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陕西煤业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注:以上持股比例各分项数值之和与合计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1、鉴于对公司价值的长期看好,陕西煤业承诺对于其直接持有的公司146,385,162股股份,自本次减持公告日起锁定24个月。

2、上述权益变动情况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以上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司将根据股东后续持股变动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七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