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14 证券简称:罗平锌电 公告编号:2020-058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于2020年7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提示性公告》。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和否决议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现场召开时间:2020年7月17日(星期五)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7月17日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7月17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
4、会议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主持人:董事长李尤立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115,239,42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5.6342%。
2、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115,239,42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5.6342%。
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4、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名,代表股份37,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114%。
5、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 关于《开展脱贫攻坚工作暨对外捐赠》的议案
同意115,239,4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根据表决结果,此项议案获得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刘婷、刘书含律师出席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贵公司《章程》的规定,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关于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