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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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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减持公司
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公告

2020-07-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865 证券简称:福莱特 公告编号:2020-076

转债代码:113035 转债简称:福莱转债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减持公司

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94号)核准,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27日公开发行1,450万张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4.50亿元,债券简称“福莱转债”,债券代码“113035”。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阮洪良先生、姜瑾华女士、阮泽云女士、赵晓非先生共计配售福莱转债10,807,340张,即1,080,734,000元,占发行总量的74.53%;其中阮洪良先生认购4,244,200张,占发行总量的29.27%;阮泽云女士认购3,386,140张,占发行总量的23.35%;姜瑾华女士认购3,130,630张,占发行总量的21.59%;赵晓非先生认购46,370张,占发行总量的0.32%。

2020年6月17日,公司控股股东姜瑾华女士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减持福莱转债1,450,000张,占发行总量的1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减持公司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6)。

2020年6月23日,公司控股股东阮洪良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减持福莱转债1,450,000张,占发行总量的1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减持公司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7)。

2020年7月1日,公司控股股东姜瑾华女士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减持福莱转债1,250,000张,占发行总量的8.62%;公司控股股东阮泽云女士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减持福莱转债200,000张,占发行总量的1.38%。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减持公司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7)。

2020年7月7日,公司控股股东阮洪良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减持福莱转债1,450,000张,占发行总量的1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减持公司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8)。

2020年7月13日,公司控股股东姜瑾华女士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减持福莱转债430,630张,占发行总量的2.97%;公司控股股东阮泽云女士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减持福莱转债1,019,370张,占发行总量的7.03%。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减持公司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9)。

公司于2020的7月17日收到控股股东阮洪良先生和阮泽云女士的通知,阮洪良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减持福莱转债1,100,000张,占发行总量的7.59%;阮泽云女士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减持福莱转债350,000张,占发行总量的2.41%。具体变动明细如下:

特此公告。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七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1865 证券简称:福莱特 公告编号:2020-077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0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

及2020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8月1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0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8月10日 14点00分起依次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0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有关2020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情况详见公司向H股股东寄发的相关通告和其他相关文件)

召开地点:中国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运河路1999号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8月10日

至2020年8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第1项、第5项、第7项议案(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披露易网站上发布的相关公告);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第8项议案(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披露易网站上发布的相关公告);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第2-4项、第6项议案(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披露易网站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案:议案1、议案2(逐项表决)、议案3、议案4、议案6、议案7、议案8。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议案4、议案5、议案6、议案7、议案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二)2020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第1-2项议案(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披露易网站上发布的相关公告);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第3项议案(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披露易网站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逐项表决)、议案2、议案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2020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第1-2项议案(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披露易网站上发布的相关公告);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第3项议案(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披露易网站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案:议案1(逐项表决)、议案2、议案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H股股东登记及出席须知请参阅公司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披露易网站上发布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告及2020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通告和其他相关文件。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A股股东

符合出席条件的A股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现场会议的,须持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持股凭证、股东账户卡、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书面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附件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等进行登记。

符合出席条件的A股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等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书面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附件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身份证或复印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等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登记文件原件或复印件,个人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上述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和授权委托书同时提交。

符合出席条件的A股法人股东及A股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最迟应当将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格式见附件1、附件2)于2020年8月9日下午14点00分前,以专人、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董秘办,并在出席会议时提供原件。

(二)H股股东

详细情况请参阅公司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披露易网站上发布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告及2020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通告和其他相关文件。

(三) 现场会议登记时间及地点

现场会议登记时间:2020年8月10日(星期四)下午13:00-13:50。

现场会议登记地点: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运河路1999号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现场会议预期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二)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运河路1999号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

邮政编码:314000

联系电话:0573-82793013;传真:0573-82793015

邮 箱:flat@flatgroup.com.cn

联 系 人:阮泽云、吴余淦

特此公告。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18日

附件1: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2: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福莱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福莱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附件1: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8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1、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如为自然人股东,应在“委托人签名”处签名;如为法人股东,除法定代表人在“委托人签名”处签名外,还需加盖公章。

3、请用正楷填上您的全名(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一致)。

4、请填上持股数,如未填,则本授权委托书将被视为与依您名义登记的所有股份有关。

5、请填上受托人姓名,如未填,则大会主席将出任您的代表。股东可委派一名或多名受托人出席及投票,委派超过一位受托人的股东,其受托人只能以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

6、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7、请将填妥的本授权委托书复印件于2020年8月9日下午14点00分前,以专人、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董秘办,并在出席会议时提供原件。

附件2: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1、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如为自然人股东,应在“委托人签名”处签名;如为法人股东,除法定代表人在“委托人签名”处签名外,还需加盖公章。

3、请用正楷填上您的全名(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一致)。

4、请填上持股数,如未填,则本授权委托书将被视为与依您名义登记的所有股份有关。

5、请填上受托人姓名,如未填,则大会主席将出任您的代表。股东可委派一名或多名受托人出席及投票,委派超过一位受托人的股东,其受托人只能以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

6、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7、请将填妥的本授权委托书复印件于2020年8月9日下午14点00分前,以专人、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董秘办,并在出席会议时提供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