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7月18日

查看其他日期

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减持股份进展
及董事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未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2020-07-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17 证券简称:黄山胶囊 公告编号:2020-029

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减持股份进展

及董事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未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月7日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01)、2020年5月18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24),公司董事叶松林先生、监事朱观润女士计划自减持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分别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25,000股、15,000股,即分别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0.1442%、0.0173%。

公司于2020年6月9日实施完成2019年度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7股,公司总股本由86,670,000股增至147,339,000股。叶松林先生、监事朱观润女士已披露的减持计划数量、比例也相应有所调整。

公司接到叶松林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期满未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和朱观润女士出具的《股东减持计划进展告知函》,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股份减持情况

1、自减持计划实施之日起至减持计划期满,叶松林先生未减持本公司股份。

2、朱观润减持股份情况

二、股东持股情况

(注:上述数值保留4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其他相关说明

上述人员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和其相关承诺一致,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情况。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人员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叶松林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期满未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2、朱观润女士出具的《股东减持计划进展告知函》。

特此公告。

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