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10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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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最近三年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2017年度、2018年度的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致同审字(2018)第350ZA0105号、致同审字(2019)第350ZA0168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2019年度的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容诚审字[2020]361Z0139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公司最近三年财务报表如下: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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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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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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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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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万元
■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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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指标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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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财务指标计算方法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4)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5)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四)管理层简明财务分析
公司管理层以最近三年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为基础,对其资产负债结构、现金流量、偿债能力、盈利能力及可持续性、未来发展目标进行了如下分析:
1、资产结构分析
(1)资产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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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资产总额呈上升趋势,资产结构总体较为稳定。公司目前的资产构成符合公司现有的经营特点,结构稳定反映了公司业务模式较为成熟,与公司的基本情况相适应。流动资产是公司资产的主要构成,截至2017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和2019年12月31日,公司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85.39%、89.01%和90.79%。
(2)流动资产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流动资产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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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流动资产构成以货币资金、预付账款和存货为主,截至2017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和2019年12月31日,三者合计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81.12%、87.28%和83.93%,公司资产的流动性较好。由于公司供应链运营业务和房地产开发业务的特点,存货是流动资产主要资产之一,截至2017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和2019年12月31日,公司存货占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57.74%、70.03%和64.60%。
(3)非流动资产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非流动资产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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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非流动资产以长期应收款、长期股权投资和投资性房地产为主。截至2017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和2019年12月31日,三者合计占非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68.15%、61.19%和61.00%。非流动资产中,公司投资性房地产占比最大,主要系公司将部分房地产用于出租。
2、负债结构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负债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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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末、2018年末和2019年末,公司的负债总额分别为13,168,344.42万元、16,303,612.51万元和22,929,422.23万元,负债总额的增长态势与资产总额变化趋势基本一致。公司2018年末负债较年初增加3,135,268.09万元,主要系新增预收款项1,558,237.00万元,新增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573,757.00万元,新增其他应收款724,990.88万元,新增应付债券385,506.47万元。2019年末负债较年初增加6,625,809.72万元,主要系2019年新增预收款项3,205,234.03万元,新增长期借款1,224,873.31万元,新增应付债券55,688.21万元。
公司的负债结构以流动负债为主。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的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为72.50%,其中预收款项、应付账款及应付票据和其他应付款分别占负债总额的35.37%、15.18%和9.03%,非流动负债中以长期借款和应付债券为主,占负债总额的24.88%。
3、盈利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和净利润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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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随着公司供应链运营和房地产开发两项业务的不断发展壮大,公司营业收入持续上涨。2017年、2018年和2019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21,860,158.40万元、28,038,179.07万元和33,723,867.26万元,实现的净利润保持稳健增长态势。
4、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最近三年,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分别为384,726.58万元、523,186.28万元和1,023,609.48万元,总体来说,公司现金流量状况较好。
5、偿债能力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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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各期期末公司的流动比率分别为1.80、1.75和1.61,速动比率分别为0.76、0.52和0.57,基本保持稳定,公司短期偿债能力较强。从长期偿债指标来看,公司资产负债率基本保持稳定,与行业特征相符。
6、未来业务发展战略
公司的业务包括供应链运营和房地产开发。公司在供应链运营及房地产开业务均形成了独立的未来业务发展战略。
(1)供应链运营业务的未来发展战略
公司作为国内较早提出供应链运营理念并成功转型的企业,未来仍将致力于依托供应链运营平台优势,以“LIFT供应链服务”的“物流(Logistics)”、“信息(Information)”、“金融(Finance)”、“商务(Trading)”四类服务要素为基础,有效整合各类行业优质资源,创新开发供应链服务产品,提升供应链运营管理一体化综合服务能力,为客户奉献高性价比的供应链服务产品。公司自2014年以来供应链运营业务持续超过千亿规模,2019年已超过2800亿元,目前已成为国内领先的供应链运营商。
公司将坚持五年战略发展规划确定的供应链运营商的市场定位,坚持以供应链运营为基本主业,促进核心主业做强、做大,致力于成为中国领先的、有核心竞争力的供应链运营商。在这个定位基础上,公司推动供应链业务创新发展,并积极向新兴业态、新兴产业拓展,使公司获得“新常态”环境下可持续发展的动力,实现公司核心竞争能力的提升和可持续发展目标。
(2)房地产开发业务的未来发展战略
公司在做强做大现有区域的房地产业务的基础上,审慎拓展新的开发区域,进一步优化城市布局,扩大房地产开发规模,提升产品核心竞争力及客户满意度,有效扩展项目的利润空间。利用土地一级开发形成的良好口碑,公司将积极拓展厦门各区土地一级开发业务,将土地一级开发业务培育成又一核心主业,成为利润增长点。
公司将加大代建项目、物业管理、商业管理等轻资产业务的投入,并积极开拓创新业务:积极尝试健康医疗、养老、旅游、文创、教育等产业地产,延伸产业链上下游业务,开拓创新投资业务,把握协同机遇。
四、本次可续期债券发行的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所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偿还有息债务及适用的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公司债务结构,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本次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运用计划实施后,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求,有助于进一步改善公司财务状况、优化公司财务结构,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能力。同时,通过发行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公司可以拓宽融资渠道,获得长期稳定的资金,增强公司整体资金使用的稳定性,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五、其他重要事项
(一)担保情况
1、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对外担保如下:
(1)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的子公司对关联方提供的担保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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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的子公司金原担保为企业及个人提供的融资担保余额为88,701.50万元,提供的阶段性担保余额为1,511.70万元。
2、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为下列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及子公司的下属企业的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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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为商品房承购人提供债务担保
本公司房地产业务按房地产经营惯例为商品房承购人提供抵押贷款担保,担保类型为阶段性担保。阶段性担保的担保期限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商品房承购人所购住房的房屋产权证及抵押登记手续办妥后并交银行执管之日止。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承担上述阶段性担保金额为人民币408.84亿元,其中联发集团为196.66亿元,建发房产为人民币212.18亿元。
4、开出保函、信用证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各金融机构为本公司、本公司的子公司及子公司的下属企业提供的保函担保金额计人民币60,417.30万元、美元4,260.59万元。本公司、本公司的子公司及子公司的下属企业开立的未到期不可撤销信用证余额计人民币273,112.86万元、美元121,701.85万元、欧元4,852.68万元、日元46,087.30万元、英镑74.24万元、瑞士法郎34.96万元、澳元533.27万元、新加坡元83.58万元。
(二)重大未决诉讼及仲裁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无重大诉讼事项,公司其他未决诉讼事项的主要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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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本公司代理华泰重工(南通)有限公司(简称“华泰重工”)出口船舶,后因华泰重工逾期交船,造船合同解除。本公司遂起诉华泰重工及保证人,要求赔偿本公司代理费、垫款等。厦门海事法院已判决支持本公司的诉讼请求,本案仍在执行中。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计提坏账准备5,711.78万元。
说明2:厦门建发能源有限公司(简称“建发能源”)代理湖南兴光有色金属有限公司(简称“湖南兴光”)向第三方采购贵铅,后湖南兴光逾期付款提货,建发能源向厦门中院起诉催讨货款本金、利息及物流费用等,2018年12月双方在法院主持下达成和解协议,并由厦门中院出具民事调解书,湖南兴光承诺分期偿还欠款4,710.00万元。因湖南兴光未能依民事调解书履行还款义务,建发能源已向厦门中院申请强制执行,依法扣划湖南兴光账户余额930.32万元,并取得湖南兴光向其他方出售的股权及债权转让款1,324.56万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建发能源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312.68万元。
特此公告。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