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方红恒阳五年定期开放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办理跨系统转托管业务
的公告
东方红恒阳五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20年2月13日正式生效。为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根据《东方红恒阳五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管理人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提出申请,自2020年7月21日(含)起开通办理本基金(基金代码:169107,场内简称:东证恒阳)的跨系统转托管业务。
场内、外认购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自2020年7月21日(含)起可通过认购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办理跨系统转托管业务实现基金份额在两个登记系统之间的转托管。跨系统转托管的具体业务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本基金各销售机构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本公司网址: www.dfham.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920-0808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资料。敬请投资者关注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提前做好风险测评,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购买风险等级相匹配的产品。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7月20日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中国银河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为代理销售机构
并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协商,上述机构自2020年7月21日起(含)开始代理销售本公司旗下东方红汇阳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东方红汇阳债券”,A类基金代码:“002701”、C类基金代码:“002702”)、东方红汇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东方红汇利债券”,A类基金代码:“002651、C类基金代码:“002652”)与东方红益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东方红益鑫纯债债券”,A类基金代码:“003668”、C类基金代码:“003669”)并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务办理
自2020年7月21日起(含),投资者可通过银河证券办理上述基金的开户、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赎回等业务。相关业务办理具体流程以银河证券的规定为准。实际操作中,对最低申购限额及交易级差以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银河证券对于上述基金的定投起点金额为100元,无级差。
二、咨询方式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51
公司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2、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920-0808
公司网址:www.dfham.com
三、 重要提示
1、银河证券的具体营业网点、业务办理方式及程序等,请投资者遵循其相关规定。
2、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需谨慎,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于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相关业务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提前做好风险测评,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购买风险等级相匹配的产品。
3、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7月20日
东方红启东三年持有期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业务的
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7月20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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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日常申购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具体办理时间为2020年7月28日(含)起的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若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则本基金不开放。
自2020年7月28日(含)起的任何一日(T日),若预计T日的有效申购申请全部确认后,本基金总规模接近、达到或超过70亿元人民币,基金管理人有权决定本基金自T+1日或T+2日(含,以下简称“暂停申购日”)起暂停申购业务,不再接受申购申请,并于T+1日公告。
若本基金自2020年7月28日(含)起至暂停申购日(不含)的有效申购申请金额全部确认后,本基金总规模未超过80亿元,基金管理人将对此期间内所有的有效申购申请全部予以确认。若本基金自2020年7月28日(含)起至暂停申购日(不含)的有效申购申请金额全部确认后本基金总规模超过80亿元,基金管理人将采用“末日比例确认”的原则对最后一个开放日的有效申购申请予以部分确认,未确认部分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人,由此产生的利息等损失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或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通过代销机构、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及网上交易系统申购本基金的单笔最低金额为10元人民币(含申购费),其中通过代销机构申购本基金的单笔最低金额及交易级差以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投资者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本基金申购的最低金额。
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但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基金管理人无法予以控制的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50%的除外。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2 申购费率
3.2.1 前端收费
本基金对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申购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者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
养老金客户指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企业年金理事会委托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企业年金养老金产品、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产品、养老目标基金以及职业年金计划等。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时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非养老金客户指除养老金客户外的其他投资者。
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申购的养老金客户的申购费率如下:
■
其他投资者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如下:
■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基金投资者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因红利自动再投资而产生的基金份额,不收取相应的申购费用。
3.2.2 后端收费
本基金暂未开通后端收费模式。
如本基金日后开通后端收费模式,本基金管理人届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合同约定公告。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设置3年锁定持有期,由红利再投资而来的基金份额不受锁定持有期的限制。每份基金份额的锁定持有期结束后即进入开放持有期,自其开放持有期首日起才可以办理赎回业务。
4 日常转换业务
本基金暂未开通转换业务。
如本基金日后开通转换业务,本基金管理人届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合同约定公告。
5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本基金暂未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如本基金日后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本基金管理人届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合同约定公告。
6 基金销售机构
6.1 场外销售机构
6.1.1 直销机构
(1)直销中心
名称: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318号31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9层
法定代表人:潘鑫军
联系电话:(021)33315895
传真:(021)63326381
联系人:于莉
公司网址:www.dfham.com
(2)网上交易系统
网上交易系统包括基金管理人公司网站(www.dfham.com)、东方红资产管理APP、基金管理人微信服务号和基金管理人指定且授权的电子交易平台,个人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dfham.com)、东方红资产管理APP、基金管理人微信服务号和基金管理人指定且授权的电子交易平台,在与本公司达成网上交易的相关协议、接受本公司有关服务条款、了解有关基金网上交易的具体业务规则后,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开户、申购、赎回等业务。
6.1.2 场外代销机构
(1)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联系电话:(0755)83198888
传真:(0755)83195050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公司网站:www.cmbchina.com
(2)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119号东方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13层、21层-23层、25层-29层、32层、36层、39层、40层
法定代表人:潘鑫军
联系电话:(021)63325888
客服电话:(021)95503
公司网站:www.dfzq.com.cn
(3)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法定代表人:郑杨
联系电话:(021)61618888
传真: (021)63230807
客户服务电话:95528
公司网站:www.spdb.com.cn
(4)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客服电话:95533
公司网站:www.ccb.com
(5)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办公楼二期27层2716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1号
法定代表人:张峰
传真:021-68880023
客服电话:400-021-8850
网址:www.harvestwm.cn
(6)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
法定代表人:李新华
客服电话:95579
网址:www.95579.com
(7)上海东证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电路500号上海期货大厦14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318号35层
法定代表人:卢大印
联系电话:021-63325888-4259
传真:021-63326752
客服电话:400-885-9999
网址:www.dzqh.com.cn
(8)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2号618室
法定代表人: 孙树明
联系电话:020-66338888
客服电话:95575
网址:www.gf.com.cn
(9)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公司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其实
传真:021-64385308
客服电话:400-1818-188
网址:http://fund.eastmoney.com
(10)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旗建材城中路12号17号平房157
办公地址:北京市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18号院京东集团总部
法定代表人:王苏宁
传真:010-89189566
客服电话:95118
公司网站:http://kenterui.jd.com
(11)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梨园路8号HALO广场一期4层12-13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梨园路8号HALO广场一期4层12-13室
法定代表人:薛峰
传真:0755-82080798
客服电话:400-678-8887
公司网站:www.zlfund.cn
(12)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2楼B1201-1203
法定代表人:肖雯
传真:020-89629011
客户服务电话:020-89629066
网址:www.yingmi.cn
(13)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196号26号楼2楼4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传真:021-68596916
客服电话:400-700-9665
公司网站:www.ehowbuy.com
(14)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34号院6号楼15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34号院6号楼17层
法定代表人:钟斐斐
传真:010-84997571
客服电话:400-159-9288
公司网站:www.danjuanapp.com
(15)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11号西楼6层604、6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盘古大厦A座3205室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传真:010-62020355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8000
公司网站:www.myfund.com
(16)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0号国际信托大厦21楼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联系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3952
客户服务电话:95536
公司网站:www.guosen.com.cn
(17)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2号凯恒中心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电话:010- 85130628
传真:010-65182261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08
公司网站:www.csc108.com
(18)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360弄9号3724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秦皇岛路32号东码头园区C栋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客服电话:400-821-5399
公司网站:www.noah-fund.com
(19)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天二路腾讯滨海大厦南塔15层
法定代表人:刘明军
客服电话:95017(拨通后转1转8)
网址:www.txfund.com
(20)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文二西路1号903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同顺街18号同花顺大楼4层
法定代表人:吴强
客服电话:952555
公司网站:www.5ifund.com
(21)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969号3幢5层599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18号黄龙时代广场B座支付宝大楼
法定代表人:祖国明
客服电话:4000766123
公司网站:www.fund123.cn
(22)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
法定代表人:王之光
传真:021-22066653
客服电话:4008219031
公司网站:www.lufunds.com
(23)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228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28号华泰证券广场、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11号港中旅大厦18楼
法定代表人:张伟
联系电话:025-83389999
传真:025-83387784
客服电话:95597
网址:www.htsc.com.cn
(24)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5023号平安金融中心B座第22-2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平安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何之江
客服电话:400-018-8288
网址:stock.pingan.com
(25)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客服电话:95511
公司网站:www.bank.pingan.com
(26)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洪崎
客服电话:95568
网址:www.cmbc.com.cn
(27)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甲25号中国光大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甲25号中国光大中心
法定代表人:李晓鹏
传真:010-63636713
客服电话:95595
网址:www.cebbank.com
(28)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6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68号
法定代表人:金煜
联系电话:021-68475888
传真:021-68476111
客服电话:95594
公司网站:www.bosc.cn
(29)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345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345号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传真:0574-87050024
客服电话:95574
公司网站:www.nbcb.com.cn
(30)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任德奇
联系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483
客服电话:95559
公司网站:www.bankcomm.com
(3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联系电话:(010)66108608
传真:(010)66107571
客户电话:95588
公司网站:www.icbc.com.cn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披露基金销售机构名录。
6.2 场内销售机构
-
7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从2020年7月28日(含)起,基金管理人将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或营业网点披露上一工作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敬请投资者留意。
8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申购等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公司网站的《东方红启东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东方红启东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相关资料。
2、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需谨慎,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
3、敬请投资者关注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提前做好风险测评,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购买风险等级相匹配的产品。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人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
5、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对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进行前述调整须按照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6、有关本基金开放申购的具体规定若有变化,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7、咨询方式: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4009200808,公司网址:www.dfham.com。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