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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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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2020-07-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99 证券简称:海翔药业 公告编号:2020-037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员工、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职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一一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推出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现将相关筹划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规模

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任一持有人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具体认购规模将根据参与者的认购情况确定。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股票为存放在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已回购的海翔药业A股股票。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范围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应符合以下标准之一:

1、公司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中高层管理人员;

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核心业务技术骨干。

符合条件的员工按照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参与名单经公司董事会审核确认、监事会核实,具体参加人数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四、风险提示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充分保证信息披露的公平性,防止内幕信息泄露,公司董事会本着稳健、顺利实施的原则谨慎推进。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尚处于筹划阶段,公司将对该计划的可行性进行充分讨论并征求员工意见,提示性公告不代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鉴于相关沟通事项尚未完成,具体的方案和细节仍需进一步研究讨论,且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从推出到实施尚需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能否完成付诸实施尚存不确定性,最终结果以公司公告为准。董事会审议及披露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时间自本公告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

公司将尽快就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具体方案等事项进行研究,推进相关工作进度,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二零年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