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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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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后的
进展公告

2020-07-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906 证券简称:浙商中拓 公告编号:2020-63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后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尚需满足多项条件方可实施,包括但不限于:取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在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评估等工作完成后再次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等。本次交易能否通过上述批准和核准以及最终取得批准和核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交易进展情况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浙江省海运集团有限公司100%的股权。2019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等相关议案,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10月2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019年11月23日、2019年12月7日、2019年12月24日、2020年1月22日、2020年2月22日、2020年3月21日、2020年4月21日、2020年5月21日,公司分别披露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后的进展公告,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编号为2019-76、2019-77、2019-79、2020-02、2020-04、2020-16、2020-22、2020-33的相关公告。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当前市场环境变化、公司实际情况及公司最新财务数据,公司拟对原交易方案做出调整,新增配套募集资金并引入战略投资者。鉴于上述调整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确保信息披露公平,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2号一一停复牌业务》的相关要求,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20年6月15日开市起停牌。

2020年6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调整构成重大调整的议案》等有关议案。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6月22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020年6月22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2号一一停复牌业务》等相关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开市起复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及时披露了相关信息,并向投资者提示了本次交易事项的不确定性风险。

二、本次交易的后续工作安排

自《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披露以来,公司及相关方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各项工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涉及的审计、评估基准日已更新,有关审计、评估、尽职调查等工作尚在积极推进中。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的详细方案,披露重组报告书(草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将继续推进相关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能否取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以及最终取得批准和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