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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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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2020-07-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69 证券简称:獐子岛 公告编号:2020一57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邹建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7月20日(星期一)13: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7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7月20日9:15~15:00。

4、会议地点:大连万达中心写字楼27层1号会议室

5、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投票代理人共有10人,代表股份 378,834,375股,占公司总股本711,112,194股的53.2735%。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投票代理人共5人,代表股份378,357,075 股,占公司总股本711,112,194股的53.2064%;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477,300股,占公司总股本711,112,194股的0.0671%;

3、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6人,拥有及代表的股份为2,820,945股,占公司总股本711,112,194股的0.3967%。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辽宁智投律师事务所郝建华律师、张誉腾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增补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1增补唐艳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378,822,676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809,2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5853%。

1.2增补刘明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378,822,676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809,2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5853%。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辽宁智投律师事务所郝建华律师、张誉腾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出席会议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21日

证券代码:002069 证券简称:獐子岛 公告编号:2020-58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0年7月2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已提前送达全体董事、监事,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监事、高管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推举,会议由董事邹建先生主持,与会董事经过讨论,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长吴厚刚先生已辞职,选举唐艳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董事会专项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因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调整,选举唐艳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刘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陈艳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3、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鉴于公司总裁吴厚刚先生已辞职,经董事会提名,聘任唐艳女士为公司总裁。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时止。(简历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2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21日

附件:

总裁简历:

唐艳,女,1965年生,大专学历。曾任大连东方编译公司编辑部主任;大连粮食工业总厂财务会计;香港龙正大连办事处财务总监;通远食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8.08-2012.02,任本公司加工事业二部总经理助理、管理部经理;2012.02-2012.04,任本公司加工事业二部副总经理、管理部经理;2012.04-2013.05,任本公司加工事业二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海石食品有限公司总经理;2013.05-2014.04,任本公司加工事业二部总经理;2014.04-2016.01,任本公司大连通远食品有限公司总经理;2016.01-2020.02,任本公司冷链物流业务群执行总裁、大连通远食品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央冷藏物流有限公司总经理;2020.02-2020.05,任高级总监、大连通远食品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央冷藏物流有限公司总经理;2020.05至今,任高级总监、大连通远食品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央冷藏物流有限公司董事。

唐艳女士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通过持有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1期员工持股计划100万元份额及北京吉融元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和岛一号证券投资基金300万元份额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