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将被终止上市的
第四次风险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587 证券简称:*ST金洲 公告编号:2020-94
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将被终止上市的
第四次风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简称:*ST金洲,股票代码:000587)股票已连续十三个交易日(2020年7月2日一2020年7月20日)收盘价格均低于股票面值(即1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可能将被终止上市。
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4.1条之(十八)款规定,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仅发行A股股票的上市公司,通过本所交易系统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不含公司股票全天停牌的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股票面值,深圳证券交易所有权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4.11条规定,出现上述情形的,公司应当在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披露。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自公告之日起停牌,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公司股票停牌起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公司股票是否终止上市的决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4.13条规定,上市公司出现连续十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价低于每股面值的,应当在次一交易日发布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其后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直至收盘价低于每股面值的情形消除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
公司将密切关注公司当前股票价格走势,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看待市场变化,审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0587 证券简称:*ST金洲 公告编号:2020-95
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
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6月17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下发的《关于对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0〕第167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公司就《问询函》中的相关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020 年6月22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涉及需披露事项的,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公司对《问询函》所提事项和问题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及中介机构对深交所关注的问题进行逐项研究和落实。鉴于《问询函》需要核查及回复的内容较多,工作量较大,部分问题的回复需年审会计师履行核查程序并发表相关意见,公司预计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问询函的回复工作。为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延期至2020年7月27日回复《问询函》。
公司将尽快完成本次《问询函》回复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对延期回复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致以诚挚的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