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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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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进展公告

2020-08-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578 证券简称:三星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0-078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委托贷款概述

2020年7月13日,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星新材”)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0年7月29日公司召开了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委托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清支行分别贷款给湖州南浔凤凰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德清同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公司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具体详见《三星新材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70)。

在上述授权范围内,公司委托贷款的进展情况如下:

(一)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清支行、湖州南浔凤凰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凤凰文化”)、湖州南浔旅游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于2020年7月30日分别与相应各方签署《对公委托贷款委托代理协议》、《对公委托贷款借款合同》、《保证合同》。公司委托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清支行贷款给凤凰文化,委托贷款金额为1.6亿元,分笔发放(首笔委托贷款发放时间为 2020年7月31日,首笔委托贷款期限自 2020年7月31日起至 2021年7月28 日止,金额为8,000 万元;后续委托贷款发放起始日以每笔《对公委托贷款通知书》记载的发放日为准),委托贷款利率:年利率7.45%,按季结息,贷款到期,利随本清。湖州南浔旅游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对本次委托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二)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清支行、德清同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创建设”)、德清联创科技新城建设有限公司于2020年7月30日分别与相应各方签署《对公委托贷款委托代理协议》、《对公委托贷款借款合同》、《保证合同》。公司委托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清支行贷款给同创建设,委托贷款金额为2亿元,委托贷款发放时间为 2020年7月30日,委托贷款期限自2020年7月30日起至2021年7月19日止,委托贷款利率:年利率6%,按季结息,贷款到期,利随本清。德清联创科技新城建设有限公司对本次委托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二、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提供委托贷款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提供委托贷款金额为2.8亿元(含本次已发放金额),逾期金额为0元。

特此公告。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