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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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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证协学习债券纠纷审理纪要
推动构建公司债发行承销良好生态

2020-08-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记者 刘艺文 ○编辑 朱绍勇

⊙记者 刘艺文 ○编辑 朱绍勇

7月29日,中国证券业协会(下称中证协)固定收益委员会视频召开2020年度全体委员会议。会议就学习贯彻《全国法院审理债券纠纷案件座谈会纪要》(下称《纪要》),构建公司债发行承销市场良好生态等话题进行了交流。与会人士称,将进一步遏制债券低价承销行为,加强行业规范建设。

会议认为,《纪要》首次以司法文件形式对公司债券涉及的违约、侵权和破产案件作出统一部署,明晰人民法院裁判思路,为债券投资者提供系统性的司法救济途径,有利于债券市场健康稳定发展。其中,在承销机构的责任方面,强调责任与过错相结合,区分专业履行不同的注意义务,有利于构建良好的公司债券发行承销市场生态。

证监会债券部主任陈飞表示,近几年交易所债券市场取得长足发展,但部分承销机构存在低价竞争等问题,影响了行业声誉、破坏了市场生态。他希望固定收益委员会进一步发挥行业自律作用,研究切实可行措施,有效遏制低价竞争,加强行业规范建设。

中证协党委书记、执行副会长安青松表示,债券承销机构是债券市场的“看门人”,是以其专业信誉作保证,向投资者提供认证、核查服务,并且阻止不合格的主体进入市场。承销收费虽然是商事自主行为,但应与其所承担的公序责任权责匹配,低价竞争必然导致公序责任的缺位,必将损害行业良性竞争生态。

安青松称,近期中证协对舆论关注的低价竞争案例启动自律检查程序,将重点关注承销机构尽职调查和执业质量是否存在权责不对等、履职不到位问题。

安青松希望固定收益委员会以学习贯彻《纪要》精神为契机,进一步推动债券承销机构责任和能力体系建设,共同研讨解决低价竞争问题行之有效的方法,努力构建债券市场发展的良性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