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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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贝瑞和康基因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0-08-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710 证券简称:贝瑞基因 公告编号:2020-057

成都市贝瑞和康基因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2020年8月7日(星期五)下午15:30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8月7日(星期五)下午15: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8月7日9:15一9:25、9:30一11:30、13:00一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8月7日9:15一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昌平区生命园路4号院5号楼公司6层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高扬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7、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15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54,976,74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5.503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4人,代表股份49,508,97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3.961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5,467,77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5419%。

(2)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出席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4人,代表股份5,716,17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612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代理人3人,代表股份248,39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7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5,467,77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5419%。

8、出席或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1、议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表决方式。

2、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 选举高扬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54,897,04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50%。

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外)表决情况:同意5,636,4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6058%。

1.02 选举侯颖女士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54,897,04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50%。

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外)表决情况:同意5,636,4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6058%。

1.03 选举ZHOU DAIXING(周代星)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54,896,04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32%。

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外)表决情况:同意5,635,4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5883%。

1.04 选举王俊峰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54,897,04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50%。

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外)表决情况:同意5,636,4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6058%。

1.05 选举WANG HONGXIA(王宏霞)女士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54,896,04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32%。

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外)表决情况:同意5,635,4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5883%。

1.06 选举邱辉祥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54,897,04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50%。

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外)表决情况:同意5,636,4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6058%。

(2)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 选举王秀萍女士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54,950,64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25%。

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外)表决情况:同意5,690,0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435%。

2.02 选举李广超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54,950,64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25%。

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外)表决情况:同意5,690,0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435%。

2.03 选举汪思佳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54,950,64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25%。

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外)表决情况:同意5,690,0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435%。

(3)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3.01 选举宋锐先生为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54,950,64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25%。

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外)表决情况:同意5,690,0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434%。

3.02 选举陈红艳女士为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54,897,04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50%。

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外)表决情况:同意5,636,4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6057%。

(4)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4,976,54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6%;反对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外)表决情况:同意5,715,9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5%;反对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5%;弃权0股(其中,因为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谢元勋律师、王东律师

3、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会议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成都市贝瑞和康基因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成都市贝瑞和康基因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7日

证券代码:000710 证券简称:贝瑞基因 公告编号:2020-058

成都市贝瑞和康基因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市贝瑞和康基因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于2020年8月7日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职工代表100名,实际出席职工代表100名。经与会职工代表认真审议本次会议议案并表决,形成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如下:

为顺利完成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同意选举王宇婧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任期与经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监事任期一致。

特此公告。

成都市贝瑞和康基因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8月7日

附件:

第九届监事会

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王宇婧,女,198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理学博士,持有副高级职称,曾先后就职于北京诺赛基因组研究中心有限公司,上海美吉生物医药有限公司,现就职于北京贝瑞和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担任科技服务事业部总监。

王宇婧女士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