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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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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08-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366 证券简称:利群股份 公告编号:2020-063

债券代码:113033 债券简称:利群转债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通知于2020年7月31日发出,会议于2020年8月7日上午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9人,实参会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徐恭藻先生主持。公司高管、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出席人数、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研究,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购买房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随着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鼎誉酒业有限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为满足其经营发展及办公需要,鼎誉酒业拟向青岛建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购买位于青岛市金家岭金融服务区的金鼎大厦第三十一层房产,建筑面积约为1,672.49平方米。

根据万隆(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该房产评估价值为4,257.58万元,鼎誉酒业拟以评估值向青岛建设房地产购买该房产。

青岛建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利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此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徐恭藻、徐瑞泽、丁琳、王文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7日

证券代码:601366 证券简称:利群股份 公告编号:2020-064

债券代码:113033 债券简称:利群转债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通知于2020年7月31日发出,会议于2020年8月7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曹莉娟女士主持。会议的出席人数、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购买房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随着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鼎誉酒业有限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为满足其经营发展及办公需要,鼎誉酒业拟向青岛建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购买位于青岛市金家岭金融服务区的金鼎大厦第三十一层房产,建筑面积约为1,672.49平方米。

根据万隆(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该房产评估价值为4,257.58万元,鼎誉酒业拟以评估值向青岛建设房地产购买该房产。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8月7日

证券代码:601366 证券简称:利群股份 公告编号:2020-065

债券代码:113033 债券简称:利群转债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购买房产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鼎誉酒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誉酒业”)拟向关联方青岛建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房地产”)购买其拥有的金鼎大厦第三十一层房产。

●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中规定的重大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满足未来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鼎誉酒业有限公司拟向青岛建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购买位于青岛市崂山区海尔路83号金家岭金融服务区的金鼎大厦第三十一层房产,建筑面积共计约1,672.49平方米。万隆(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20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对拟购买房产的价值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拟购买房产的评估值为4,257.58万元。

建设房地产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利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建设房地产或与此次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二、关联方介绍

企业名称:青岛建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青岛市崂山区崂山路67号

法定代表人:王健

注册资本:39000万元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屋销售;自有房屋租赁;建筑设备租赁;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利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最近一年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181,659.33万元,2019年12月31日净资产46,024.24万元,2019年度净利润727.63万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青岛市崂山区海尔路83号金鼎大厦第三十一层房产,建筑面积约为1,672.49平方米,经审计的账面价值为27,298,503.40元。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查封等情形。

(二)关联交易价格确定的原则和方法

由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评估业务资格的万隆(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20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对拟购买房产的价值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万隆评报字(2020)第10440号评估报告,评估方法为:市场法,公司拟购买房产的评估值为4,257.58万元。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鼎誉酒业与建设房地产于2020年8月7日签订了《认购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交易价格:参考万隆(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的评估值,认购价格为人民币4,257.58万元。

2、支付方式:第一,本协议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鼎誉酒业向建设房地产缴纳购房预付款人民币3,406.06万元;第二,待双方办理完毕房产证后30日内,鼎誉酒业支付剩余购房款。

3、违约责任:本协议签署后,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赔偿守约方由此造成的相关经济损失。

五、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2019年,公司整合旗下批发子公司,成立了青岛鼎誉酒业有限公司,重点发展酒水饮料板块批发代理业务,随着鼎誉酒业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为满足其经营发展及办公需要,鼎誉酒业拟向青岛建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购买位于青岛市金家岭金融服务区的金鼎大厦三十一层房产。金鼎大厦位于青岛市崂山区海尔路83号,紧邻公司崂山旗舰店金鼎广场,并且是公司总部办公所在地。该地块是青岛市政府规划的崂山区金家岭金融新区的核心地带,未来金家岭新区将培育成青岛金融体系的核心,辐射山东半岛的金融聚集区,具有优越的地理位置优势,鼎誉酒业购买该房产一方面符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另一方面也具有较大的保值增值空间。

六、该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0年8月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购买房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徐恭藻、徐瑞泽、丁琳、王文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七、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事前认真审阅了董事会提供的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购买房产暨关联交易的有关资料,认为:

(1)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积极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2)本次关联交易定价符合公允价格的要求和相关规定,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该项关联交易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3)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1)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购买房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徐恭藻、徐瑞泽、丁琳、王文回避表决,公司董事会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本次关联交易经万隆(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特此公告。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