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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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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2020-08-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789 证券简称:宁波建工 公告编号:2020-048

转债代码:113036 转债简称:宁建转债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宁波建工”)于2020年8月7日收到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证券”)《关于变更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工作保荐代表人的函》。长江证券作为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原保荐代表人赵渊先生和赵江宁先生因个人原因离职,无法继续担任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人,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有序开展,长江证券决定由保荐代表人陈华国先生和仝金栓先生接替其负责持续督导工作,继续履行保荐职责。

本次变更之后,宁波建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陈华国先生和仝金栓先生,持续督导期至2021年12月31日止。

特此公告。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8日

附件: 保荐代表人简历

陈国华先生简历:保荐代表人,拥有7年投资银行业务从业经历,曾参与或主持了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广东明珠2016年非公开发行、世纪华通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长信科技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债、朗姿股份2019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等项目。在保荐业务执行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仝金栓先生简历:保荐代表人、注册会计师,拥有5年投资银行业务从业经历,曾参与或主持了国中水务重大资产重组、鹏欣资源配股、泰祥股份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等项目。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证券代码:601789 证券简称:宁波建工 公告编号:2020-049

转债代码:113036 转债简称:宁建转债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季度新签合同情况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年4月至6月,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新签合同411个,合同金额累计约人民币50.20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8.29%,具体情况如下:

截止2020年6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本年累计新签合同764个,合同金额累计约人民币88.83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1.41%。

2020年4-6月签订的较大合同如下:

以上数据为阶段性统计数据,由于存在各种不确定性,可能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存在差异。

特此公告。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8日

证券代码:601789 证券简称:宁波建工 公告编号:2020-050

转债代码:113036 转债简称:宁建转债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董监高

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李长春持有本公司股份2,499,9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2561%。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董监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次拟减持股份的上述董监高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615%。减持价格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并遵守窗口期相关规定。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上述董监高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李长春承诺:自股份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股份,也不由股份公司收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股份。前述限售期满后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所持股份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半年内,不转让所持股份公司股份。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李长春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自主决定,在减持期间内,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减持计划,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公司董监高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