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8月10日

查看其他日期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08-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613 公司简称:国联股份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0年半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实施分红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二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贯彻落实2020年度总体经营计划,不断提升B2B电子商务的主营业务能力和产业互联网平台价值,努力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并在报告期内取得了快速增长。其中:

(1)商业信息服务:报告期内公司继续提升国联资源网的综合服务能力,增强会员粘性,实现了线上线下客户数量和客户服务体系的稳定发展。

(2)网上商品交易: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推进多多平台(涂多多、卫多多、玻多多、肥多多、纸多多、粮油多多)的交易规模和行业影响力,一是积极实施上游核心供应商策略和下游集合采购策略;二是继续深入钛产业、醇化工、树脂、原纸、纯碱、原片、化肥、粮油等垂直领域,进一步扩大单品竞争优势和市场占有率;三是在此基础上,积极开展多品类延伸、供应链延伸和用户复销交易;四是高效推进云ERP、电子合同、在线支付、智慧物流、智慧工厂等SaaS服务。报告期内,多多电商在交易量、营业收入、利润等方面都取得了快速发展。

(3)互联网技术服务:报告期内,国联全网、小资鸟、蜀品天下继续加强专业服务能力建设,并上线国联云平台,统筹全网技术架构、电子商务解决方案和云ERP、远程办公、行业直播、视频会议等数字化云应用服务。

3.2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 财务报告 五、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3.3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613 证券简称:国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0-053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联股份”)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8月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2020年7月2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提前通知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锐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核并通过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会议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已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了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报告 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4)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会议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管理制度,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内容不存在差异,如实反映了公司截至2020年6月30日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会议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8月10日

证券代码:603613 证券简称:国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0-054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对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根据2017年7月5日发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 号),对于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简称“新收入准则”),实施如下: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 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0 年1月1日起施行。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日期

(1)变更原因: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修订发布了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

年1月1日起施行。

(2)变更日期:2020 年1月1日。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 2006 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及其相关规定,以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2017年发布的新收入准则。本次执行的新收入准则主要内容如下:

(1)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新收入准则要求采用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来规范所有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并且就“在某一时段内”还是“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提供具体指引。

(2)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新收入准则打破商品和劳务的界限,要求企业在履行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3)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新收入准则要求企业与同一客户(或该客户的关联方)同时订立或在相近时间内先后订立的两份或多份合同,且满足“一揽子交易”等条件时,应当合并为一份合同进行会计处理。

(4)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在履行时分别确认收入,新收入准则要求企业在合同开始日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进而在履行各单项履约义务时确认相应的收入。

(5)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新收入准则对区分总额和净额确认收入、附有质量保证条款的销售、附有客户额外购买选择权的销售、向客户授予知识产权许可、售后回购、无需退还的初始费等特定交易(或事项)给出了明确的指引,有助于更好的指导实务操作,从 而提高会计信息的可比性。

3、本次执行新收入准则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按照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本次执行新收入准则预计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董事会、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后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做出的相应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决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综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会计准则和文件要求,对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本次决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特此公告。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8月10日

证券代码:603613 证券简称:国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0-055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116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5,21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5.1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32,727,3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87,359,891.57元。上述资金已于2019年7月24日到帐,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7月25日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第ZG11622号验资报告。

(二)IPO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IPO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和监督等方面均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2019年7月24日,公司和保荐机构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证券”)分别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秀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相关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均按照协议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8月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1)。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参见本报告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9年10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1,605.13万元。置换金额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的《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19]第 ZG11744 号)。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10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1)。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19年8月19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1.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8月2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8)。

截至2020年5月6日,公司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1.3亿元募集资金提前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已将上述归还事项及时通知公司持续督导 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5月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2)。

公司于2020年5月13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同意使用2.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5月1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5)。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19年8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对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能够满足保本要求、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定期存单、结构性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等),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8月2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9)。

2019年10月17日、10月23日,公司共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3亿元人民 币购买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北京银行双秀支行保本型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上述理财产品分别于2020年4月17日、4月20日到期,公司已收回本金人民币1.3亿元,共取得收益人民币 2,103,287.68 元。上述理财产品本金及收益已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10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上半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03613 证券简称:国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0-052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联股份”)于2020年8月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7月2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泉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1名,实到董事11名,因受疫情影响,董事刘晋、独立董事刘松博、边江、马江涛、李玉华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全体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8月1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4)。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会议表决结果:11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8月1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会议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8月1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0-055)。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会议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