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7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0年

8月13日

查看其他日期

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08-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737 证券简称:ST南风 公告编号:2020-35

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声明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报告期内,面对环保压力增大、市场竞争加剧、新冠疫情影响等严峻挑战,在公司管理层的正确领导下,公司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聚力攻坚、主动作为,较好地完成了上半年各项工作,保持了生产经营的稳健运行。

2020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39,892,294.64元,比上年同期减少6.55%;利润总额98,623,324.14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94.75%;净利润94,042,309.30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132.08%;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93,833,580.61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355.85%。

报告期内,公司重点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降低疫情影响,寻求新的利润增长点

一是强化国企责任担当,通过运城市红十字会向医院等多家单位捐赠了抗疫物资,体现了公司作为国有企业和上市公司的社会责任和使命担当。二是严格落实相关制度,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坚持全过程管控,从关键环节和细节入手,确保责任到人,加强职工出入管理。三是积极争取政策扶持,争取各类减免、补贴,加强银企合作。

2、持续推进改革,释放企业发展活力

一是深入推进各子分公司内部改革,实现机构总数、科级职数、在岗人员三个下降。二是深入推进企业运营机制改革,完成了干部薪酬绩效、应收款项、合同审批和物资采购改革,打破了薪酬平均主义,加大了能力、业绩、专项的考核比重,完善了合同审批流程。

3、强化经营管控,增强企业经营效益

一是完成了三大体系建设,实行全面对标管理、全面预算管理、全价值链的成本费用管理和质量管理。二是加强内部基础建设,完善制度建设,提升管控能力,提高管理水平,强化职工培训,推进“两化融合”。

4、深耕市场营销,稳步提升盈利能力

一是面对疫情带来的影响,积极调整策略,调配货源,创新工作模式,维持重点客户。二是研判市场形势,关注市场动态,紧抓第一手信息,针对不同产品不同区域不同时间段,适时拉升产品价位,增加产品利润。

5、强化安全环保责任,严守红线意识

一是压实安全责任,落实层级安全环保责任制,做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强化责任意识,筑牢安全防线。二是开展集中整治,疫情期间对危化品、交通运输和人员密集区进行集中整治,开展了“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主题安全生产月活动。三是严格检查督导,采取动态检查和专项督查方式对所属单位进行全覆盖督导。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财政部于 2017 年 7 月发布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一一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 号),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根据[2017]22号有关规定,收入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将现行的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按新收入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追溯调整2019年可比数。根据公司业务情况,新收入准则的实施预计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证券代码:000737 证券简称:ST南风 编号:2020-31

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8月12日以通讯投票表决方式召开。2020年8月2日,公司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会议应参加董事8名,实际参加董事8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三、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总经理工作细则〉修订案》);

四、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制度〉修订案》);

五、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修订〈财务管理制度〉的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财务管理制度〉修订案》);

六、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修订案》);

七、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第一项、第二项和第七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宜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O年八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737 证券简称:ST南风 编号:2020-32

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0年8月12日以通讯投票表决方式召开。2020年8月2日,公司证券部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О二О年八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737 证券简称:ST南风 公告编号:2020-33

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1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通知及企业会计准则的颁布或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变更日期

根据前述规定,公司于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三)变更前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从2020年1月1日开始执行《新收入准则》。其余未变更部分扔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新收入准则》的修订内容主要包括: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在履行时分别确认收入;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转换的衔接规定,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公司应当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亦无需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即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19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新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该会计政策变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各项财务指标不存在重大影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宜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Ο二Ο年八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737 证券简称:ST南风 公告编号:2020-34

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 1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井丽文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359-8967118

传真号码:0359-8967035

电子邮箱:nfjtzqb@163.com

联系地址: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红旗东街376号

特此公告。

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八月十三日

附件:简历

井丽文女士,1985年出生,本科。现任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副部长。

井丽文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