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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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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2020-08-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13 证券简称:亚星客车 公告编号:2020-031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8月12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扬州市邗江汽车产业园潍柴大道2号 公司316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吴永松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2《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股东潍柴(扬州)亚星汽车有限公司持有的112,200,000股回避表决,其持有的股份数未计入有表决权股份数。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律师:潘兴高 姚金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及列席会议人员和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8月13日

证券代码:600213 证券简称:亚星客车 公告编号:2020-032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和议案材料于2020年7月30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全体董事。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0年8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

(五)本次董事会会议由吴永松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及变更法定代表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选举李树朋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公司变更后的法定代表人为董事长李树朋先生。

特此公告。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O年八月十三日

附简历

李树朋,男,1963年7月出生,大专学历。历任聊城客车厂生产调度科副科长、生产处处长;聊城中通轻型客车有限公司经理;中通客车生产部及制造部主任、营销公司副经理、副总经理、党委委员、董事、董事长;中通集团总经理、党委委员、党委书记、董事长;山东省交工集团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党委书记、总经理、董事、董事长(法人代表);山东重工集团党委委员;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现任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山东省交通工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法人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