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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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0-08-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949 证券简称:中国出版 公告编号:2020-026

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而进行的相应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根据财政部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由于前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文件规定的起始日(2020年1月1日)开始执行前述会计准则。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在新收入会计准则之下,不再区分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和建造合同等具体交易形式,按照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确认收入,并对很多具体的交易和安排提供了更加明确的指引。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点:

1.将原收入准则和建造合同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2.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3.对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

4.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仅调整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新收入准则的实施预计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也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12日

证券代码:601949 证券简称:中国出版 公告编号:2020-027

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于2020年8月12日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7日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黄志坚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和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的公告》(编号2020-028)。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有效票数的100%, 表决结果为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承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商务印书馆工具书云平台项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和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继续承建募投项目的公告》(编号2020-029)。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有效票数的100%,表决结果为通过。

特此公告。

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12日

证券代码:601949 证券简称:中国出版 公告编号:2020-028

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364号)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6,450万股新股,占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后总股本的20%,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3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17,43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45,299,567.3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8月15日出具了验资报告(编号:XYZH/2017TJA10424)。

二、本次增资情况概述

公司分别于2018年6月4日、2019年7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并设立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及签订相应监管协议的议案》及《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向子公司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联书店”)以增资形式先后拨付了第一期募集资金2,787.00万元及第二期募集资金4,000.00万元,用于实施募投项目“《三联生活周刊》‘中阅读’项目”。根据公司上市时已披露的《招股说明书》等文件,公司承诺使用募集资金投入9,490.67万元。

截至目前,已拨付的募集资金共计6,787.00万元即将使用完毕。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建设,公司拟再次以增资形式向三联书店有限公司拨付该项目第三期募集资金2,703.67万元。

本次募集资金拨付后,已累计拨付三联书店募集资金9,490.67万元,该项目募集资金拨付完毕。

本次增资完成后,三联书店注册资本由13,830.0809万元增加至16,533.7509万元,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上述募集资金从公司增资至三联书店后,将由三联书店再增资至募投具体实施单位三联生活传媒有限公司(公司三级子公司)。募集资金将拨付至“《三联生活周刊》‘中阅读’项目”的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具体信息如下:

上述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已经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已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三、本次增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单位名称: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400004246T

法定代表人:肖启明

成立日期:1996年1月25日

注册资本:13,830.0809万元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美术馆东街22号

经营范围:出版人文科学著译的书籍为主,兼及经济、文史和性质相近的实用书、工具书,包括用文学艺术形式表现文化、学术理念的图书(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读书》的出版发行(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配合本版图书出版音像制品(有效期至2025年6月30日);出版电子出版物(有效期至2025年6月30日);设计和制作印刷品广告,利用自有《读书》杂志发布广告;图书、期刊、电子出版物、音像制品零售、网上销售、本版总发行。(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图书、期刊、电子出版物、音像制品零售、网上销售、本版总发行、出版音像制品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本结构:公司持有三联书店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单位名称:三联生活传媒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1MA00B7R83C

法定代表人:肖启明

成立日期:2017年1月10日

注册资本:11,787万元人民币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美术馆东街22号4层

经营范围:三联生活周刊、爱乐、新知的出版发行(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出版物批发;出版物零售;销售食品;广播电视节目制作;零售办公用品、日用品、新鲜蔬菜、新鲜水果;《读书》杂志的代理发行;互联网出版;影视策划;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承办展览展示;会议服务;商务信息咨询;教育咨询(不含中介服务);企业管理咨询;经济信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利用互联网经营文创产品;销售文化用品。(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出版物零售、出版物批发、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广播电视节目制作、销售食品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本结构:三联书店有限公司持有三联生活传媒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四、本次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增资的资金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的资金。本次对子公司增资是基于公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际推进项目建设的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等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继续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增资有利于公司募投项目的建设,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本次增资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专用账户资金的存放与使用严格遵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增资。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继续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增资有利于公司募投项目的建设,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公司相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12日

证券代码:601949 证券简称:中国出版 公告编号:2020-029

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继续承建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承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商务印书馆工具书云平台项目”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364号)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6,450万股新股,占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后总股本的20%,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3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17,43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45,299,567.3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8月15日出具了验资报告(编号:XYZH/2017TJA10424)。

二、本次设立全资子公司承建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8年6月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并设立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及签订相应监管协议的议案》,向全资子公司商务印书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务印书馆”)增资6,335.00万元用于实施公司募投项目“商务印书馆工具书云平台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截至目前,该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935.69万元。

为加强项目建设活力,保障项目管理效能,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结合该项目进展及业务发展的需要,商务印书馆出资设立了全资子公司万有知典(北京)数字传媒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有知典”),注册资本6,000.00万元(认缴)。拟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含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以增资划款日账户实际余额为准)作为商务印书馆对万有知典的实缴资本向其出资(注册资本实缴不足部分由商务印书馆以自有资金缴足),并由万有知典继续承建上述募投项目。

同时,为加强对募集资金的集中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募集资金的安全,公司拟增设以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署相应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署等具体事宜。

账户信息如下:

五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

(1)商务印书馆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万有知典为商务印书馆全资子公司,公司通过万有知典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商务印书馆工具书云平台项目”,公司负责确保商务印书馆及万有知典遵守募集资金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万有知典已在中信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该专户仅用于万有知典 “商务印书馆工具书云平台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3)公司、商务印书馆、万有知典、中信银行四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公司、商务印书馆和万有知典应当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4)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银国际”)作为公司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公司、商务印书馆和万有知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5)中银国际承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履行保荐职责,进行持续督导工作,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公司、商务印书馆、万有知典、中信银行四方应当配合中银国际的调查与查询。公司、商务印书馆和万有知典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审批制度,妥善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并建立每笔募集资金使用的记账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审批单据、银行划款凭证、公司记账凭证等内容)。

(6)公司、商务印书馆和万有知典授权中银国际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于新军、杨青松在对公营业时间到中信银行查询、复印专户的资料;中信银行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7)保荐代表人向中信银行查询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中银国际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中信银行查询商务印书馆或万有知典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8)中信银行按月(每月10日之前)向商务印书馆及万有知典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中银国际。中信银行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9)万有知典一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中信银行应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中银国际,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10)中银国际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中银国际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及时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中信银行,同时按本协议有关的要求向公司、商务印书馆、万有知典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11)中信银行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中银国际出具对账单或未向中银国际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中银国际在合理要求下调查专户情形的,公司、商务印书馆、万有知典或者中银国际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但应提前15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中信银行。但公司、商务印书馆和万有知典应在终止本协议前另行确定募集资金专户,并督促新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与公司、商务印书馆、万有知典及中银国际另行签署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

(12)协议自公司、商务印书馆、万有知典、中信银行、中银国际五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

三、全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万有知典(北京)数字传媒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MA01T84Q6N

法定代表人:李平

成立日期:2020年6月29日

注册资本:6,0000万元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吉庆里14号楼12层1205

经营范围: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服务、技术开发;销售玩具、机械设备、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应用软件服务(不含医用软件);软件开发;基础软件服务;数据处理;经济贸易咨询;数据处理;教育咨询;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会议及展览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会议服务;翻译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电子出版物制作;出版物零售。(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电子出版物制作、出版物零售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本结构:商务印书馆持有万有知典100%的股权。

四、由全资子公司承建募投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商务印书馆设立全资子公司继续建设募投项目,有利于挖掘人才潜力,加强机制创新,以激发项目活力,推动募投项目可持续发展。募投项目建设内容,募集资金用途未改变,不会对项目实施造成实质影响,不属于募投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继续承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商务印书馆工具书云平台项目”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本次全资子公司承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商务印书馆工具书云平台项目”不涉及变更募集资金投向和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对募投项目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全设立资子公司继续承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商务印书馆工具书云平台项目”事宜并开设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及签订监管协议。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承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商务印书馆工具书云平台项目”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设立全资子公司继续承建上述募投项目,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公司相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12日

证券代码:601949 证券简称:中国出版 公告编号:2020-030

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于2020年8月12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7日送达各位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刘伯根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和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的公告》(编号2020-028)。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有效票数的100%,表决结果为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承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商务印书馆工具书云平台项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和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继续承建募投项目的公告》(编号2020-029)。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有效票数的100%,表决结果为通过。

特此公告。

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