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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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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0-08-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080 公司简称:ST金花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报告期内不进行利润分配或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及行业情况说明

(一)主要业务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处行业为医药制造业。主要业务为药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产品线涵盖化学药品、中成药、原料药和保健品。剂型包括片剂、胶囊剂、颗粒剂、散剂、合剂、口服溶液剂、糖浆剂、外用溶液剂等一百多个品种、品规。依据特性和经营模式,产品分为骨科类、免疫类、儿童类和普药类等四个系列。

公司主导产品金天格胶囊是国家一类新药,经过多年的推广,目前已经成为骨科临床中药一线用药;转移因子系列产品为改进人体免疫力的生物药品;儿童系列用药包括小儿复方磺胺二甲嘧啶散、鞣酸蛋白酵母散等;普药系列主要包括开塞露、诺氟沙星胶囊、甲芬那酸胶囊等品种,公司主要产品在多年的运营中形成了质量稳定、安全可靠的竞争优势。

公司医药批发与零售业务主要由陕西金花医药化玻有限公司经营,该公司经营产品包括中成药、化学药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保健品等,主要业务范围集中陕西、甘肃、青海等西北地区。

(二)经营模式

1、医药工业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生产所需物料由物料部统一负责采购。物料部根据生产计划、库存情况及原材料市场情况,制定原材料的采购计划,保证物料及时供应。质量部对供应商的资质、质量体系及生产能力进行审核、评估,出具审核意见及合格供应商目录;物料部对合格的供应商通过比价、招标等方式进行物料采购。同时,公司每年对供应商进行现场审计,每季度进行评估、评分。物料部通过对日常市场信息的收集分析,结合合理库存、到货周期、付款周期等因素,降低公司各项采购成本。

(2)生产模式

公司生产模式采用以销定产的模式进行,由公司营销部门提交年度销售预算计划,每月依据市场需求编制次月销售计划提交生产部。生产部根据月度销售计划制定出月度生产计划,再由储运部进行物料需求计划核算,物料部进行物料采购,生产部依据月度生产计划分解出周排产计划并组织生产,各车间负责生产实施。

在生产执行过程中,所有在线生产品种严格遵守生产工艺规程,依据GMP规范和岗位操作SOP开展生产活动,确保规范生产。技术部对生产过程工艺规程执行进行全方位的监控和评价。质量部对生产环境、工艺实施过程检测监控,对所有生产用物料、生产过程中间产品和产成品按照相应质量标准进行检验,确保生产过程合规,产品质量合格;设备部负责生产设备的安装、调试、保养等工作,确保产品安全生产。

(3)销售模式

公司销售体系设有金天格事业部、招商部、普药部和市场部,分管不同渠道的产品营销业务。主导产品以招商代理模式为主,目前已经建立了覆盖全国的营销网络。公司坚持专业的学术化推广道路,形成了战略规划、品牌建设、媒体宣传、会议推广、市场调研、促销活动以及专家网络建设等多维度的产品营销框架。

2、医药商业经营模式

公司医药商业由陕西金花医药化玻有限公司经营,其经营模式为采购其他医药生产企业产品,向医药商业企业、医院及零售药店等终端客户批发与销售。

(三)行业情况

报告期内,受新冠病毒疫情影响,社会各经济领域均受到冲击,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0年1至6月,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总额25,114.9亿元,同比下降12.8%,医药行业整体呈现下滑趋势,主营业务收入11,093.9亿元,同比减少2.3%;主营业务成本6,397.4亿元,同比增长0.8%;利润总额为1,586亿元,同比增长2.1%,全国居民人均医疗保健消费支出848元,同比下降率为9.9%。

医药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产业,是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保障,未来医药行业的总体发展趋势明确,人口老龄化、城市化、健康意识的增强将不断促使医药需求持续增长。在政策方面,2019年12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开始施行,新版药品管理法包括鼓励药品研发、加快新药上市、建立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等具体规定。2020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提出未来10年我国医疗改革重点。将从医疗体系建设、可持续筹资机制、医保支付、基金监管、药价、医疗服务等多个方面入手,着力解决医疗保障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2020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0年下半年重点工作任务》,分别从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深入实施健康中国行动、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健全药品供应保障体系、相关重点改革六大方面,提出了26项重点医改工作任务,政策、制度的出台和推进,也将进一步促使医药行业健康良性的发展。

(四) 公司的行业地位

目前,公司已形成了以医药工业为核心的产业基础,产品集中在骨科、免疫、儿科用药等细分领域,公司主导产品人工虎骨粉及金天格胶囊凭借其显著的临床疗效、优良的产品质量和良好的市场服务赢得了广大医生及患者的认可,陆续被收入《骨质疏松性骨折诊疗指南》、《原发性骨质疏松症诊疗指南》、《临床路径治疗药物释义-骨科分册》、《中国骨质疏松性骨折诊疗指南》、《原发性骨质疏松症中医临床实践指南》、《骨关节炎诊疗指南(2018年版新版)》、《中成药临床应用指南风湿病分册》、《骨质疏松性骨折围手术期干预指南》、《中国老年骨质疏松症诊疗指南》、《膝关节炎中西医结合诊疗指南》、全国高等教育“十三五”创新教材《中药调剂学》。《金天格胶囊治疗骨质疏松症的疗效:网络meta分析》被SCI数据库收录,公司核心产品在骨科中药领域领先地位进一步巩固。

2.4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5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7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受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医药行业首次出现负增长,公司也面临严峻的经营形势,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公司积极推进生产、营销等项工作。

1、产品营销:

公司主导产品为骨科用药,报告期内,因终端医院新冠疫情情况下严格的防控措施,非急诊类的骨科患者减少了去医院诊疗和住院,导致终端医院的销量大幅减少。公司联合专业级学会共建数字化互联网平台,推出《抗疫有我 同心健骨》、《疫情期间骨质疏松患者管理》等一系列学术活动,在常规学术推广活动受到影响的情况下,以金天格网络学院为线上平台,拓展市场推广模式;在普药销售方面,抓住疫情缓解后恢复契机,积极调整和引导市场开发工作,全力突破免疫药、抗病毒药和儿童药等产品的传统市场渠道和全国招商业务的拓展力度,通过优化经销商队伍、控制各级分销价格、归拢市场渠道等渠道管控措施,以客户有效增量带动总体销量恢复和增长。

2、生产运营: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部门克服物料供应、人员受限等影响,按照市场需求的变动,全力保障市场销售需求。在生产过程中,加强对生产现场的管理和监督,通过规范现场操作、生产过程中不间断逐项检查保障产品质量,通过工艺改进、设备提升等方式进行成本控制。同时根据公司药品生产许可证换证工作安排,推进文件自检修订、工艺验证等工作,保证换证工作按照计划有序推进。

3、内控制度

2019年度,公司存在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以存单质押违规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针对该事项,董事会和管理层积极与控股股东沟通,督促其尽快归还占用的资金、解除担保,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利益。同时公司进一步积极自查,逐项分析该事项产生原因,制定整改计划,加强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组织相关人员开展法规培训,强化合规意识,以杜绝类似事件及其他违反制度事件的发生。报告期内,公司已收回全部占用资金及资金占用费,控股股东占用公司资金及存单质押事项已经全部解决。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6,013.17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4.84%,其中医药工业实现销售收入22,539.27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2.13%;医药商业实现销售收入2,863.75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9.72%;金花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72.29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62.5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41.88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9.9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07.43万元 ,比上年同期减少59.68%。

3.2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张朝阳

2020年8月13日

证券代码:600080 股票简称: ST金花 编号:临2020-040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3日以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8月13日以现场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7人,实到7人,实际表决人数7人。会议由董事长张朝阳先生主持,公司高管人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讨论表决,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

《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二、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

《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详见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三、通过《董事会关于对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

《董事会关于对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具体详见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四、通过《关于公司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韩卓军先生提名,聘任崔升戴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对上述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无异议,独立董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崔升戴先生简历附后

五、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

依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所处地区上市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薪酬水平及独立董事在公司规范运作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董事会建议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由目前的5万元/年(税前)调整为10万元/年(税前)。

本议案尚须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15日

附件:崔升戴先生简历

崔升戴,男,1984年6月生,硕士,毕业于澳洲墨尔本大学建筑管理专业。2010年9月至2014年7月任陕西华冠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14年7月至今任西安金花科技技术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2020年6月至今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证券代码:600080 股票简称:ST金花 编号:临2020-041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0年8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过讨论和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20年半年度报告审核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一一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等有关规定,对董事会编制的2020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意见如下:

1、2020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我们保证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

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四、《监事会对关于2019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

1、公司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管理层高度重视2019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述事项,积极采取措施解决、消除该事项的影响。

2、针对占用公司资金及存单质押问题,金花投资向公司出具承诺函,在2020年6月30日之前,全额归还占用的资金及资金占用费并解除存单质押。2020年6月24日,金花投资向公司归还6,800万元资金,用于解决子公司金花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相应的6,800万元存单质押担保,子公司金花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存单质押问题已经解除。2020年6月29日,公司收到金花投资归还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106,079,712.18元,其中本金99,720,000元,截止2020年6月29日资金占用费6,359,712.18元(按照年化利率7.5%计算),以上公司合计收到174,079,712.18元,金花投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已经消除。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

特此公告。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600080 股票简称: ST金花 编号:临2020-042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花股份”或“公司”)对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形成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648号)核准,公司发行股票67,974,413股(A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38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37,599,993.94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28,780,819.60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18年3月22日出具的《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8]61060001号)审验确认。

(二)截止2020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余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了《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要求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1、2018年4月3日,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18年4月3日,公司同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2018年12月17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在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安银行”)增设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并同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安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3、2018年9月17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了最大限度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效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5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日常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到期前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含本金、利息及购买银行产品收益)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以及进行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定期存款,在上述额度自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资金可滚动使用。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制度,以及公司与开户银行、财务顾问等签订的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有效监督和管理。使用募集资金时,公司严格履行申请和审批手续,并及时通知国金证券,随时接受其监督,未发生违反相关规定及协议的情况。

4、2019年9月9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了最大限度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效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5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日常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到期前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含本金、利息及购买银行产品收益)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以及进行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定期存款,在上述额度自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资金可滚动使用。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列示如下:

单位:元

注:截止2020年6月30日,公司持有浦发银行结构性存款6,500万元,长安银行大额存单9,500万元,长安银行通知存款11,200万元。详见本报告三(三)。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本报告期,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94,965,790.83元。其中,本期使用募集资金180,200.00元,用于新厂区搬迁扩建项目的募投项目建设,具体情况详见附表。

(二)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9年9月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5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日常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独立董事、国金证券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专项意见。

(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19年9月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含本金、利息及购买银行产品收益)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以及进行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定期存款,在上述额度自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资金可滚动使用。独立董事、国金证券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专项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上述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到期后,公司按照规定及时将本金及收益全额存入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

(四)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不适用。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不适用。

八、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九、独立董事对公司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1、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2、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特此公告。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15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600080 股票简称:ST金花 编号:临2020-043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9月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5亿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9月10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24号)。

2020年8月13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