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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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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08-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382 公司简称:广东明珠

一重要提示

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致力于战略调整工作。面对复杂的宏观经济环境和各种内外部挑战,公司经营层在董事会的正确领导下,本着对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负责任的态度,发扬同心同德,团结合作精神,秉承“致力实业投资,做优做强广东明珠”的经营理念,以“稳健经营”、“风险控制”为核心,强化内部管理,不断提升经营业绩和管理水平,努力完成公司的经营目标。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53,347,072.49元,比上年同期下降3.65%;实现营业利润323,684,836.10元,比上年同期增长7.22%;实现利润总额310,477,727.26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92%;实现净利润228,865,186.63元,比上年同期下降0.38%;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18,042,561.05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69%;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28,004,767.23元,比上年同期增长7.37%。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发挥“政府主导、企业运作、合作共赢”的PPP模式合作优势,通过进一步集中资源致力于兴宁市南部新城首期土地一级开发及部分公共设施建设项目,继续增加资金投入力度,实现项目建设进度稳步推进。

截至2020年6月30日,项目公司累计已投入约408,419.60万元,其中,征地拆迁方面已投入约174,609.62万元,建设成本方面(含安置房、基础设施(道路、桥梁、管网等)、公共设施(三所学校、四馆一场))已投入约233,809.98万元;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累计已取得土地一级开发业务相关收入之投资弥补专项资金87,402.66万元。

截至2020年6月30日,南部新城项目稳步推进中,其中:

1)征地拆迁工作方面:南部新城首期一级开发范围内已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农转用及征收手续用地面积8,152.556亩(含安置房、公共设施建设项目等用地),正在实施征地拆迁范围面积约6,884亩。至目前已完成征地拆迁范围面积约2,424.4585亩(含安置房、生活留用地、公共市政设施建设项目等用地)。位于宁江河北侧、兴宁大道东侧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地块十四),已列入了兴宁市2019年第五批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供应方案,宗地编号为PM2019-30,面积31,560.13平方米(47.34亩)。该方案于2019年10月9日上午经市建设用地审批(审核)领导小组会议,并于2019年10月12日通过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目前,根据各地土地市场动态情况分析,土地市场受到疫情波及影响。公司将继续跟进推动该宗地的公开出让工作。兴宁市土地储备和征地服务中心将会按照南部新城首期一级开发土地征拆和出让计划的安排,持续加大力度督促配合属地镇(街道)实施土地房屋征地、土地前期开发及收储等工作。

2)设施建设方面:

三所实验学校工程:幼儿园工程已竣工验收合格并移交,小学工程、中学工程已全部移交,正在办理整体验收和结算手续。

迎宾大道(兴宁大道)工程:路面工程中具备施工条件的部分已完成施工并移交,正在办理验收结算手续。

道路、桥梁工程:兴旺大桥全桥整体工程量包含附属工程、部分人行天桥全桥主体工程均已完成施工并移交,正在办理验收结算手续。

兴宁市民广场(四馆一场)工程:已完成四馆一场的三通一平施工及项目部营地建设施工;已完成兴宁图书档案馆桩基129根、所有基础与地基及地坪施工、所有内外防护架及高支模钢管架的搭设、主体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施工、主体首层70%、二层50%、三层40%砌块砌筑及二次结构钢筋混凝土施工。

安置房工程:福兴安置区三期具备施工条件的部分已完成桩基工程,部分楼宇正在进行梁板浇筑等工作,部分楼宇已浇砼,部分楼宇已封顶。

亲水公园工程:已完成项目三通一平;已完成项目部营地建设施工;已完成施工放样、原地表清理;已完成新建河堤挡墙基础土方开挖、打桩、基础施工及土方回填工作;已完成新建河堤挡墙墙身施工、河道清理工作;已完成兴旺大桥下方新建河堤挡墙拆除、土方开挖、变更后新建河堤挡墙砌筑。

3)土地出让方面:

截至2020年6月30日,南部新城首期土地一级开发累计出让土地合计156.57亩,项目公司累计收到相关土地出让款项合计54,358.15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临 2018-003、临 2019-047)。

2020年1月22日,兴宁市人民政府及兴宁市土地储备和征地服务中心、公司、旺朋集团、城镇运营公司签署了《关于南部新城首期土地一级开发项目之备忘录之四》,其主要内容如下:①鉴于土地招拍挂市场的情况变化以及南部新城首期范围内的基础设施及配套公共设施建设尚不完善,现阶段南部新城首期范围内土地的出让价格将难以体现其潜在价值,各方同意2019年度及之前每一单独年度内,南部新城首期范围内通过招拍挂出让的住宅和商业用地按照已经出让的土地面积予以确认。②兴宁市人民政府将进一步加快南部新城首期范围内的征地拆迁工作,同时对未启动土地房屋征收程序的地块依法启动相关征收程序,加大土地收储力度;进一步加快完成南部新城首期范围内较为成熟地块的征地拆迁及整理工作,完善基础设施及配套公共设施,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快推出土地市场供应;进一步加快南部新城首期范围内未报批土地的报批工作(详见公告临2020-009)。

根据《合作协议》及其备忘录的约定,兴宁市政府承诺南部新城首期范围内可通过招拍挂出让的住宅和商业用地面积不少于6,000亩,并将在开发周期内以招拍挂出让的形式全部出让完毕,如果应出让土地中的任何一部分土地未能或没有确定为住宅或商业用地或未能或没有以招拍挂出让的形式进行出让,公司有权要求兴宁市政府给予补偿。

公司将按照《合作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约定与兴宁市政府部门积极协商,加快推进南部新城首期范围内的基础设施及配套公共设施建设工作,并督促兴宁市政府加快南部新城项目土地出让进度。

2、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广东明珠集团置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置地公司”)投资人民币5.90亿元参与兴宁市鸿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鸿贵园”(Ⅰ区、Ⅱ区)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合作投资;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广东明珠集团广州阀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阀门公司”)投资人民币5.60亿元参与广东富兴贸易有限公司的“经典名城”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合作投资;置地公司共投资人民币6.00亿元参与梅州佳旺房地产有限公司的“怡景花园”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合作投资;广州阀门公司投资人民币2.10亿元参与肇庆星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泰宁华府”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合作投资;置地公司投资人民币6.00亿元参与兴宁市祺盛实业有限公司的“联康城(六、七期)”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合作投资;置地公司投资人民币1.68亿元参与兴宁市正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弘和帝璟”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合作投资。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行共同合作投资的金额为263,347.03万元,报告期内实现共同合作投资业务收益22,410.09万元。

3、在原有金融机构的融资业务基础上,公司继续平稳开展贸易业务,充分发挥熟悉本地客户需求的优势,在了解下游客户需求的基础上,及时组织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产品采购工作,以产品质优价优为公司选择供应商的首要标准。本报告期内实现贸易业务收入2,465.38万元。

4、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加强与参、控股公司的沟通、管理工作。截至本报告期末,按照公司投资的参控股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母公司共计提确认投资收益24,488.06万元(其中报告期内已收到投资收益23,174.66万元,未收到投资收益1,313.40万元)。

5、通过加强内控规范,严格审查各项支出,减少费用开支;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提升内部控制管理水平,各部门通力合作保证公司日常业务管理工作顺利开展;加强岗位培训,推进人才引进工作,不断提升公司的人才竞争优势;通过多种渠道依法依规传递公司重大信息,保证与投资者的及时沟通,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与信心。

3.2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彭胜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