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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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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08-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74版)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杏石口路益园文化创意产业基地A区1号楼5层证券部办公室

邮编:100195

联系电话:010-82556572

传真:010-82556572

联系人:王军、张路平

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9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066 证券简称:航天宏图 公告编号:2020-030

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委托第三方建设卫星星座

并提供测控、运营等服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航天宏图”)拟委托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或者具有合格资质和履约能力的其他第三方建设SAR遥感卫星星座(4颗)并提供发射、测控、运维等服务,总价(含税价)不超过2.4亿元人民币。

● 公司委托第三方建设SAR遥感卫星星座(4颗)并提供发射、测控、运维等服务的资金来源为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如若公司未能成功发行或募集资金不足预期,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对公司财务情况造成一定影响。

● 公司尚未与第三方签订协议,后续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履行披露义务,如未找到合格第三方,将对公司募投项目实施造成一定影响。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实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分布式干涉SAR高分辨率遥感卫星系统”项目需要,公司拟委托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或者具有合格资质和履约能力的其他第三方建设SAR遥感卫星星座(4颗)并提供发射、测控、运维等服务,总价(含税价)不超过2.4亿元人民币,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的相关人士按照市场价格和条件与相关第三方协商交易具体条款并签署相关合同。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委托第三方建设卫星星座并提供测控、运营等服务的议案》。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公司拟委托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或者具有合格资质和履约能力的其他第三方建设SAR遥感卫星星座(4颗)并提供发射、测控、运维等服务,目前交易对方暂未确定。

三、该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委托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或者具有合格资质和履约能力的其他第三方建设SAR遥感卫星星座(4颗)并提供发射、测控、运维等服务,主要为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需要,有助于公司“分布式干涉SAR高分辨率遥感卫星系统”募投项目事项顺利实施。

四、风险提示

1、公司委托第三方建设SAR遥感卫星星座(4颗)并提供发射、测控、运维等服务的资金来源为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如若公司未能成功发行或募集资金不足预期,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对公司财务情况造成一定影响。

2、公司尚未与第三方签订协议,后续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履行披露义务,如未找到合格第三方,将对公司募投项目实施造成一定影响。

特此公告。

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688066 证券简称:航天宏图 公告编号:2020-031

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拟购买房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航天宏图”)拟购买位于北京市海淀区翠湖北环路2号院或其他适合地点的房产,房产建筑面积不超过14,000平方米,总价不超过34,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购买办公场地资金来源为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和自筹资金解决,如若公司未能成功发行或募集资金不足预期,公司将需全部通过自筹资金解决,对公司财务情况造成一定影响。

●公司尚未与出售方签订购买协议,该事项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后续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履行披露义务。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交易的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为满足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公司拟购买位于北京市海淀区翠湖北环路2号院或其他适合地点的的房产(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用于募投项目实施和研发办公使用,房产建筑面积不超过14,000平方米,房屋总价不超过34,000万元人民币。本次购买房产由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的相关人士按照市场价格和条件与出卖方协商交易具体条款并签署相关购买合同。

公司于2020年8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购买房产的议案》。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拟出售方基本信息

1、名称:北京实创科技园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7334475712

3、企业性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4、住所:北京市海淀区翠湖北环路2号院5号楼

5、法定代表人:陈晓智

6、注册资本:133,083.4928万元

7、经营范围:中关村园区土地一级开发;房地产开发及销售商品房。(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交易对方与公司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交易标的:北京市海淀区翠湖北环路2号院不超过14,000平方米或其他适合地点的的房产

房屋用途:“分布式干涉SAR高分辨率遥感卫星系统项目”、“北京创新研发中心项目”实施和自身办公需要

房屋面积:不超过14,000平方米

购买价格:总价不超过34,000万元人民币

定价依据:本次交易价格是在参考标的房产所在地区周边房产市场价格的基础上,经交易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及后续履约安排

本次交易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的相关人士按照市场价格和条件与出卖方协商交易具体条款并签署相关购买合同。

五、购买房产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分布式干涉SAR高分辨率遥感卫星系统项目”、“北京创新研发中心项目”和自身办公需要,公司拟通过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购买办公场地,本次购买办公场地,有利于募投项目的稳定实施和引进、保留优秀人才,进一步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

六、风险提示

1、公司购买办公场地资金来源为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和自筹资金解决,如若公司未能成功发行或募集资金不足预期,公司将需全部通过自筹资金解决,对公司财务情况造成一定影响。

2、公司尚未与出售方签订购买协议,该事项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后续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履行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688066 证券简称:航天宏图 公告编号:2020-032

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日,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深圳市架桥富凯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架桥富凯投资”)持有公司股份7,357,11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324%,其中无限售流通股7,357,113股。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因自身资金安排,架桥富凯投资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7,357,11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324%,根据《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2020 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架桥富凯投资于2020年5月14日获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成功申请了创业投资基金股东的减持政策,减持不受比例限制。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六个月内进行(根据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减持前一年末的公司每股净资产。若减持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将进行相应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上述股东自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 关于上市后锁定的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在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以任何理由要求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 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承诺:

如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触发,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拟进行回购股份的,在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回购股份的议案时,如其仍持有航天宏图的股份,其将在股东大会表决中投赞成票;

3、 关于公开发行前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减持承诺:

如果在锁定期届满后,其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循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权监管机关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并逐步减持股票;其减持公司股票前,应提前3个工作日予以公告,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持有航天宏图股份低于5%以下时除外;其在锁定期届满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减持所持公司股份的,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者其他合法方式按照届时市场价格或者大宗交易双方确定的价格减持,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减持前一年末的公司每股净资产。

如果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方面的承诺,除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承担法律责任外,其还应将因违反承诺而获得的全部收入上缴给公司,且保证在接到董事会发出的收入上缴通知之日起20日内将该等收入上缴给公司。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公司股东架桥富凯投资根据其自身资金安排自主决定。在减持实施期间内,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等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相关股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应的承诺的要求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