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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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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2020-08-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811 证券简称:铂科新材 公告编号:2020-047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2020年8月25日,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使投资者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和《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将于2020年8月2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27 日

证券代码:300811 证券简称:铂科新材 公告编号:2020-049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0年8月25日(星期二)在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北区朗山路28号2栋3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8月14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通讯方式出席董事1人)。

会议由董事长杜江华主持,监事、高管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0年半年度报告》和《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2020年半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0半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三)审议通过《关于设立成都分公司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设立成都分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1)。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2)。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杜江华、罗志敏、郭雄志、阮佳林因关联担保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300811 证券简称:铂科新材 公告编号:2020-050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8月25日(星期五)在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北区朗山路28号2栋3楼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8月14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会议由监事,监事会主席姚红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0年半年度报告》和《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作为公司监事,我们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后,认为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能充分反映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保证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2020年半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0半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设立成都分公司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设立成都分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1)。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2)。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有助于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发展中的资金需求,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率。本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300811 证券简称:铂科新材 公告编号:2020-051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成都分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成都分公司的议案》,同意在成都市郫都区设立分公司,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本次设立分公司的相关事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事项在董事会的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拟设立分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分公司名称: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二)分公司性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上市)

(三)分公司住所:成都市郫都区

(四)分公司负责人:罗涛

(五)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磁性材料、电感器、贴片电感、线圈、磁性电子元器件及相关设备的研发与销售;不锈钢粉末、钢合金粉末、铁粉、铜粉、铝粉、特殊金属合金粉末、硬质合金粉末的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磁性材料、电感器、贴片电感、线圈、磁性电子元器件及相关设备、不锈钢粉末、钢合金粉末、铁粉、铜粉、铝粉、特殊金属合金粉末、硬质合金粉末的生产。

上述各项内容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定登记为准。

二、设立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在成都设立分公司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吸纳当地研发人才资源和发挥相关运营成本的优势,进一步提升产品研发和西部市场开拓的效率,有助于提升公司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优势,对公司未来的发展具有积极的意义。

本次分公司设立尚需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批准,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将按规定程序办理工商登记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27 日

证券代码:300811 证券简称:铂科新材 公告编号:2020-052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综合授信情况及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 2.4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用于办理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票据贴现、保函、信用证、非流动资金贷款、流动资金周转等有关业务。具体综合授信额度、品类、期限及其他条款要求最终以公司与各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及期限为准,具体的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授信期限为 1 年至 2 年。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上述授信额度可根据与金融机构协商情况分别由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惠州铂科实业有限公司、惠州市铂科磁材有限公司或其他相关方杜江华、阮佳林、郭雄志、罗志敏提供担保,或者本公司名下资产作为抵押/质押担保措施。

在综合授信及担保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及子公司办理相关手续,与金融机构签署上述综合授信及担保有关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二、综合授信及担保的进展情况

公司拟于近期与以下金融机构签署授信额度协议或借款合同:

1、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授信8,000万元人民币,授信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1年内有效,惠州铂科实业有限公司及惠州市铂科磁材有限公司为本次授信/借款提供担保。

2、公司拟向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申请流动资金借款5,000万元人民币,授信期间自提款日起两年,并计划签署《信托贷款合同》。深圳市深担增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就本次借款事项提供担保,公司以部分知识产权质押,同时本公司相关方杜江华、阮佳林、郭雄志、罗志敏就本次事宜向深圳市深担增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

3、公司拟向深圳市高新投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申请流动资金借款计划签署《授信额度协议》,授信额度为人民币1,500万元人民币,额度有效期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内有效。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就本次事宜提供担保,公司以部分知识产权质押,同时本公司相关方杜江华、阮佳林、郭雄志、罗志敏就本次事宜向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

三、综合授信及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拟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授信额度协议》的主要内容

1、授信申请人: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授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3、保证方/担保方: 惠州铂科实业有限公司、惠州市铂科磁材有限公司

4、授信金额:人民币 8,000 万元

5、授信期间:自合同签署日起 1年内

6、借款利率:根据实际借款情况确定

7、授信种类:流动资金周转

(二)公司拟与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授信额度协议》的主要内容

1、授信申请人: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授信人: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

3、保证方/担保方:深圳市深担增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4、反担保方:杜江华、阮佳林、郭雄志、罗志敏,本公司部分发明专利

5、授信金额:人民币 5,000 万元

6、授信期间:提款日起 2 年

7、授信利率:根据实际借款情况确定

8、授信用途:流动资金周转

(三)公司拟与深圳市高新投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授信额度协议》的主要内容

1、授信申请人: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授信人:深圳市高新投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3、保证方/担保方: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4、反担保方:杜江华、阮佳林、郭雄志、罗志敏,本公司部分发明专利

5、授信金额:人民币 1,500万元

6、授信期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内有效

7、借款利率:根据实际借款情况确定

8、资金用途:补充流动资金

向以上金融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四、累计综合授信及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金额

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累计获取的金融机构授信(借款)额度为人民币 43,000 万元(或等值外币),占公司 2019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55.58%;实际借款金额为人民币 4,000万元,占公司 2019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5.17%。

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无任何对外担保。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相关授信和借款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27 日

证券代码:300811 证券简称:铂科新材 公告编号:2020-053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好的收益,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2月20日及3月9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公司于2020年4月17日及5月11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自有闲置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种类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400万元,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额度内进行现金管理,投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或办理定期存款、低风险理财产品和低风险信托产品等,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为自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2月21日、3月10日、4月20日和5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近期,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对部分到期理财产品进行了赎回,同时购买了新的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近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新的理财产品基本情况

二、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上述受托方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在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选择的投资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从而导致其实际收益未能达到预期水平。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的投资品种;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负责对所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核实;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经营活动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

五、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金额分别为3,560万元和16,500万元(含本次新增),未超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范围和投资期限。

六、备查文件

1、《宁波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产品说明书》

2、《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认购委托书》

3、《广发多添富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

4、《广发多添富1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

5、《中国银行日积月累理财说明书》

6、《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销售协议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