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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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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08-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818 公司简称:曲美家居

一重要提示

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新冠肺炎疫情席卷全球,对经济和民生产了重大的影响。在这一背景下,公司迅速调整业务战略,根据疫情以来的市场变化,积极进行业务创新;另一方面,继续深化“曲美+”战略,国内市场以“三新营销”、 “直播营销”、 “时尚家居”战略转型为工作重心推动业务发展,海外市场以产品竞争力和渠道竞争力为两翼,借助Ekornes自身的业务优势稳固全球市场地位,霸占舒适椅第一品牌。

2020年上半年,受全球范围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58亿元,同比下滑12.60%。其中,二季度曲美境内收入4.76亿元,同比增长16.68 %,疫情影响基本消退;受疫情影响,二季度海外收入4.42亿元,同比下降26.04%。

(一)国内业务

1、大力推动直播营销业务和创新营销业务发展,疫情期间全力以赴增强线上引流能力

报告期内,新冠肺炎疫情席卷全球,给国内及海外市场均造成了严重的影响。公司快速反应,第一时间组织市场部门进行营销模式改革,针对疫情期间消费者“足不出户,但需求仍然存在”的特点,试水移动直播营销,并快速在全国经销商中进行推广,提升了终端经销商的引流能力和转化效率,有效降低获客成本,并缩短了获客与转化周期,在疫情期间对终端销售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截至目前,直播营销已经在曲美经销商体系内实现常态化运转,成为线下获客与转化的重要营销工具。

与此同时,面对疫情期间线下客流锐减的局面,公司大力发展创新营销业务,利用多种创新模式进行线上引流,为线下经销商赋能。截至目前,在成本可控的情况下,公司每月可向经销商推送超过15000个线上客户,有效提升了经销商的店面流量,切实提高了经销商的销售额。

2、持续推进“时尚家居”战略、“三新营销”战略落地

(1)坚定转型时尚家居

公司从品牌、产品、渠道多方面入手,坚定转型时尚家居。其一,品牌营销全面转型时尚家居,增加品牌在抖音、小红书等新兴短视频及社交平台的曝光度,并输出更多年轻人感兴趣的内容进行品牌营销;其二,渠道转型工作顺利开展,积极推进全国经销商改店,疫情期间经销商踊跃参与时尚家居店面上样与形象升级工作,截至2020年6月,时尚家居“悦时”、“嘉炫”系列在超过300家经销商门店上样,获得市场好评,上市不足半年累计销售收入超过1亿元;其三,积极研发新的时尚家居产品,从产品端深化时尚家居转型。2020年6月,公司的“B8”时尚定制家居新升级系列成功上市,借助直播营销效果,首场展会订购城市超过120个,大获成功。年内,公司计划推出更多系列的时尚家居产品,通过产品研发,赋予定制家具更多的灵动性与更高的时尚度,以时尚定制为入口,全面实现产品的时尚家居转型。

(2)继续深化三新营销战略

2019年二季度以来,公司以“三新营销”战略为指导,全面提升市场营销能力,成绩斐然。2020年上半年,公司继续深化三新营销战略,一方面,结合直播营销、线上营销等领域的业务创新,不断迭代“新营销”引流手段、“新模式”转化方式,持续优化获客成本并扩大客单值,在疫情的背景下,有效支撑了经销商的门店销售工作;另一方面,发力“新零售”,优化天猫、京东等电商平台的门店展示内容,降低付费流量的获客成本,提升曲美官网、公众号、服务号等免费流量平台的内容创作能力,提高免费流量的转化效率,并积极尝试在抖音、快手等短视频平台进行流量运营和效果类广告投放,增加创新渠道的流量来源,为线下提供更多的炮火支持。

3、优化供应链,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产品竞争力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进行生产挖潜,通过淘汰无效SKU、材料价格谈判、生产工艺优化等工作,进一步提高产品品质,降低生产成本;同时,配合时尚家居转型工作,将你+、居+、B8的产品精选、合并,一方面淘汰无效SKU,降低生产压力,提升主力产品的生产效率,另一方面通过合并优质产品提高曲美经销商的产品竞争力。

(二)海外业务

1、全球市场:两翼战略,保持长期稳定增长

(1)左翼:从外观创新与性价比入手,持续提升Ekornes的产品力

报告期内,公司优化Ekornes的产品研发体系,更换研发负责人并对团队成员进行优化,聘请全球知名的设计团队,从外观、用材、功能性角度入手,开发时尚、舒适、性价比更高的舒适椅产品。疫情期间,Stressless推出具有加热功能的舒适椅新产品:“Max”、“Mike”系列,在美国新产品推介过程中取得成功,参与产品路演的经销商订购率达到100%。与此同时,借助并购的整合效应,由曲美产品团队协助研发的软体沙发、功能沙发、客厅家具等产品陆续实现挪威工厂本地化生产,保证产品品质,在产品布局上大大提升非舒适椅类产品的竞争力,助力品牌从舒适椅向客厅空间延伸。

2020年,Stressless将推出更多以外观、性价比为竞争优势的新款舒适椅产品,计划于2020年Q3-Q4上市,以帮助Stressless品牌在零售终端有更多的“产品武器”提振市场。IMG和Svane品牌的新品研发工作也将围绕提升时尚度和性价比两个核心展开,在保持Ekornes先进的生产制造能力及过硬的产品质量优势的同时,多维度提升各品牌的产品力。

(2)右翼:充分发挥Ekornes全球范围内的渠道能力、物流能力与本土化服务能力,全面激发市场营销活力

Ekornes在全球范围内拥有超过5000家零售商门店,在超过20个销售子公司,并在当地设有本土化的营销、客服及售后服务团队。此外,Ekornes的物流体系遍布欧洲、北美、亚太等全球重点市场,以北欧、东南亚为生产中心,能够将货物准时送达全球各地的库房及零售店面。

报告期内,Ekornes以全球渠道、物流及服务能力为基础,对市场销售体系进行升级。公司从营销方式、终端激励政策、活动促销政策的优化与创新入手,结合软体沙发、茶几等多品类新品上店,发挥自身的产品竞争力,提升产品连带率,提高单店收入和经销商的盈利水平。

未来,公司将着眼于优质家具产品资源的整合,借助Ekornes的全球渠道资源,输出国内的优质家具产品,同时,打通Ekornes与各个区域品牌的合作机制,将更多的优质产品引入Ekornes的的销售体系,逐渐向渠道品牌转型。

2、深耕中国市场

2019年,Ekornes中国市场销售额快速增长,其中,Stressless品牌同比增速接近80%,IMG第一年引入中国,即开拓了超过700个销售体验点,并实现了销售额超过5000万元的成绩。今年上半年,受到疫情影响,Stressless、IMG中国销售额均有所下滑,开店进度较去年预期放缓,但自4月份疫情逐渐改善以来,中国区域销售额迅速反弹。截至目前,Stressless中国销售订单同比增速已经超过30%。

(1)持续进行新渠道开拓与渠道优化

Stressless中国一方面继续开拓经销商渠道,另一方面调整和优化原有多品牌店,提升门店质量和单店盈利水平;IMG继续进行全国体验点的铺设,以灵活的渠道模式快速提高渠道覆盖度。截至2020年6月末,Stressless在国内拥有品牌旗舰店超过60家,受到疫情影响,2020年上半年净开店8家,IMG全国体验点数量超过800家,同样保持稳定增长。2020年下半年,随着国内疫情的逐步消退,Ekornes中国开店速度有望加快。

(2)创新营销方式,丰富产品类别,提升经销商盈利能力

Ekornes国内借鉴“三新”营销模式,帮助经销商以特卖会、活动专场等方式进行前置化销售,提升经销商主动获客及连带销售能力,并结合软体沙发、茶几、餐桌椅等非舒适椅类客厅产品,成功提升客单值。

3、以OEM、ODM方式输出先进的生产制造能力

北欧是欧洲家具制造业的成本洼地,Ekornes在挪威、立陶宛等地均设有高度自动化、信息化的生产工厂,在软体类家具生产方面有较强的成本和质量优势。通过代加工的方式输出Ekornes的先进产能,提高自身产能利用率,打开OEM市场渠道,有助于公司收入规模快速增长。2020年以来,公司积极对外拓展OEM、ODM类业务,截至目前,已经收到软床、床垫、沙发类订单超过2亿挪威克朗,发展态势良好。

3.2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刊登的公告《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6)。

3.3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818 证券简称:曲美家居 公告编号:2020-072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8月27日上午9: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24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11名,会议由董事长赵瑞海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的议案,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上的公司2020年度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表决: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同意回购并注销1名离职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且未解锁的12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6.76元/股。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4票

董事吴娜妮、谢文斌、饶水源、孙海凤为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基于公司于2020年7月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新增96,275,546股股本,以及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离职激励对象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减少120,000股股本,公司总股本合计增加96,155,546股。同意对原《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和股份总数的条款进行修改: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48,672.40万元变更为人民币582,879,546元,公司股份总数由48,672.40万股变更为582,879,546股。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公司章程相关内容修改如下:

根据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在完成本次回购注销事宜后办理变更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等工商变更登记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3818 证券简称:曲美家居 公告编号:2020-073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

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会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0年8月27日上午11点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24日分别以邮件、电话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思源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上的公司2020年度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对本次董事会审议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回购并注销1名离职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且未解锁的12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6.76元/股。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及单价的计算结果准确,公司董事吴娜妮、谢文斌、饶水源、孙海凤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已回避表决,董事会实施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3818 证券简称:曲美家居 公告编号:2020-074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9月1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9月14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顺黄路217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9月14日

至2020年9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刊登于2020年8月28日的《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方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办法

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以 2020 年9 月 10 日 17:00 时前公司收到传真或信件为准)

3、登记时间:2020 年 9 月 10 日 8:30-11:30、14:00-16:30

4、登记地点: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

通信:北京市朝阳区顺黄路 217 号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100103

电话:010-84482500

传真:010-84482500

联系人:孙潇阳、刘琼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9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818 证券简称:曲美家居 公告编号:2020-075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回购并注销1名离职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且未解锁的12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6.76元/股。

本次回购注销事宜已经公司2020年8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及股票回购注销的依据

1、2018年2月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有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公司于2018年2月3日至2月12日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2、2018年2月22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平云旺作为征集人向全体股东征集了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的委托投票权。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权益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并办理授予权益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3、2018年2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18年2月22日,向57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763.00万股,授予价格为6.76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拟被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满足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公司和本次授予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同意授予日为2018年2月22日,向57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763万股,授予价格为6.76元/股。

4、在确定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过程中,有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其对应的限制性股票20.00万股,有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部分限制性股票7万股。最终,公司限制性股票实际授予对象为55人,实际授予数量为736万股。

5、公司于2018年10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上述2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13.00万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并注销,回购价格为6.76元/股。上述股份于2018年12月17日完成回购注销。

6、公司于2019年4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上述6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60.00万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并注销;由于公司2018年度营业收入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非后的净利润增长率未达到业绩考核指标,公司拟将未达到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198.90万股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共计注销258.90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6.76元/股。上述股份于2019年7月22日完成回购注销。

7、公司于2019年10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并注销1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8.40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6.76元/股。上述股份于2019年12月26日完成注销。

8、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并注销未达到2019年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195.30万股,回购价格为6.76元/股。上述股份已于2020年8月14日完成注销。

二、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价格及调整依据

(一)调整依据

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回购并注销1名离职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且未解锁的12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6.76元/股。

公司按照上述原因回购并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合计为12万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582,999,546元减少为582,879,546元。

(二)回购数量

公司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因此,上述需回购注销的12万股限制性股票数量无需调整。

(三)回购价格

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十五章的相关规定: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激励对象未参与公司2017年度权益分派,公司2018年度、2019年度未分配利润,因此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无需进行调整,回购价格为6.76元/股。

三、独立董事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尚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回购行为符合公司激励计划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

四、监事会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核实意见

监事会对本次董事会审议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认为: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回购并注销1名离职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且未解锁的12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6.76元/股。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及单价的计算结果准确,公司董事吴娜妮、谢文斌、饶水源、孙海凤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已回避表决,董事会实施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五、预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单位:股

六、回购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且不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后,此次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260.40万股调整为248.40万股,股本总额由582,999,546股调整为582,879,546万股。

七、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对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认为:

(一)本次回购注销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证券法》《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尚需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履行与本次回购注销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程序;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及价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3818 证券简称:曲美家居 公告编号:2020-076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北京辖区上市公司

集体接待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加强与广大投资者的沟通交流,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北京上市公司协会、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共同举办的“2020年北京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集体接待日活动将采取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以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http://roadshow.sseinfo.com)或关注微信公众号上证路演中心,参与本次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活动时间为2020年9月8日(星期二)15:00至17:00。

届时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赵瑞海先生、董秘孙潇阳先生、财务总监孙海凤女士将通过网络在线交流形式与投资者就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和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注的问题进行沟通。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3818 证券简称:曲美家居 公告编号:2020-077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基于公司于2020年7月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新增96,275,546股股本,以及公司本次回购注销1名离职激励对象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减少120,000股股本,公司总股本合计增加96,155,546股。同意对原《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和股份总数的条款进行修改: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48,672.40万元变更为人民币582,879,546元,公司股份总数由48,672.40万股变更为582,879,546股。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公司章程相关内容修改如下: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本次修改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七日